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小说 - 历史小说 - 我在大明用俗气修身在线阅读 - 第二十四章 悦庐销魂

第二十四章 悦庐销魂

    “不是那小子厉害,而是你太弱了,组织可不养废物,你之所以能进组织就是靠得这地煞阵法,如今阵法已破,你还有什么办法去杀那小子?组织还留你何用?”

    谢老三听了后脸色煞白,好你个血狼,这是把自己往绝路上逼啊,血狼说的没错,他之所以能进组织全靠他是黑虎寨地煞阵的起阵者之一,而由周雕带入组织,可不想进入组织后周雕就和他形同陌路再也不见了,而他也名义上属于血狼手下。

    血狼和周雕属于竞争关系,血狼自然想要在竞争中占据上风,他会不惜一切代价寻找机会,这包括了吞灭弱小壮大自己。

    血狼盯上了谢老三,他本来想趁谢老三的血符滋养了更多的血液精华之后再将他杀死。

    血狼之所以会被称为血狼,那是因为他会杀死组织内其他比他实力弱的人,并夺取其血符以提升自己的功力,此招不可谓毒辣,组织内人人闻血狼之名色变,生怕血狼盯上自己被夺去血符。

    因为一旦血符被夺去,也意味着身死。

    另外血狼除了嗜血,也真的贪财,当他得知谢老三与万明做了这杀夏寻的交易之后,便马上寻来了。

    组织等级森严,只有高阶管低阶,没有低阶越级高阶的道理,身为高阶的血狼自然可以肆无忌惮的找谢老三麻烦,而谢老三只有认命的份。

    然而谢老三并不想坐以待毙,自从进了这个组织,他仿佛获得了新生,从前那天天被罗瑛压得大气都不敢喘一口的日子一去不复返,通过血符,谢老三的力量得以暴增,他很享受这种日子,不想失去。

    但组织森严的等级制度以及高阶对低阶肆意的杀戮让谢老三也没有任何的安全感而言,他终于明白在这个组织里,一切都以实力说话。

    而血符就是让人变得更强的核心所在,为了能让自己更强不被别人杀死,谢老三不惜以身试血符,他准备了一个杀招,原本只打算在最危急的关头使用,而现在血狼就把他逼到了这危急的关头。

    血狼啊,血狼,这是你逼老子我的,你不想让我活,老子就是死了也要拖你陪葬。

    一般来说入了组织的人都要在掌心按上一个见rou生根的血符,从此以血养符,进而提升能力。

    然而,这血符赋予的力量是有时效的,一旦时间超过,血符就会反噬其身成为废人,因此当掌心上的血符出现疼感时就是提醒用符者该回去休养了。

    谢老三和所有入了组织的人一样,掌心只有一个血符,但他想不明白为什么大家同是一个血符,却在能力上有着高低之分,这血符能量究竟是以什么为判定标准?

    经过苦思索想,谢老三认为能力强弱和血符多寡肯定有关系,这原理和地煞阵法一样,一个人如果要驱动地煞阵,就需要集结六人的力量,那他身上就一定要有六个血符!

    谢老三准备在血狼对自己先下手之前得到这六个血符,如果他有了六个血符并嵌满全身,那时他的力量就能六倍暴涨,那还会怕血狼吗?

    对不住了兄弟们,为了活下去,我只能牺牲你们了……

    不过在那之前,还得先稳住血狼,和万大少谈下钱的事情。

    此时的万大少在干嘛呢?

    由于上回他在万春楼丢了脸,导致他没脸去万春楼销魂,以免被钱园笑话自己,但他万大少也不是没脸就躲在家里喝闷酒的主,他找到了刑部的宋大少,这两个狐朋狗友现在混在了一起。

    刑部宋大少宋玉也是这京城四大邪少之一,宋玉人如其名长得温润如玉,也是一个小白脸,可这白脸之下却是有颗比毒蛇还毒的心。

    宋玉同样也很会玩,他在京郊有个住所,名为悦庐,这名字取得相当耐人寻味,只有精通此道的高级玩家才能看得明白这悦庐之名。

    悦庐有小万春楼之称,里面也是应有尽有,而且宋玉有个癖好,就是要采阴补阳,因此他才会把这悦庐建在京郊以掩人耳目。

    悦庐采用高级会员制,只有得到宋玉认可的人才能获得这vip卡,而万明就是这其中之一。

    因为万明好色,与宋玉才能臭味相投,两人因为有共同的爱好,所以才能走得比较近,更为重要的是,万明能为宋玉提供他想要的少女货源,再加上宋玉的暗箱cao作,这买卖少女的勾当就由这两大邪少承包了。

    这原本是个赚钱的财路,但在万明和宋玉这两个色鬼眼里,却成了他们发泄兽欲的渠道,对于他们来说,唯有女人才能让他们感到征服感,成就感。

    “万大少,你这次送来的新鲜货那是相当的不错啊,舒坦。”

    宋玉爽爽的说道,这一阵销魂下来,他满足了。

    “宋大少,兄弟我对你不薄吧,这新鲜货可是比万春楼的货色还要高级,我可没有砸了你的悦庐招牌。”

    万大少也刚销魂完,他重新找回了男人的自尊和自信,也只有在悦庐他才能玩得更放松。

    “万大少,你可是我的人生知己啊,我这悦庐还真的离不开你,你有什么用得着兄弟的地方尽管提。”

    “宋大少啊,你知道我前几天被一个外地小子欺负的事吧?”

    万大少一想到夏寻,心里马上就腾起一团火,也不知谢老三等人把夏寻杀了没有,这么久了还没有消息,老子可是花了十万两银子啊。

    妈的,为了出这口恶气,老子不得不去找那个京城的神秘杀手组织,听闻这组织个个都是高手,杀了夏寻那个小子不在话下吧。

    “万大少,这事我听说了,兄弟我也为你打抱不平呢,那外地来的野小子究竟是什么来路?居然敢在京城我们的地盘上放肆。”

    “不过一个官萌子弟而已,我爹就不敢动手了,与其大费周章慢慢耗死那小子,不如直接动手,说不定现在那小子已经死了哈哈哈。”

    “还是万大少有魄力,就是嘛,家里的老头子那一套都过时了,现在可是咱们年轻人的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