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小说 - 历史小说 - 宿敌发现我是魅魔后[穿书]在线阅读 - 分卷(40)

分卷(40)

    缺失种植业是北方战乱的主要原因而现在殿下竟说,这些可食用的块茎能在北方种植?!

    天方夜谭。

    其实这些块茎就是现代的马铃薯。

    夏佐临走前,路加给他列了长长一份清单,描述现代拥有、但圣国没有发现的农作物,两个世界的许多植物动物并不相同,路加只是抱着碰运气的想法。

    没想到真被夏佐撞到了其中最重要的一种。

    几袋马铃薯快马加鞭运来的时候,路加挑了一点让厨娘做熟,味道竟与现代的马铃薯大同小异。

    总之有了马铃薯作为与北方蛮族交易的筹码,阿芙拉的安全系数又提高了。

    那么,这些茎块种植的时候有什么特殊要求呢?少年们拿着能带来和平的茎块问。

    路加思考了一会儿,沉默了。

    少年们还以为主人在生气,直到他们看到了自家小王子脸颊上浮现出可爱的浅粉。

    哦,是因为不知道,所以在羞窘呀。

    也是,殿下贵为王子,身上干干净净,又香又软,天生就该受到悉心呵护,怎么会接触到污秽的泥土和肥料呢?

    少年们心底发出善意的笑,面上恭敬道:

    我们会参考种植花朵和的方式,换多种方法试验最佳种植方法,请殿下放心交给我们。

    *

    少年们自此有了一项只有路加知道的秘密工作。

    想着那些在花园和府邸中穿梭的美少年们,兰斯在制作甜点时好几次把盐误当做糖,路加一口咬下差点没喷出来。

    然后又是一顿雷声大雨点小的责罚,还有接下来兰斯的将功赎罪。

    与此同时,贝洛克和夏洛特小姐也应邀约住进了王子府邸。

    他们二人加上查理曼兄妹和兰斯,还有每日一份的马铃薯试验菜品,每天的餐桌都非常热闹。

    日子平静地过去,路加难得偷了几天闲,偶尔带着兰斯去花园里画画,画着画着就睡熟了。

    有一次他睡在花丛里时,听到了女仆们唱了他从未听过诗歌,便把她们叫到身边询问。

    路加从她们口中听完了完整的长诗,诗歌辞藻风格古朴宏大,描写一位少年英雄如何在决斗中战胜敌人,伸张正义。

    诗歌的主人公是以您为原型的,殿下。女仆们双眸闪亮,殿下在加沙角斗场上的英勇事迹已经传遍了整个圣国。

    路加讶异地挑了一下眉。

    小王子在民间一直很出名虽然大多是贬损的名气。但从上一次角斗场上听来的传言,他的名声似乎在无意间有所好转。

    这给路加提供了一个新的灵感:从民间声望入手,或许是个不错的决定。

    而这首朗朗上口的长诗,将他在决斗中的胜利宣扬得更加广泛深远,经过口耳相传,甚至影响到了圣都以外。

    优秀的诗人永远是引领舆论的弄潮儿。

    这首长诗是谁写的?

    路加有意拉拢这位诗人,让他为自己服务。

    海曼,殿下。

    海曼?

    路加深觉耳熟,思索了一下,脸色忽然僵住了。

    海曼不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写了《媚上的男仆》的那个狗血言情小说作者吗??

    他正想着,便听一个女仆接着道:

    我想海曼先生一定很崇拜您,他最近还发表了《媚上的男仆》增订精修版本呢。

    另一个女仆连忙用手肘顶她,示意她不要多嘴。

    整个王子府邸的女仆们都把《媚上的男仆》当小王子殿下的代餐吃,不由自主就把两者等同了起来。

    还敢出增订精修版?

    路加翘起腿,露出一个危险的笑容。

    可以,很好。

    还没找他清算害自己社死的账呢,这位海曼先生自己就撞到枪上了。

    不把藏在海曼笔名背后的那个人扒出来,他就不姓查理曼!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的誓词有参考网络。

    基友开新啦~推荐她的双重生年下小甜文~(不要离开!后面还有路加兰斯的小剧场!)

    《国师他是病美人》作者:廿四铜钱

    大楚有位国师名唤沈辞,是个不折不扣的佞臣,掌控着皇室,cao控傀儡皇帝,只手遮天。

    最后被小皇帝楚阆在祭天大典上一箭穿心,落得个被后世唾骂的下场。

    重来一世,沈辞回到了祭天大典的前一个月,于是他决定辞职,这个国师他不干了。

    他带着辞呈和天子金印送进宫里,

    结果被楚阆撕了。

    不仅如此,沈辞连宫门都走不出去,小皇帝将他变相软禁在身边,日日看着他。

    直到某天小皇帝对着他这个国师兼帝师以下犯上,沈辞终于忍无可忍:或许你不知道,但是我们之间确实隔着血海深仇。

    .

