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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我好像并不认识你,也没有邀请过你进家门——”他不动声色地站起来,朝壁炉那边靠近,壁炉上方有一把镀金的霰-弹枪,“不知道能跟你谈什么生意——” 话音未落,兰斯还没有摸到那把霰-弹枪,就看到了毕生难忘的一幕。 黑暗中,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走到了吊灯底下。 他穿着考究,一身行头价值不菲,俨然一副绅士模样,脸庞却像骷髅头般骇人,过分突出的眉骨下,深陷如窟窿的眼眶中,那对扭曲燃烧的金色眼珠子正冷冷地、一动不动地注视着他。 兰斯不明白上帝为什么要创造出这样一个可怕的怪物——身形高大而雄健,肌rou结实,远远看上去几乎就是一个俊美无俦的男子,近看却发现他长着一颗骷髅头,苍白的皮肤紧绷在冷峻锋利的轮廓上,两个眼洞射出令人生畏的金光,仿佛一具刚从坟墓中爬出来的死尸。 尽管兰斯竭力维持上等人的风度,不想在这个怪物的面前露怯,声音却还是颤抖了起来: “……你究竟是什么东西?” · 莉齐不知道兰斯经历了怎样恐怖的一晚,她睡得特别香甜,特别满足。 幽灵应该不会再对她避而不见了,她可以专心致志地琢磨怎么降伏他了。 洗漱完毕后,莉齐脱下睡衣,换上一条淡红色的裙子,领口、袖口和裙摆均镶着珍珠白的蕾丝,然后把头发塞进了发网里。 发网上缀着珍珠和海蓝宝石,顶端镶着白孔雀尾羽制成的羽饰,洁白而优美的羽毛垂落下来时,她标致的脸蛋儿看上去冷艳又昂贵。 莉齐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对自己的打扮和美貌都很满意,因为这条裙子是她想穿的,而不是周围人用眼光、用言语、用规矩逼她穿上去的。 她穿了十几年的裙子,却在穿了一次裤子以后,才懂得穿裙子的乐趣。 她今天心情好,见谁笑容满面,哪怕是即将偷她二十万法郎的兰斯,她也没有吝啬两个俏丽的酒窝。 兰斯却没有像往常一样,走到她的面前,亲一下她的额头——他们的关系不管闹得多么僵,他都坚持那么做。 她一开始很莫名其妙,不明白他为什么对吻她额头那么执着,后来才知道,如果他不吻她的话,仆人们就会说闲话。仆人一旦讲起闲话来,就不再会对她尊重,连带着整个圣日耳曼区的仆人都会轻看她。他不能让他的妻子沦落到这个地步。 莉齐一直看不懂兰斯这样的人。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活在过去——其实不止他这样的“巴黎鼎贵”,美国不少南方人也这样,内战已经结束三十年了,却仍然有不少南方人想尽办法蓄奴,对奴隶动用私刑,积极推行《吉姆·克劳法》。 有一回,她和父亲走小路回家时,甚至看见有人为了加入“暗夜骑士”——也就是早该消失的三K党——而被燃烧的十字架活活烧死。 她不明白过去有什么好的,正如她不明白正歌剧的动听之处一般——明明他们在剧院也不会听演员卖力地歌唱,而是打牌、下棋或闲聊,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去更加闲适的场所呢,非要跟真正的音乐爱好者抢包厢。 莉齐对兰斯整个人都感到迷惑,但没有多想。兰斯并不值得她大动脑筋。 她对他假假地微笑了一下:“亲爱的,昨晚睡得好吗?” 兰斯却抬起一张苍白的面庞,神色惊惶地望着她——平心而论,兰斯既是君子,也是小人,可他从不把小人的一面暴露在皮相上,即使险些被她的马蹄子踢断脖颈,他的脸色也没有这么苍白过。 他说:“莉齐,家里有鬼。” 莉齐愣住,“啊”了一声。 “真的有鬼。”兰斯闭了闭眼,脸上浮现出恐惧的神情,紧紧抓着手杖,才没有滑坐在地,“昨天晚上——我亲眼看见的——他绝对是鬼,只能是鬼——像幽灵一样,走路完全没有声音——” 莉齐隐隐猜到了是谁,但未动声色。她上前一步,关切地问道:“你做噩梦啦?” “我没有做噩梦!”兰斯大吼一声,额上暴起一根青筋,“他说——他想跟我谈生意,我问他是怎么到我家里来的。他说,他是走进来的——然后,穿过沙发,走进了我的身体里——我——”他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才勉强镇定下来,“这绝不是噩梦,也不是幻觉。我本来准备去拿霰-弹枪的,但他像鬼魂一样穿过了我,抢先拿到了那把枪——” 莉齐眨巴眨巴眼睫毛,吃惊地“啊”了一声,幽灵还有这种本事? 突然,她想到了什么,握住兰斯的手,更为关切地说道:“那你……”她的呼吸因激动而颤抖起来,“看见他的长相了吗?”说完,她觉得这句话有些突兀,补充说道,“只要你能描述出他的长相,警察就能画出通缉令……警察会帮我们找到他的。” 莉齐暗想:“得想个法子阻止兰斯报警才行……或者,等下我去街上转一圈,回来告诉他,我已经报警了。” 听见“警察”两个字,兰斯的脸变得煞白,像被蝎子蛰了一下似的,猛地抽出手,颤抖着说道:“……不,不能找警察。” 莉齐疑惑不已:“为什么?” 兰斯的脸色变得更加惨白,却不说话,也不看她,只是一个劲儿摇头。 她从来没有见过他恐惧成这副模样,身体抖如筛糠,冷汗潸潸而下,不一会儿,头发和衬衫领口就湿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