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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殿下少年时(重生) 第38节

    饶是如此,还是溜着侍卫大军团团转了两天,有好几次,他们以为胜券在握,最终一扣篮子,却发现只捉到了一撮尾巴毛。

    皇帝从最终的担忧、心疼、难过……逐渐变得暴躁。

    难道真要到了城门口,才能把人逮回来吗?

    城门收紧,进出都需要通关文牒,可以李弗襄的脚程,哪辈子才能走到城门口,他若是计上心头,在山里蹲着不走了,搜山也是个大工程。更可怕的是,李弗襄不是吃不得苦的人,他能和叫花子们交换衣食,已经正面宣告了他出逃的决心。

    他说过,想要活着。

    他能在小南阁挣扎十年,也足够他在宫外不愁衣食的活着。

    他们追到萧山脚下一处比较热闹的镇甸,李弗襄就藏身在此镇里,只是不知具体位置。

    他终于忍不了了,大手一挥,在驿站中,大手一挥,拟旨传高氏次女即刻觐见。

    从前有事,他愿意和朝臣们商量着来,他向来是百姓眼里的仁君,虽说天子一言九鼎,但只要没有明旨,一切都还有转圜的余地。但这次,传旨的内侍,百里加急冲回京城,直奔高府,明黄的圣旨沉甸甸地压在了高景的头上,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女儿被抱上马,一路绝尘而去。

    高夫人扶着肚子,追出门:“……怎么了?这是出了什么事?”

    高景只来得及交代一声保重,便也牵马,紧随其后,追出城。

    高悦行被按在马上,风灌进领子里,她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却很有闲心望着沿途的郊野风景,逐渐心神恍惚。

    传旨的内侍披星戴月,路上马都不敢歇,将高悦行带到皇帝跟前。

    皇帝早已在镇甸上搭起了高高的塔台,四方火把映着半边天的火光,高悦行到了之后,皇帝二话没说,亲手接过人,抱着她,一步一步登上了塔台的最高处。

    高悦行仰头看了一眼。

    皇帝这几日不知经历了什么,憔悴的多,但性情中的狠戾也流露出来,令他看上去,不再像金殿里那平和仁慈的君王。

    皇帝到了最好的地方停住,把高悦行放下,低声道:“站稳。”

    塔台临时搭建,稳固性并不好,脚下踩着摇摇欲坠。

    皇帝就在她的身后,按着她的肩膀,他沉默了很久,不知在等什么,约莫半个多时辰之后,他看到不远处的屋顶上有一点荧光亮了三次,那是丁文甫的暗号,他知李弗襄已经摸到了附近。

    只听他中气十足,声息平稳地喊道:“孩子,你决议要走,朕不拦着,但是父子一场,朕这辈子总得给你留点东西,朕知道你什么都不爱,荣华富贵进不了你的眼,你偏爱露宿街头吃糠咽菜,好哇,你不是喜欢高家二小姐吗,朕今日就舍了仁君的贤名,当一回昏君,把这位——年仅六岁的高二小姐赐给你了,从此以后,高二小姐逐出京城,非死不能归,就让她陪着你一辈子潦倒求生吧! ”

    高景赶到时,正听见这一番话,险些从马上栽倒。

    一群内侍乌泱拥上:“……高大人,高大人切勿激动,陛下不是说真的,您千万别往心里去。”

    高景甩开一众人。

    皇帝早就注意到这边的sao乱,目光淡淡地扫过来,却没有多做停留。高景便知陛下劝不得了,若是……若是那李弗襄至死不肯现身,他难道真要舍了这个女儿吗?

    高悦行听着皇帝如此一番话,大致猜到发生了什么。

    ——莫不是李弗襄跑了?

    他跑便跑了,皇帝出动了成千上万的追兵,竟没能拿回人?