    楚阆前世不听沈辞的话,错信了旁人,不仅杀了沈辞,还丢了自己的命。

    他执念太深得以重生,发誓再也不相信任何人,只是必要将沈辞困在自己身边,查清上一世的真相。

    然而他将人困着困着,发现沈辞并不似前世那般意图皇位,反而可爱得像只小狐狸。

    直到那人终于逃离他的身边,他才惊觉自己已经沉沦。

    他当真,离不开沈辞了。

    *

    接下来的内容属于本文!

    并不OOC的小剧场:

    兰斯:原来我只和殿下认识了两三个月吗?感觉已经爱了他三辈子了=w=

    *

    写了一段 沙雕 情节,因为不符合正剧文风,就放在这里啦。

    话说五十二名美少年各司其职,深得路加满意。

    他们可比我从前的仆人们贴心多了,兰斯。路加边走边夸赞道,又不会乱嚼舌根又不会偷懒你看,这片地板擦得多干净?

    是,殿下。兰斯平和道。

    他心里却想,当时杀死恶魔的时候为什么不小心一点别把庄园也弄塌,或者更过分一些干脆把整座庄园都毁掉光明神在上,原谅他过激的想法。

    总归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为自己搞来了一整座庄园的情敌。

    兰斯认真思考着补救措施。

    于是隔日路加一走进大厅,便被金碧辉煌的地板晃得睁不开眼。

    真干净到反光。

    在他到来之前,兰斯用圣力清除了整片区域的灰尘,又细细修补了所有最细微的裂痕,让每一块地砖平滑到完美无缺,堪比最精密的镜面。

    而过于完美的地砖总是格外光滑的。

    路加被镜子一样的地砖一晃眼,本能向后撤了一步,又脚底打滑,啪地滑倒在地。

    好在兰斯危急时刻抱住了他的上半身,才让他免于尾椎骨碎裂。

    路加被他扯着两条胳膊,仰起脸发出了一声怒吼。

    兰斯,看看你都做了些什么!

    *

    兰斯:QAQ殿下吼我,是地板擦得还不够干净光滑吗?

    路加(掀桌):干净到都能溜冰了!!

    第38章 掌中鲜血

    寻找海曼的真实身份是个艰难的任务。

    这位作者从不在人前露脸, 也没有固定的笔名和身份,只是因为行文风格非常特别,每次发表新的作品都会被人迅速识别出来。

    至少确定了这是一位贵族, 或许还是一位小姐。

    路加坐在书桌前,享受着兰斯揉捏肩膀的服务。

    兰斯问道:殿下为什么觉得海曼是一位女性?

