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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骨 第69节

    在这一刻,王换的脑子里,突然闪现出了死亡的阴影。过去混迹西头鬼市的时候,这种感觉虽然也出现过,却并不那么强烈。因为那时不管怎么说,身边总还有黑魁,还有老瞎子和老断他们,在帮衬着自己,可是现在,没有人能帮他。

    死亡的阴影一出现,王换浑身上下的力气似乎也在无形之中慢慢的消失。但是,他心底深处,却仍然存在着一个信念,那就是绝对不能倒下,不能放弃。

    有些人,烙印在自己的生命里,就永远都抹不去了,这个烙印,或许会慢慢变成自己的信仰。人为信仰而活,便永不屈服。

    他陡然间生出了一股无穷的力量,在那条硕大的蚯蚓将要靠近自己的时候,脑袋随着身躯的晃动,用力朝旁边闪了一下。这一下闪的恰到好处,在王换的脑袋移动开的那一瞬间,蚯蚓的嘴巴,堪堪就贴着王换的脸颊,滑了过去。

    这条大蚯蚓一扑空,立刻缩回了身子。王换到现在为止,都不知道这条躲在松塔里的大蚯蚓究竟有多长,他只能感觉出来,这条大蚯蚓现在最多只探出了一半儿身躯,剩下的一半身躯,仍然在松塔里面。

    他心头的预感非常不好,自己已经拼尽了全力,却只能勉强躲过这一次袭击。如果大蚯蚓接二连三的再朝自己啃过来,用不了片刻,他就无能为力。

    他简直不敢再想下去,要是脑袋被这条大蚯蚓吞下去,会有什么后果。王换刚刚止住的汗水,又在这一刻不断的开始流淌。

    他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无尽的混乱中,脑海似乎还在闪现着家乡的那片竹林,还有秀秀的脸庞。

    这个时候,大蚯蚓陡然又扬起了身躯,对着王换袭来。王换腰里挂着的那盏幽蓝的灯,就是很扎眼的目标,王换甩不掉这盏灯,也就无法甩脱大蚯蚓的攻击。

    这么短的距离,王换的心一下子沉到了底,他不可能再躲过去了。

    第130章 共同利益

    在王换绝无退路的时候,他终于绝望了,心底有再多的不甘,有再强的执念,可总是敌不过现实的。

    硕大的蚯蚓猛然窜到了距离王换的脑袋只有不足半尺远的地方,那张奇形怪状的嘴,已经完全张开。

    陡然间,王换觉得自己的身子猛的被绳子吊上去了一截。尽管只被吊上去一米都不到,却恰到好处的躲过了蚯蚓的吞噬。

    紧跟着,绳索不断的收紧,王换被一点点的重新吊了上去。等距离下面那个巨大的松塔有两三丈远的时候,危险就渐渐远去。

    绳索继续收紧,上方能听到绞盘绞动的声音,王换依然头下脚上,他不知道小贩为什么会突然发善心,把他给吊了上来。或许,小贩是感觉鱼已经上钩了,提前收了绳索?

    绞盘把王换给吊到了深渊的边缘,随即,两个人一左一右把他给弄了上来。陡然从头下脚上的位置颠倒过来,他似乎还有点不适应,脑袋猛的一晕。

    但王换的眼睛依然管用,他能看见,把他从下面架上来的两个人,竟然是马王爷手下的两个刀客。等他再一转头,就看见马王爷正蹲在倒在血泊中的小贩身边,龇牙咧嘴的冲他一笑。

    王换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马王爷会出现在这儿。不得不说,马王爷出现的太及时了,如果再晚那么一点,绳索收上来的时候,只能看到王换的脑袋被蚯蚓完全吞噬下去。

    “来的不早也不晚。”马王爷在地上扒拉了一阵子,把王换的东西收拢起来,丢给了他。

    “怎么叫不早也不晚?”王换揉了揉自己的手腕,先从杂物里拿起了一包烟,取出来一支,点燃之后深深抽了一口。

    “来的太早,你不长记性,以后没准还会吃这样的亏,来的太晚,你又没命了,所以,老子来的不早也不晚。”