    夜风很冷,可她心里却沸腾了起来。

    她犹记得,李弗襄十六岁那年,狐胡再次举兵进犯,郑千业带兵出征,顺道把李弗襄捎上,本意是遂了皇帝的意思,带他到前线去镀一层金,刷点好名声,不至于一辈子当个庸庸碌碌的王爷。郑千业也十分疼爱这个外孙,始终将他护在后方最安全的地方。

    然而世事无常。

    一次郑千业顶上最前线的时候,偏偏后方最安全的营地糟了埋伏。

    李弗襄和营地里留守保护他的三千轻骑雪夜突围,向西深入到了绝境,不退反进,径直逼往狐胡老家去,狐胡出动大军围追堵截,都没能逮着他的狐狸尾巴。

    他孩童时一次草率的离家出走,都能惊动了上万禁卫军,且奈何不了他。

    蛟龙得云雨,终非池中物。

    一切都是有征兆的。

    荒唐的是,上万禁卫军,比不过一个高悦行。

    皇帝在塔台上的话音刚落,不消一刻,前方巷中,一个孤零零的人影,独自从夜色中走出来。他一身灰蓬蓬的补丁衣,不怎么合身,袖口和裤脚都挽起了一大截,身上随意裹着一张黑狗皮,手中拄着一根两头分叉的竹竿,竿头上还吊着一个干粮袋子。

    他的所有头发用一根烂布条绑在头顶,散下的几缕头发,被他用手指拨开。他就那么静静地走进所有人的视线中,在这样深的夜里,这样寂静无声的塔台下,向皇帝屈膝下跪——“儿臣知错,求父皇宽恕。”

    皇帝的眼里漫上了腥红。

    谁也不知道,李弗襄在离家出走的前一天晚上,他还亲昵地蹭着皇帝的衣袖撒娇,只为了多要几块点心吃。

    都是装的。

    都是假的。

    所有的从头开始都是自欺欺人!

    他堂堂皇帝在自己的儿子眼里屁都不是,还不如一个相识没几天的女娃娃重要。

    回到萧山猎场,皇帝直接把人送进了汤泉。

    李弗襄才跑了不过两三天,已经滚了一身的泥和灰,几个侍女仔细把人洗干净,又在衣服上裹了香露和熏香,才将人洗回那个白白净净的小公子模样。

    不得不说,李弗襄这几个月,在皇帝的乾清宫养得很好,不仅个头窜了半寸,他原本粗糙发黄的头发,都焕然一新,如今摸起来,顺滑地像绸缎,只是颜色还有些浅淡。

    高悦行在汤泉外喝着热茶等他。

    李弗襄换好衣服出来时,浑身好似还裹着一层氤氲的水汽。

    高悦行望着他出了一会儿神,笑了笑,说:“你在宫里,是不是不开心呐。”不等他回家,她又道:“若不是因为我,你现在早该自由了,你理会我干什么呢……你若是愿意带我一起走,露宿街头,吃糠咽菜我也是愿意的。”

    皇帝就在一屏之隔的外间。

    高景也在。

    高悦行说的话一字不落地传进了两人的耳朵里,君臣二人不约而同在心中大受震撼。

    李弗襄望着他,缓慢地摇了摇头。

    他想,她有父母家人在,有比他更重要的人陪着她。

    他可以忍受失去她。

    却不能因一己之私将她从富贵乡拉到泥泞里,让她背弃父母,回不了家。

    高悦行伸出双臂:“过来。”

    李弗襄试探地将头搁到她的腿上,见她没有拒绝的意思,便放心地卸下全身的警惕,顺势滚到了她的怀中。

    高悦行抚摸着他柔软顺滑的头发,说:“今天你听到了吗,陛下说他把我赐给你了,陛下金口玉言,圣旨不可违,从今以后,我们名正言顺在一起。”

    皇帝停了这话,一皱眉,似乎觉得不对劲。

    当时他在高台上哪一番气话,可没料到竟让高悦行钻了空子。

    就连高景,也没从这么刁钻的角度理解皇帝的那一番话。

    君臣之间暂时忘了别扭,一个惊愕,一个惊惶,对视了一眼。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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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依然评论小红包

    晚安!