    写小说令贵族蒙羞, 但写诗不是。贵族以写诗为荣, 献诗于国王以求得一官半职除非那是一位女性。路加思索道, 所以她才要以假身份示人。

    圣国不允许女性担任有关王权和宗教相关的职位,未出嫁的小姐写些浪漫抒情诗彰显柔情倒还好,若是胆敢写严肃的叙事史诗, 那便要大事不妙了。

    没人愿意娶一个被人嘲笑为假小子的贵族小姐。

    如果海曼真是一位女性, 那么她一定会和想当教皇的阿芙拉成为知己朋友。

    路加怀着欣赏想。

    她们都是有勇气逆时代洪流而行的人。

    欣赏归欣赏路加找到她的第一个命令, 一定是停止更新那本该死的《媚上的男仆》。

    阿芙拉去了哪里?我今天早晨没见到她。

    阿芙拉小姐和夏洛特小姐去了约克子爵的封地, 治疗子爵双腿残疾的母亲,殿下。

    路加满意地点头。

    自从阿芙拉在角斗场上展露风头之后, 无数邀请信寄到了王子府邸, 恳求她为他们治愈顽疾。

    路加帮她推掉了绝大部分的邀请,经过筛选之后, 阿芙拉选择了一部分人前往救治,其中既有贵族也有平民,她从未有一次失手。

    从贵族的茶话会间路加偶尔听闻,那些获得新生的病人甚至会私下赞颂她为圣女。

    圣女,不错的称号。路加想,由圣女来担任教皇就非常顺理成章了。

    这就更需要一位能说会道的诗人,来为她做宣传了。

    把海曼的诗歌誊抄一份给我。路加对兰斯道。

    文字版本的长诗在当日傍晚就送到了他眼前。

    每个人的字迹都是不同的。

    兰斯的字迹出乎意料的隽秀,细看每一个字母的形状与字母的间隔都精确,如同现代打印出来的一般。

    路加猜测他是和某位女性学习的写字, 或许是那位兰斯提到过的修女嬷嬷。

    他仔细阅读了这些长诗,海曼的行文风格的确很特别,而且这种风格他有些眼熟。

    莫名像是,他穿越前阅读的那份羊皮卷上的行文风格。

    路加心脏漏跳一拍。

    巧合吧。

    他很快打消了这个想法因为他的喉咙开始变得干渴。

    算起来,又是七日之期了。

    既然猎物就在眼前,路加不想让自己忍耐太久,以免最后变成理智全无的野兽。

    他淡然地阅读着羊皮纸,嗓音与平日无异:去取你的血来。

    身后没有动静。

    路加愠怒地回头:我说过,要提前将血液抽送到器皿里,在需要的时候呈送给我。看起来你完全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

    兰斯静静望着他。

    殿下语气凶得像一只准备扑咬鸽子的猫,脸颊却浮起浅粉色,眼睛瞪着他,明亮得像火焰与星辰。

    殿下,天气渐热,血液过早离体可能会影响质量。阿芙拉小姐今早就离开了,我没有找到机会请她帮助我抽取血液。兰斯诚恳道,很抱歉,殿下。

    有理有据的辩驳。

    那么她什么时候回来?

    路加不希望自己失去理智,不希望自己又做出些丑事毕竟对于魅魔来说,亲吻可比血液美味得多了。

    我不知道,殿下。兰斯垂眼道,不过阿芙拉小姐临走前说,她今天可能会回来得很晚。

    他隐瞒了十分钟前听到小姐们的马车抵达王子府邸的事。那时殿下大概在认真读诗,并未注意到细微的声响。

    你去她那里取器材。路加尽量耐心,我帮你抽取。

    时间还有很多,他用不着着急。

    那些器材是类似于现代针筒的抽血器具,使用后只会留一个难以察觉的小圆点,血液也不会四处飞溅,弄脏他的地毯。

    这无疑是比粗暴地割一刀更隐蔽而且更文明的进食方式。

    兰斯还欲再说什么,忽然耳尖一动。

    门外好像来了什么人。

    于是他道了句是,殿下,便转身向外走去。

    等等,路加叫住了他,贝洛克还在府上,我不许你私下见他,也不许你们有任何眼神交流。如果看到他就避开。

    快去快回。他催促道。

    兰斯推门出去。

    他在空荡荡的走廊里巡视,下楼梯时捕捉到了少女的裙摆在视线尽头一闪而逝。

    他瞬间判断出来人并没有危险,而且也没听到泄露殿下秘密的谈话部分。

    没必要再追,他还有更要紧的事做。

    兰斯守在殿下卧室外的走廊里站了一会儿,算得时间差不多了,便故意放重脚步,抬步往回走。

    他已经发誓守护殿下,不会再离开殿下半步,更何况是这种特殊时期。

    东西呢?殿下果然不满于他的两手空空。

    兰斯平静地说:贝洛克莫尔少爷正在我的必经之路上,很抱歉,殿下。

    路加只能退而求其次。

    他拿起桌角的高脚杯:把血盛到

    话音戛然而止。

    一股芬芳的气味扑鼻而来,只见兰斯正将染了血的剑插回剑鞘中,血液从他手腕的剑伤溢出,流满了整只手,滴滴答答地落下。

    每一滴浪费在地板上的血液,都像是敲在路加心头。

    他强装镇定地抓住高脚杯,挤开椅子走了过去,想要用高脚杯接住血液。

    兰斯自然而然地去接杯子,然而杯子在交接时出了意外,再加上路加手抖,嚓地一声摔碎在地板上。

    满地碎玻璃碴和点滴鲜血之上,路加抬眸睨了兰斯一眼,眸中紫意升腾。

    你今天的失误似乎有些多,兰斯。

    非常抱歉,殿下。兰斯微笑道,我下次一定多加注意。

    路加轻哼一声,动作不紧不慢地牵起他流满鲜血的手,面露出挑剔之色。

    只不过嘴唇在因渴望而轻轻颤抖。

    真不优雅。他嫌弃地说。

    然后吮住了那处剑伤。

    为了迎接魅魔化,他特地换了一件宽松的露背长睡袍。很快恶魔尾从袍下探出,蝠翼也舒展开来。

    路加啜饮着血液,双眸逐渐露出了痴迷的紫色。

    兰斯注视着这双略显朦胧的眼睛。

    恶魔的瞳色是血红的,而魅魔化之后的殿下瞳色只是加深,变成更艳丽的紫。

    现在它们专注地望着手腕的血液如同望着情人,兰斯甚至为此嫉妒起自己的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