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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还好,昨天为稿秃头没来得及洗澡。 虽然今天顶着油头,但好歹没穿上次的睡裙。 油头救她一次狗命,反正黑灯瞎火他也看不太清。 她以后要改名为“不洗头的光头弱鸡”。 - “陈逸绅,你怎么刚刚把我的电话给按了?”安静的楼道里,手机即使不凑近耳边,也能依稀听到。 一声门锁响后,走进屋内的陈逸绅微歪着头夹着手机,另一只手向后把防盗门带上。 “下去扔垃圾,电梯里信号不好。”他面不改色道。 那边的声音夸张:“这么晚还下去扔垃圾?” “放到明天就坏了。” “你怎么洁癖这么重?” “什么洁癖?这是日常生活。” 再说了,他要是有洁癖,怎么可能把掉地上的草莓味小熊饼干洗洗继续吃掉? “我下周回椹南市,凑了一个局,你要不要……”电话里的人兴奋地讲着,突然停住,“我忘了,你小龙虾过敏。” “只是不能吃而已,”陈逸绅皱着眉走到卫生间,把手机放在一旁,一遍一遍地洗着手指,“又不是一看见就过敏。” 虽然仅仅是不能吃小龙虾,可他也许是受先入为主的印象影响,一直不太喜欢小龙虾的气味。 “那我和他们说一下,换一家吃,就不选小龙虾了。” “不用,”把手甩干,陈逸绅低声制止,“我下周刚好要出差,等我回来我再请大家吃别的,算是这顿的赔罪。” “你不说这个我都忘了,你要不要先住我的公寓?反正我也就回来待两天,南巫市那边的店里还有很多事要忙。” 陈逸绅思索片刻,婉拒道:“我已经租到了不错的房子。” “你租房哪有住我这里舒服?” “我住这边心情比较好。”他走回客厅,半躺在沙发上。 电话里的人像是活见鬼:“你这能是个理由?” 一手握着手机,陈逸绅仰头看着天花板上的吊灯,眉眼难得舒展,甚至眼尾隐约带着弧度。 气氛安静,没有任何一个人说话。 在电话要被对方挂断的前一秒,他才开口。 “遇见了很有意思的人。” - 沈知遥回到家里时,她那个头脑聪明却是个电器白痴的哥哥,正盘腿坐在沙发上,抱着遥控器认真地研究。 他这周从学校宿舍回来时,忘记戴眼睛。现在只能虚着眼睛,头朝前倾,努力地辨识屏幕上的文字。 活像个小老头小老太太。 “用你辟邪是你的荣幸,着急换下来干什么?”她走过去,心情难得大好,半眯着眼靠在许括旁边的靠枕上。 “呵,说得轻巧。”许括打掉她捏自己脸的手,冷笑一声。 他要是被认识的人知道,自己的光屁美男照是日常吃夜宵泡面时,顺手打开电视就能看到的长达五秒的定格开屏,他许括就会当场社死,连夜收拾行李搬去新的星球。 “你猜我刚刚下去碰见了谁?”一反常态地没和许括怼下去,沈知遥神秘地凑近他的耳朵。 “能让你变成现在这样子,也就碰见你爹、碰见女鬼,以及碰见你的夜跑帅哥,”许括用脚趾头都能想到,“又提前找他收租了?” “没有。”被精准踩到雷区,沈知遥狠狠地给许括肩膀一拳。 “许括,我打算明天就把表哥家的胡萝卜接过来。” “哈?” “计划赶不上变化,这次我们既然已经在小区里相遇,那我就赶紧下手,省得夜长梦多。” “不是……”许括之前吊儿郎当的样子瞬间消失,“沈知遥,你不会来真的吧?” “你已经问过多少次这种问题了?”沈知遥大大咧咧地拍拍他,“我哪次不是真的。” “现在我们在工作的地方有固定的见面场所,只要我多努力,假以时日就能成为他生活中的习惯。而且,晚上下班之后我们还在同一个小区,甚至都有需要被溜的狗……” 沈知遥掰着手指,美滋滋地回顾她迈向爱情的所有先决条件。 “他似乎也习惯了我的各种莫名其妙的出现,刚刚在电梯里第一次碰到,他都没有因为我怎么又出现在这个小区里而惊讶。这说明他之前就……” 等等。 似乎有什么不对。 掰着左中指,沈知遥突然僵住。 从小到大,许括已经听过太多次沈知遥还没认识对方,就已经描绘好两人年老相互蹒跚相持,儿孙满堂的未来。 他倚在沙发扶手旁,无聊地掏掏耳朵:“他在之前就?” 如果不顺着沈知遥,让她讲得高兴了。 他每天都必定会听到她讲回这些故事,反反复复地,没有尽头地念叨。 “就……见过我。” 真相只有一个。 沈知遥的大脑在这一刻,似乎久违地通了。 这种感觉,像极了沈知遥小学的时候,终于明白鸡兔同笼的脑袋和脚怎么数。 茅塞顿开,但又背后一凉。 我日!!!!他是不是认出来了? 第13章 老冰箱 “不如多吃点自行车配件”…… 第二日,暴雨后的椹南市,终于结束长达两周的阴沉。 太阳强烈的光线照在身上,即便空气中潮湿黏腻的感觉已经消散,但也晒得露在外的皮肤直发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