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小说 - 修真小说 - 救命,和超禁欲剑修互换身体了在线阅读 - 第18节

第18节

    但是,他这不是欠了段惊尘二十万灵石还没还吗?

    第14章 胸怀宽广白清欢

    此刻天色近黄昏,天光逐渐坠入群山之间,天幕越黑,最后一抹余晖也就变得越发耀眼,整座庚金峰像被淬炼得发亮的铁块。

    刀疤一身黑毛也被映得发光,到了这儿,细犬的脚步也稳重了许多,昂首挺胸,一路上时不时冷傲同路过的峰上灵兽颔首示意,在夕阳下走出了大佬狗的姿态。

    白清欢带着狗提着剑,身后跟了李长朝这群亲传弟子,上到庚金峰峰顶时,一个个矮须白的老头正拈了一个胡子,揪着一个小徒孙问着其他峰的情况。

    “你是说,段惊尘还真觉醒前世记忆,要成为真正的盛德仙君了?”

    徒孙还未来得及回答,白清欢身后的小周已经先一步迫不及待抢答了。

    “师祖已经答应了,只要我们把庚金峰的星辰铁分一块给他,他到时候想起前世的独门剑法就先来咱们庚金峰传授,是吧师姐?”为防师父骂自己把强盗引上门,他果断装傻充愣,还不忘扯上李长朝作证。

    李长朝果真一脸肃然,上前一步对着庚金峰峰主便是一拜,再直起身后斩钉截铁地答。

    “师父,此事千真万确!”

    “嘶!”小老头倒吸了一口凉气,眼底忽然就有了亮光了,他嘀嘀咕咕念叨了一句,白清欢听得真切。

    “果然,老子就知道这小子绝对是盛德仙君的转世,假不了半点!”

    “……”白清欢很是震惊,她万万没想到,这次甚至都不用她说,对方居然已经态度松动了。

    庚金峰峰主名叫铁十一,要论起整个青霄剑宗之中谁对段惊尘是盛德仙君转世这件事最信,除了他再没别人了。

    他仍记得当年的景象,浑身是血的一个瘦弱小子不知抢了谁的牌子,拿着一把还在滴血的柴刀,几乎算得上是爬到了外门弟子考核的试场,只要通过了测试,就算是真正的剑宗弟子了。

    在他踏入试场那一瞬间,青霄剑宗尘封于各座主峰之下的灵剑齐鸣,供奉在最深处的盛德仙君命牌竟然有了一丝亮光。

    更要命的是,那把曾属于盛德仙君年少时所持的天倾剑,多少弟子都不曾得其青睐,沉睡了三千年有余,在那日终于睡醒了,择了那孩子为主。

    更何况,铁十一曾是教授段惊尘剑术入门的人,没人比他更清楚后者的可怕天赋,青霄剑宗的剑术对他而言不似学习,更像是复习。

    一切都在表明他就是盛德仙君!不是盛德仙君凭什么几十岁就能压着他打!铁十一可以输给盛德仙君,但是总不能输给莫名其妙的阿猫阿狗吧!

    “好得很好得很!”

    铁十一边搓手边笑,雪白的胡子也跟着翘,很快便捧出了一块拳头大的石头。

    这颗石头通体透明,尚未触及,便有犀利的金属性灵力溢出。

    “据说这是盛德仙君从仙庭斩下的一粒星辰碎片,名作星辰铁,咱们峰上拢共就三块,给你一块够了吗?”铁十一渴望地看着白清欢,“够你想起那道绝世剑法了吗?”