    第33章

    ……她硬要这么理解, 也不是不行。

    皇帝金口玉言,那一番话,当时在场一万禁军都听在了耳朵里。

    当然他也可以翻脸不认, 如果他豁得出去的话。

    明明还只是两个孩子,怎么就情深义重到撕不开的地步了呢?

    高景养的这个女儿真是……和她父亲一脉相承的狡猾。

    皇帝在那一瞬间,心中思量了很多,他是疼爱这个孩子, 希望他此后一生顺遂, 但为人父母, 终究不可能护孩子一辈子, 尤其他还是皇帝,百年之后, 他驾崩, 皇权更迭, 新帝登基, 可未必能容得下这个占尽了圣恩的兄弟。

    他刻意推着李弗襄和郑家亲近,便是在为他的将来打算。

    虽说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即使显贵如郑家,也不可能长盛不衰。但至少目前看来,郑家的几个后辈, 皆是有志之才, 看在已故郑皇贵妃的份上, 日后可作为李弗襄的倚仗。

    皇帝想得越多, 便恨不得越周全, 逐渐的, 他觉得单一个郑千业恐怕还不够, 治国之道,总得讲究个成双成对,文武双全。

    武将多半耿直,玩转朝堂工于心计还是得看文臣。

    可文臣才不好糊弄呢。

    皇帝现在看高景,就像一直老狐狸眯着眼在打量猎物。皇帝若为了李弗襄的将来打算,早早定下这么一桩儿女亲家,他们家其实不亏。

    高景心里当然也有自己的小算盘,能一路畅通无阻高升到大理寺卿的位置上,除却自身的才华,人情世故必不可少,淌着官场里那深不见底的浑水向上爬,难得还能摘得一身干净,不结党不营私。为官一道,高景是有些手段的。

    高景心里也愁。

    他倒不是对李弗襄有意见,而是对这位亲家公太不满了。

    奈何这对小鸳鸯是棒打不开,人拆不散啊。

    两只老狐狸各自心怀鬼胎,最终这件事情,不得不看在孩子的份上,各自捏着鼻子假装轻描淡写揭过去。

    “圣旨呢,朕想先放一放,毕竟两个孩子还小呢,感情一事尤其不容胡来,依朕看,还是等两个孩子成年再做打算吧,高卿意下如何?”

    “陛下所言甚是。”高景硬邦邦地说,他实在是笑不出来。无论他家女儿和李弗襄的婚事将来是成还是不成,在他们彻底定下来之前,高悦行是别想在京城议亲了,经此一夜,谁不知道这个女孩是皇帝打算留给自己儿子的呢?谁还敢跟皇帝抢呢?

    “高卿放心,即使将来此事不成,朕也绝不会薄待阿行这孩子,对于朕来说,从小养在跟前的情分,和亲生女儿也没甚两样。”皇帝这是又要把高悦行接回宫里去。

    “皇帝若能念着这份情,对我家阿行有几分回护,臣便感激不尽了。”像上次狐胡细作那种事,多来两回谁能受得住,都是爹生娘养的骨rou至亲,高景是在暗示皇帝,再有此类事情发生,他不会忍了。

    “高卿见外了……”皇帝高深莫测地一笑。高家女儿若有什么闪失,还不是要了皇帝儿子的命,皇帝那儿子与他本来就不亲,万一搞不好还会记恨在心,皇帝就算是为了讨儿子欢心,也不能让高家女儿出闪失。

    闹了几天,好歹今年的春猎没耽搁。

    李弗襄重新住回了山上行宫,顺道把高悦行也带了回去。

    高悦行的失而复得,令他rou眼可见的开心,即便第一次的蓄谋逃跑失败,他也完全没有放在心上,闹了这一通,把娘子找回来了,仿佛是一件很划算的事情。

    宫里的那么多双眼睛都在暗中盯着,等着看好戏,李弗襄胡闹过了分,惹得陛下大怒,陛下还能像从前一样疼他宠他么?

    皇帝处理完杂事,踏着夜色回行宫,在台阶上,余光忽然瞥到了一抹金,他只是一停脚,小内侍有眼色地去捡来给他看,是一颗拇指大的金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