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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向林木节说起我想回去的事情时,他表情怔了怔。那时我们刚刚看完日出。 清晨漫步在海边,耳边拂过海风的清凉。太阳带着并不刺眼的光亮从海平面徐徐升起,将周围的景色都晕染着绚丽的颜色。连海水都透着慵懒的潮红。 太美了。 我一直有赖床的习惯,如果不是林木节执意拉我起床,我肯定会错过在海边看一场日出的机会。 听到我说的话,他想了一会儿。 然后他说,我带你去个地方。 我有点好奇他会带我去什么地方。便点头答应了。 我没想到在这座城市里,林木节也有一套房子。 离度假村并不远,开车只需要20分钟。 是一套老式住宅。外墙破旧不堪,粉刷的油漆经过岁月的洗礼已变的面目全非。 他拿出钥匙打开那扇沉重的铁门。 一棵梧桐树的枝丫伸出墙外,光秃秃的枝干上已长出翠绿的嫩芽。可能因为刚下过一场雨的缘故,空气也变的特别清新。 我以为院子里肯定会杂草重生,没想到修整的特别干净。 他告诉我这是他外婆的家。 “为什么没有人住?”我问。 “我妈的爸爸mama,也就是我的外公外婆在mama十岁时离婚了,各自都有了家庭。我妈和舅舅被判给了外公。外公带着我妈和舅舅就去了另一座城市生活。后来,外婆患有肝癌晚期。她很想在临终前享受天伦之乐。便打电话给mama,但母女分别的这么多年,mama一点也不恨她,接完电话之后,mama就带着我来到了这里。我在这里大概生活了有两年左右。” “哦,哦。” 我茫然的跟在他身后,听他低声述说。 客厅的装修很古老,一切都像回到了旧时光。 连他的记忆都像是黑白色的,墙上挂着壁画,大多是风景写意画。像出自一个人之手。 有美丽的日出,挂着露珠的花草,纷飞的蝴蝶,一场缠绵细雨… 我认真的观看着。 “那是我mama画的。”他向我说道。言语间颇多自豪。 听王思语说起过,他mama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他告诉我,在这里生活的两年是他最快乐的时光。他和mama每天陪伴着外婆,尽管外婆在他记忆里并没有过多的画面。只知道在他出生时来过,之后再也没有去过他的家。 他说,他很少见mama笑,但在这里的两年,mama笑的最多。 他外婆去世后,这套房子就空了下来。即使空着,即使知道不会有人去住,仍没有卖掉它。像记忆里突然多出的一部分,舍不得扔掉。 “当我心情不好时就会来这里,像与世隔绝一样。谁也不会找到这里来。只有我自己。” 他轻轻抚摸贴在墙上的那些画。怪不得这里的一切都收拾的井井有条,他最近应该在这里住过吧。 “每个人都有个秘密基地,这里就是我的秘密基地。”他说。 他带我去参观一个个房间。木质的床板,木质的窗户。放杂物的地方竟然还有一台缝纫机。那是多久远的东西了。他竟然每一件都保留着。 窗外是一片幽静的小树林,刚刚冒出新叶子。泥土的芬芳迎面扑来。 这里住得人群并不密集,隔很远才会看到一家住宅。但那些房子都被建造成美丽的小别墅,这栋破旧的房子就显得格格不入。 “你什么时候回去?”他突然问道。 “啊?”我正看着窗外的景物。有点失神。 “明天吧。我想。” 我心里其实有一点舍不得。但我没有说出口。我们的关系不会向前发展,一切适可而止。 一切都应该回到原来的位置上。 我知道自己的处境,我不会拖累他。 我扰乱了他的订婚仪式,我也知道自己根本负责不了这样的恶果。我也不想将事情搅的像一摊浑水后逃之夭夭。 我看着他的侧脸,他的眼睫毛很长,也很密,微微上卷,覆盖在他明亮而深邃的眼眸上。 我深深叹口气,因为我从来都猜不透他。 “今天我们在这里吃饭。你会做什么菜?”他问。 难道他不知道我除了会做蛋炒饭,其他的什么都不会吗。就连蛋炒饭也做的特别不好吃,我都不好意思说出来。 但我还是告诉他,我会做蛋炒饭。 我们来到厨房,冰箱里什么都没有了。 他便叫上我和他一起去超市。 