    白清欢沉吟片刻,缓缓摇头。

    铁十一目光紧缩,只怕这强盗张口就要打包剩下两块。

    “三千年过去,它似乎黯淡了不少,想来还得用灵力催动它重现昔日辉煌才能助我回忆剑法。”白清欢言辞恳切,“也不需太多,只要二十万。”

    铁十一的手没忍住颤抖了一下,狠狠扯下了三根胡子。

    他半天才挤出一丝笑:“好,好,好,确实不多,只不过才要了我半条命而已。”

    “这不还剩了半条命吗?”白清欢立场坚定,云淡风轻:“要是不能让前世记忆重现,使得青霄剑宗的剑道更上一层楼,如此活着也是毫无意义,腻味得紧,不如峰主助我速速了结这条性命。”

    我活腻了,你不给就杀了你的祖宗吧。

    “……”

    半晌,白清欢带着星辰铁和灵石神清气爽离开庚金峰。

    由于段惊尘的五感着实过于惊人,她还能听到后方传来的隐约怒骂声——

    “段惊尘这个狗小子!我去他大爷的!老子上次被他打的伤还没好,生怕他强抢,都已经装傻充愣直接送上星辰铁了,结果这狗贼这次不动手反倒动口了!非要连铁带灵石一起拿!”

    “怎么突然这么不要脸了!是穷疯了吗!”

    “我还以为他被夺舍了!结果一开口还是那副活腻了不怕死的狗德行!”

    白清欢轻轻吹了一嘴口哨,心情莫名轻快。

    刀疤的心情显然也很好,在白清欢把这些东西都搬回那座荒山后,这狗不知为何就对她的姿态殷切起来,那条尾巴都快甩飞上天了。

    白清欢将星辰铁带回了荒山,打量着这座空荡荡的剑庐,开始思量起来。

    壬水峰乃掌门所在,虽说那位还守在寒渊之中不曾回宗,但确实是飞升的剑修老前辈。

    白清欢本着尊老(打不过的不去招惹)心态,决定绕过壬水峰,去其他地方再扮演一下盛德仙君。

    就在她思考先去刑罚堂还是直接上戊土峰时,荒山之上却来了一群客人。

    是一群金丹期的弟子,为首的那人骨龄不过两百,却也堪堪到了元婴期,资质极好,更生得硬朗英挺,腰间佩了一柄极宽大的巨剑。

    白清欢从记忆之中艰难扒拉,因为此人长得很是不错,所以她好歹想起了姓名。

    柯越山,戊土峰峰主的血亲长孙,还是他们峰内年轻一辈中的大师兄。

    在白清欢印象中,他还是个在修界大会上和大刀门的宿泠风比试输了险些掉眼泪的嫩脸少年。而今百年不见,竟然已经长成了如此挺拔而黝黑的青年。

    此刻,柯越山便黑着一张脸,辨不明神情说着:“奉峰主之令,特送上戊土蜂镇峰之息壤一抔,聊表心意。”

    他手中拿着一个极其精巧的匣子,白清欢看得真切,匣子之上铭刻了数道用来封存的灵阵,闸中果真只有一抔小小的深色土壤,看着与荒山上的黄土无异。

    久久混迹在万宝阁的白清欢,多少也曾听闻过昔日羽山仙庭的故事。

    据说天地初开之际,天地一片混沌,寒渊几乎覆灭整个世界,掌握了神通的修士尚不能活,何况凡人。

    就在这时,有一神女降世,手持息壤,此土声生不息,可自行生长,很快便在寒渊之中化出一片高耸通天的巨大山脉。

    此山名作羽山。

    而后各方修士齐聚羽山,在神女的带领下奔赴四海解救苍生,羽山便成了整个修真界的圣地,世人称之为羽山仙庭。

    白清欢微微挑眉,她迟迟不去戊土蜂,自然也是因为这息壤的重要意义远胜过其余各峰,想来不好得手。

    但是万万没想到,戊土蜂的峰主竟然比铁十一还要上道,竟就这样亲手奉上来了!

    她接过装息壤的匣子,盯着此物沉吟片刻,“柯峰主的心意真是沉重啊……”

    柯越山的面色一缓,他也不知道祖父为何下了这样荒唐的命令,不过还好,段仙君年岁虽小行事却稳重,看样子是要退还了。

    他正准备伸手接回息壤,就听到对面的人淡淡开口。

    “段某岂是那种贪得无厌之人?东西我便收下了,心意就帮我退回去吧。”

    柯越山:?