    王换的运气很好,马王爷带到狗镇的手下,其中一个以前在七星滩见过小贩。小贩的外号是哮天犬,鼻子很灵,马王爷的手下见到小贩之后,没有惊动对方,只是跟马王爷说了。

    马王爷不傻,能料到小贩肯定是冲着王换来的。在王换离开小镇的时候,马王爷的人已经暗中跟了上来。但是小贩是个老江湖,带着王换,依然几次险些把马王爷他们给甩丢了。马王爷他们费了好大的力气,才一路追踪到这儿。

    王换抽着烟,感觉自己的运气真的是很好,在狗镇能遇到马王爷,还能跟马王爷搭上关系。最关键的是,他遇对人了,马王爷不管怎么说,还是个讲道义,也够义气的头把子。

    “先出去吧,这个地方,呆的老子心里不舒坦。”

    马王爷站起身,两个刀客把小贩的尸体连同乱七八糟的东西全都丢到了深渊下面。

    王换不知道自己多久没有见到外面的光亮了,马王爷带着王换回到地面的时候,外面停着一辆看着破破烂烂的马车。马王爷坐上车,拿了一个柳条编成的篮子,里面装的全都是吃的。

    “边走边说。”马王爷拿了一条鸡腿,啃了两口,说道:“你的麻烦,还没完。”

    “怎么?”

    马王爷和七星滩水鬼之间的关系,很微妙,这几年来,种种原因保持了他们之间的平衡,但是,水鬼绝对不甘心寄人篱下,他们想过很多办法,想要彻底摆脱马王爷的束缚,独占七星滩水道。

    在前几年,水鬼没有这个机会,但是从一两年前开始,马王爷想要把势力扩展到狗镇这边。毕竟狗镇是座金山,七星滩则是一片穷乡僻壤,所以,马王爷的势力重心转移,七星滩那一块,就守得不是很牢靠了。

    七星滩水鬼就是抓住了这个机会,马王爷的人在狗镇外面遇到了水鬼的人,带了马王爷的话,但是对方不置可否,没说行,也没说不行。消息传到马王爷那边的时候,马王爷就知道,水鬼有二心了。

    王换听了一会儿,这是马王爷和七星滩水鬼之间的恩怨,现在哮天犬死了,自己和水鬼的过节,应该已经过去。

    不过,马王爷刚帮了王换的大忙,王换也没办法说出太不厚道的话。更关键的是,王换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但眼下的大事,还是要尽快把六指从南方带回来。

    “你撇嘴作甚?”马王爷把鸡骨头丢到了车窗外,舔了舔手指,说道:“哮天犬在你身上留有印记,这个印记不除,水鬼永远都会跟着你。”

    “什么印记?”

    “老子不知道。”

    七星滩水鬼几乎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手段在敌人或者仇人的身上,留下一个只有自己人才能寻找到的印记,王换杀掉的那个老汉,留下的是若有若无的臭味,而小贩留下的印记,马王爷也不知道。这也算是水鬼们的一门绝技,不可能泄露出去。

    这个印记如果不消除掉,七星滩水鬼就会随着印记不断的追杀仇家,直到仇家死去为止。

    王换觉得心里有点发毛,忍不住在身上来回看了几眼。但他知道没用,如果小贩留了印记,是不可能让任何人察觉到的。

    如此一来,王换又觉得头大,越是急着离开这里,却越是波折丛生。七星滩水鬼,如今变成了一个脓包,不把脓包挤掉的话,就会越烂越大,最终要了自己的命。

    “老子也不知道为啥,如此关照你。”马王爷又拿起一条鸡腿,说道:“你如今只剩下一条路了。”

    马王爷说的这条路,王换猜得出来。如果再怎么努力,都无法摆脱敌人的追击,那么,就只能和对方拼了。把七星滩水鬼连锅端掉。

    从这一点来讲,马王爷和王换是有共同利益的,王换为了保命,马王爷则为了消除隐患。马王爷还算是个知道进退的人,现在虽然赶走了小白龙,拿下了狗镇,以后靠着狗场,应该能赚不少钱,但马王爷不会不给自己留退路。七星滩的老窝绝对不能丢,将来狗镇真的出了什么岔子,自己还有地方可去。