以我懒惰的习惯,为了吃顿饭还要跑出去买菜,买调味料,简直浪费时间,浪费精力。他倒兴致满满。 “给你一次施展厨艺的机会。” “我不要机会施展厨艺。”我说。 “是你破坏了我的订婚仪式…” 好吧,每次他提起这茬,我都会快速的缴械投降。 俗语说的好,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偏偏要去破坏别人的良好婚姻。如果我不出现,他和王思语肯定订完婚了。 人真的不能做亏心事。我怕是一辈子都要被他抓住把柄了。 他开车载我去超市购物。厨房里什么都没有,看样子要添置很多物品了。反正他是资本家,有的是钱,也不嫌弃麻烦,非要在家里做饭。 买了油盐酱醋,还有刀具。抹布,洗洁精,锅… 他说碗柜里的碗已经很多年没有洗过了,干脆重新买一套。 我对买菜也不在行。他也不是太懂。反正看着叶子十分鲜嫩,就大颗大颗往袋子里装。站在旁边的一位老奶奶吃惊的看着我们。 “你们是刚结婚吧。这种大青菜不好吃,特别苦。你看,放在这里这么多,都没有人来买。” “我们…”我刚想解释我和林木节不是那种关系,却被他阻止了。 “哦,谢谢阿姨提醒,我们是第一次买菜,不太懂。” “看你们就像新婚夫妻。”老奶奶和善的笑起来,满脸皱纹像填不平的沟壑。 老奶奶走后,我狠狠瞪了他一眼。 “我让你白占了便宜,你还这副表情。”他倒埋怨起我来。 “谁占谁便宜啊。我和你才没有关系呢。” 我气的推着购物车往前走。 “喂,黄珈蓝,我到底哪里配不上你?” “林总,你多虑了。不是你配不上我,是我配不上你。” 说这话时,我的心底涌起一阵悲凉的寒意。眼眶湿润。我大步向前走着,他跟在后面追,他喊着我的名字,但我没有停下来。因为我不想让他看见我的难过。 我将方便面,薯条,辣条,火腿…一些小零食发疯似的向购物车里扔。 很快小小的购物车就堆积如山了。 他没有阻止我。或许他以为我喜欢吃这些。其实我并不喜欢吃。我只是想找点事情做。我想将那些难过的情绪发泄出来。 买了太多东西,我们提着大袋小袋回去。倒真有点像新婚夫妻出去采买物品。想到这个,我的脸红了。 将那些东西在厨房里摆放好就花费了很长时间。忘了买一条围裙回来。 如果在跑出去买,有点太小题大做了。我便将外套脱掉,将毛衣的袖管卷起,开始清洗那些菜。西红柿洗到一半时,感觉鼻腔里有一股粘稠的液体涌出,我闻到了浓烈的血腥味。然后有鲜血一滴一滴落在水池里。 流鼻血对我来说是常事,我经常流鼻血,但对于林木节来说,就像大事一样。他见我流鼻血整个人都吓的呆住了。 “要不要去医院?” “不用,不用。家里有没有脱脂棉球?” “有,有。” 他忙慌张的去找。 等他找到时,我已经止血了。 他讪讪的拿着那些棉球,竟无措的像做错事的孩子。 “不要大惊小怪的。”我劝慰他。 “可能是小时候摔跟头留下的坏毛病。有一次太顽皮,从高处坠落下来,整个脸朝地,还好没破相,但我的鼻子就遭了殃了。”我苦笑着。 没想到灰色毛衣上也沾染了血,留下一个个难看的血印。 我以为不会在这里呆很久,来的时候带的衣物本来就不多。算了,反正明天就要回去了,应付着在穿两天好了。 没想到他消失了一会儿将一件干净的衣服扔给我。 “你的衣服最好洗一下,要不然被别人看到衣服上有血,太恐怖了。” “没事,反正出门我还穿着外套呢。”我连衣服都没有打开,就随手扔给了他。 他在原地站了一会儿。静静的看了我几秒。 “有时候真希望你能脆弱一点。”他说。 我没理他,转过身继续洗着西红柿。哗哗水声流淌,冰凉的水从手指上滑过。 我还是不知道在做蛋炒饭时是先炒鸡蛋,还是先炒饭。他看我手忙脚乱的样子,又怕热油溅在身上的恐慌,便从我手中夺走了炒菜的工具。 最终还是他做的菜。一些简单的家常菜,他肯定对我的厨艺失望了,所以才决定自己去做。 他做的比我好吃,虽然卖相不是很好。我吃了一大碗,吃的肚子撑的再也吃不下任何东西。他也吃了很多。 我们为谁去刷碗争执了一番。 最终通过划拳决定。 光与影的交错中,突然感觉这样的生活虽然平凡,却细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