第53页
书迷正在阅读:认错人后和死对头恋爱了[娱乐圈]、貔貅幼崽在六零年代、我的信息素成精了、小哭包总想标记我、他有特殊撩人技巧、协议结婚后我失忆了、戏精穿成七零极品、跟死对头争做败家子、男朋友送货上门[全息]、七零小富婆
老房子是林叔父母的家,坐落在A城边的一个小乡村,宽敞的道场结着晚霜,黄泥土夯的墙衬着夜色的柔光。 林时安裹成个熊模样,手里拎着大包行李,还没敲门,一个西瓜头的小不点儿就径直推开门抱住了他的腿,把人拽进堂屋。 林时安眼角眉梢溢着笑,忙把行李放了,把西瓜头从腿上拔下来,颠了两下抱在怀里。 “烤火!烤火!”小不点儿还有些口齿不清,林时安揉揉他的脑袋,笑着往里间走,“乐乐想我了没有?” “想,想!”一双眼睛瞪得溜圆,生怕林时安不信。 一个老人家迎出来,头上包着被熏黑的毛巾,见着林时安眼前一亮,“安安,你们回来了?” 边说着边把林时安往里头拉,“快进火笼屋来。” “奶奶!”林时安热络地应。 昏暗的房间因着温暖的火塘映照,显得明亮了许多。一进来,就暖和地不得了。林时安踩上棉拖,抱着西瓜头坐在火塘边,顺手从柴火堆里掏出个烧得香香软软的红薯哄小孩儿。 一家子忙活了一年总算能聚在一块儿,过两天清闲和美的日子。 过了正月初三,拜年的忙碌暂歇下来,林时安搬着小木头板凳裹着厚棉袄在床边写卷子,外头却传来几声陌生的犬吠。 他把趴在自己腿上的小萝卜丁抱起来,让乐乐的下巴搭着他的肩窝,起身往外走。 外头刚飘过一场雪,空旷的道场上白皑皑铺了一层,柔软的像是棉絮,一呼吸就是清爽的冰雪气,干净透亮。 雪地中间落着几个斑驳的脚印,有大有小,衬着雪色。 大的那个冲他挥挥手,林时安的弯弯月牙儿眼便出来了,“许佟澜?” 又惊又喜的腔调里,乐乐非要凑热闹,从他身上扑腾下来,奶乎乎地跟了句,“许佟澜!” “不许没大没小,”林时安又把他抱起来,怕乐乐脚底沾了雪冷着,他走到许佟澜身前,对乐乐说:“叫哥哥。” “哥哥是你。”小家伙挺有原则。 许佟澜略挑眉,“没听说你有个弟弟。” “A城连个落脚地都没有,总不能让他跟着一块儿吃苦,”林时安说:“老家这边也有幼儿园,等他到读小学的时候了再接过去。” 许佟澜有些诧异于林时安默认了乐乐的身份,毕竟惯性思维总觉着,自家有孩子的人,多半是不会去收养福利院的孩子的。 林时安和许佟澜朝夕相处久了,几乎一个眼神就知道许佟澜在想什么,“村里偏方说,生不出孩子的父母抱个孩子养两年,说不定就能怀上。” 他不带太多情绪的笑着,“这点上我还算是个福星,我到林叔家没几年,芳姨就有了乐乐。” 话说着,裤脚忽然被什么东西扯住了,林时安低下头,才后知后觉把注意力转移到和许佟澜一块儿到来的另一位客人身上。 ——一只白色长毛狗,细软的毛和雪地融为一体,只一双湿漉漉的黑眼睛眨巴眨巴看着他。 那小脚印的主人在他腿边嗅来嗅去,时不时张嘴去咬他的棉裤边。 林时安抱着乐乐,拖着崭新的腿部挂件,带着许佟澜往里间走。他熟练地拿开水烫了烫杯子,给许佟澜递过来一杯热水,“怎么不带大金过来?”他调侃道:“这就移情别恋了?” 乐乐在一旁摸狗狗,可惜那白毛犬只想蹲在林时安的脚边,时不时蹭蹭他。 许佟澜喝了口热水,搓了搓手,把帽子围巾摘下来,转移话题地“哟呵”一声,“你这儿还有这么个风水宝地呐?” “没见过?”林时安靠近火堆伸出手,嘴边浮起笑意,“可暖了。” 他拿铁架子拨拉木柴半晌,从里头夹出一个烤红薯,被烫的直搓耳朵,飞快剥了皮递给许佟澜。 “喂我。”有人没皮没脸。 林时安无奈地笑了笑,给少爷递到嘴边。 “羞羞!”一个稚嫩的声音在旁边响起来。 许佟澜叼着红薯猛一回头,正巧对上冲他做鬼脸的乐乐,“乐乐吃红薯都不要人喂,”他用食指挂挂自己白嫩嫩的脸蛋,“哥哥羞!” “咳咳——”许佟澜捂着胸口,内心一点儿小九九被乐乐破坏了个干净。 林时安顺势把红薯递过去,“听见了吗,乐乐都看不过去了。” 他拿纸巾擦了擦手,没被许佟澜转移话题,又把话绕了回来,“新买的狗?”他说:“可不能有了新爱犬就忘了大金。” 他顺手捋捋脚边柔软的小动物,眼里多了几分复杂的情绪,“狗也通人性的,相处久了,你冷落它,它也会难过。” “你再仔细认认?”许佟澜捧着玻璃杯取暖,火光映照着他的脸,橙红色的,在冬日里显得格外温暖。 林时安愣了,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却又有些迟疑。 许佟澜看着他的眼睛,“你说的没错,它确实是一条漂亮的宠物狗。”他顺着林时安的目光看向优雅的小白毛。 “我找宠物医生看过了,这个品种,叫马尔济斯犬。” 林时安猛地回头,红光映照着他的眼睛,清澈透亮的眼底,忽然蒙上了一层水光。 许佟澜看着他,没有说话。 其实原本他并没有抱太多的希望能找到它,去林时安住过的福利院,也是为了想更了解他多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