    段惊尘你疯求了?

    一直到柯越山又黑着脸离去,白清欢都觉得此事透着诡异

    她回想了一下戊土峰峰主的模样,却怎么也寻不到有关此人的传闻或是记忆,低调得真如土地一般。

    白清欢以手抵唇,缓缓沉思。

    她本想和段惊尘询问一二,然而传讯过去那边却迟迟未回。

    她只好唤来刀疤。

    “戊土峰峰主,同他关系很好?”

    刀疤眼中茫然,呜呜一声连忙摇头。

    “他是戊土峰峰主的私生子?私生孙子?”

    刀疤狗眼一瞪,情绪激动:“汪汪汪!”

    饶是白清欢不懂狗语也听懂了,连忙摸狗头致歉:“好好好是我冒昧了,是我多嘴了。”

    她一边摸着狗头一边语重心长教育刀疤:“这几日相处下来,我发现你主人未免太过单纯良善了,别人都欺负到头上了,竟然也不反抗。他自己愿意吃苦也就罢了,怎么能够连累我吃苦呢!”

    刀疤:“……”

    她此刻情绪颇为亢奋精神,找不到段惊尘闲聊,于是拉着狗教育,“俗话说,无事献殷勤非jian即盗,你看,这个戊土峰峰主,早不送晚不送,现在上赶着送,绝对有诈。”

    刀疤迟疑,用狗爪指了指她怀中的匣子。

    既然有诈,那你收了它干嘛?

    白清欢淡然且镇定,从善如流将息壤收入芥子囊中。

    “此物珍贵,定是戊土峰镇峰之宝,君子不夺人所爱,我不是君子,我是女子,我夺一下很合理。”

    再说了,要诈也是诈他段惊尘,关她白清欢什么事?

    白清欢打量了一下院子,双手揣在袖中,冷静规划起来。

    “首先,屋子未免太过简陋,你回想一下,宗门内谁得罪过你主人,然后这些人之中谁的洞府别苑最是奢华,去把他们的屋子直接搬过来。”

    “再来,此地天寒地冻,你在屋后刨一个深坑,我将太阳赤炎埋在下方,明日便可泡温泉。”

    “还有,如今天黑极为不便,你可会爬树?将星辰铁悬在天梧树上去照明。”

    “……”

    白清欢接二连三下达指令,也不知刀疤这条狗究竟是吃错了什么药,昨日还对她警觉异常,今日倒是非常乖顺,指哪儿去哪儿。

    于是,彻底适应祖宗身份的白长老越发猖狂。

    “还没完,三百年零四天之前,有个瘦脸高个眉心三颗痣的骂我妖女,还说我这种贱人送上床榻他都不稀罕和我双修。我也不是什么记仇的人,不过心疼刀疤你辛苦,怕你着凉。去,把他的床榻给我叼回来砍了当柴烧。”

    “别急,另外还有四百年零三个月七天之前,有一名为……”

    “对了,差点忘了,还有五百年……”

    胸怀宽广奈何记忆良好的白长老指令清晰犀利,剑灵执行精准无误,青霄剑宗人心惶惶。

    一夜过后,段惊尘自打坐入定醒来后,透过剑灵之眼,便看到荒山已然大变模样。

    第15章 骑龙不如骑狗

    段惊尘做了一个漫长的梦。

    他好像又成了那个初出山村的小童,群山之间的村落里年岁极慢,遍野的油菜花一开一落就是一年,砍了柴的段惊尘带了他养的小狗跑在山道上,柴刀上有淋漓的野猪血。

    小童家中仅有自己和那条狗,平日多受乡亲照拂,吃的是百家饭,无论推开哪家门闩,都有他一个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