    所以,马王爷已经决心,要把七星滩的水鬼彻底清扫掉,对王换来说,水鬼是个脓包,对马王爷来说,水鬼同样也是脓包,非挤掉不可。

    王换听完马王爷的话,心里觉得,对方说的有道理。自己想要返回南方,就必须有一个安全的环境,如果一路走,一路有人追击,迟早会防守不住。七星滩水鬼的手段,不是王换可以想象的。

    “你自己琢磨琢磨,老子可不是勉强你,你若是想走,老子现在送你到狗镇,你自己走。”马王爷嘿嘿笑了笑,说道:“老子从来都是这样,不强人所难,路给你指出来,走不走,全要看你。”

    马车在飞驰,王换砖头朝外望了望,车轮卷起了一阵一阵的风沙,在四周弥漫。他看了一会儿,问道:“有件事,我不太明白。”

    “甚事,直说。”

    “你拉着我跟你一块儿清扫水鬼,图的是什么?我这条命,还是你从水鬼手里救出来的,我能帮上什么忙?”

    “那你啥意思,你的意思,是你在狗镇舒舒服服呆着,等老子把水鬼都扫平了,然后你轻轻松松上路?”

    “我倒不是这个意思,只是心里有疑惑,总是要问清楚。”

    “老子相信自己的感觉。”马王爷噗的吐出一根细碎的鸡骨头,望着王换,很认真的说道:“你有什么用,老子现在说不清楚,但老子感觉,这件事,你一定有用。”

    第131章 再次联手

    马王爷这么一说,王换反倒放了心。混江湖的人,没有无缘无故的爱,马王爷觉得王换有用,尽管只是自己的感觉,但起码说出了理由。

    有理由,王换就不会怀疑,至少不会怀疑的那么深。他自己在不断的考虑,考虑自己到底该走哪条路。

    和马王爷一起联手,把七星滩水鬼扫平,彻底解除后患?还是暂时不管这些,自己埋头上路?

    王换现在最放心不下的,就是那个小贩到底在自己身上留下了什么标记。这个标记不清除,始终是个很大的祸患。

    想来想去,王换的心神动摇了,他不愿意在这个地方浪费时间,狗镇那边浪费的时间已经够多了,现在跟马王爷联手,必然还要浪费更多的时间。可是,王换想起了卫八从前说过的一句话。

    一个人有一千个愿望,一万个愿望,都不是没有机会去实现。但实现愿望的前提,自己必须得活着。

    “好。”王换点了点头,对马王爷说道:“那就再联手一次。”

    马王爷笑了,他的眼睛本来就小,一笑起来直接变成了一道缝隙。

    破旧的马车在疾驰,马王爷吃饱喝足,把一筐食物干掉一半儿,这才心满意足的拍了拍肚子,跟王换说了一些七星滩水鬼的详情。

    七星滩水鬼的人数不详,但中坚力量是十三个人。这十三个人里,绰号哮天犬的小贩已经死了,剩下十二个。水鬼平时的行踪不定,唯一能把他们一网打尽的地方,是他们的老窝。

    水鬼的老窝非常隐秘,马王爷一年前就已经知道了,不过那个时候,他正考虑着要吞并狗镇,再加上水鬼没有太过分的举动,所以马王爷暂时没有动他们。

    扫清七星滩水鬼,就必须要把十二个为首的一网打尽,剩下的那些喽啰,不用去打,自己就会散掉。

    “水鬼,不好对付。”马王爷说着话,眼睛就又眯了起来,望着车窗外的滚滚尘土,说道:“要是好对方,当年老子也不会跟他们商量,叫他们在七星滩水道占据一席之地。原本想着,彼此之间相安无事,也就罢了,毕竟江湖这碗饭,谁也不能一个人一口吃下去,总得给别人留一点。可老子不惹他们,他们现在反倒想上蹿下跳。”

    “我入伙,做点什么?”

    “你能做点什么?”马王爷一笑,说道:“你什么都不用做,跟老子一起掌控全局就行了。”

    “你不是说,你感觉我在这件事上有用?”

    “连老子自己都说不清楚的事儿,现在想那么多作甚,不想了,先回狗镇。”

    回到狗镇的时候,天色刚近黄昏。马王爷和小白龙谈妥了之后,小白龙这时候已经带着自己的人离开了,马王爷接手了小白龙的狗场。这是个大喜事,回到镇子之后,马王爷先到狗场那边去看了一眼。

    狗场的生意,和往常差不了太多。其实,对于这些常来狗场赌博的赌客来说,谁做老板,跟他们关系不大,只要狗场的老板讲信用,那就足够了。恰好,马王爷还算是个讲信用的人,这么多年下来,他的名声是靠一件又一件大事小事积累起来的,所以,狗场的生意还算是看得过去。

    马王爷转了一圈,感觉很满意,随后就带着王换到镇子里去找乐子。

    狗镇虽小,却也有它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王换也觉得奇怪,跟马王爷合伙,自己的心里竟然很平静,感觉很安全。他放下心,一杯接一杯的喝酒,喝酒的时候,王换的脑子里冒出了卫八的身影。

    卫八这个时候可能正在跟六指老头儿谈天说地,那个地方虽然苦寒,但肯定有办法能活下去。王换喝了一杯酒之后,叹了口气,卫八不知道现在的情况,估计心里也很急。

    酒喝到一半儿,马王爷一个手下带来了三个人。有一个身材很矮小的,明显是领头的,进来照个面之后,后面的两个人被刀客给领走了,只剩下那个矮个子。

    王换看了一眼,这个矮个子应该是个北方人,个子矮,但是皮肤挺白,五官长的也很端正。

    矮个子看模样有些腼腆,马王爷给王换做引荐的时候,矮个子竟然还抿着嘴笑,笑的时候,脸上竟然还有两个酒窝。

    “这是老子专门请来的帮手,不是老子吹牛,别的人,真不一定能请到他。”马王爷显然喝的很高兴,人逢喜事精神爽,收了狗镇的狗场,赶走小白龙,这就意味着狗镇以后最大的收益都归了马王爷。

    “三哥,说笑了。”矮个子笑了笑,冲王换轻轻一点头,自己先端了杯酒:“哥,初次见面,我先敬你一杯。”

    其实,从矮个子对马王爷的称呼上,就能看出两个人的交情不一般。马王爷上面有两个jiejie,自己行三,年轻的时候,就有人称呼他马三儿。只不过后来马王爷成了七星滩的头把子,这个绰号就没人敢再随便乱叫了。只要还能称呼马王爷为三哥的,就一定是关系很亲近的人。

    “你是南方人,在这里不熟,若是熟了,你听他的名字,就知道老子肯定没有吹牛。”马王爷看着王换,说道:“他叫浪里红。”

    王换感觉这个名字很有意思,也说不清楚为什么,看见这个叫做浪里红的矮个子,王换突然就想到了粉苏。

    王换的脑海里,一下子冒出了西头鬼市的影子,他想象得到,此时此刻,粉苏或许正坐在花媚姐的板屋跟前,和平时一样,百无聊赖的修着自己的指甲。

    叫做浪里红的矮个子听到马王爷的话,赶紧又端着杯子,跟王换碰了一下。

    这次碰酒的时候,王换注意到了浪里红的十根手指。浪里红的手指,猛然看上去,显得又长又细,和女人似的,保养的比女人还好。如果只看手不看人,多半还会觉得浪里红是个倾国倾城的绝色佳人。

    但眼神毒辣的人自然能看出来,浪里红的十根手指的前端,都磨出了一层厚厚的茧子,这层厚厚的茧子,隐约包裹住了指头肚。如果这样看起来,浪里红的十根手指,就和十根小鼓槌一样。

    王换一下子就猜出来,这个浪里红,绝对练过分水爪。

    分水爪,又叫分水虎爪,是一种很特殊的铁制的武器。这种武器有一个跟手掌契合的铁皮镶牛皮的套子,套子前端,有五根长短不一的刀片一般的利刃。

    分水爪是武器,同时也是非常精巧的机括组合。一个小小的分水爪里,单独的机括不下十余套,这十余套机括,彼此相连,最后全都汇聚在五根很细的线上。

    用分水爪的人,十根指头要耐磨,否则戴上分手爪之后,不出片刻,指头就血淋淋的。

    指头不仅要耐磨,而且同样要灵活,比普通人更灵活十倍。分水爪的使用,完全是靠那五根很细的细线来控制。

    这种东西不好用,可一旦用好了,就是水中的力气。分水爪不仅能杀人,而且游水的时候,利刃扭动分合,游的特别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