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小说 - 历史小说 - 穿到古代嫁山神在线阅读 - 第144章

第144章

    刘阳在心里想,反正这叛徒做的再好吃,也比不上人家小掌柜的一碗面,他现在嘴可叼啦,就这样的,他还看不上呢。

    嘿,说起看上,他现在已经看上余掌柜了……这么想着,刘阳刘胖子忽然心底一寒,身上的rou忍不住一抖,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受了惊似的找半天,却也没找到刚刚那股杀气是打哪儿来的。

    遥云默默收回眼神,端起桌上放白水的茶壶,把余冬槿的杯子涮了下,给他倒了一杯水。

    余冬槿也有点失望,他半碗羹汤下去,缓解了肚子里的饥饿感后,便仔细品味了起来,然后就觉得,味道还行,不好不坏,并没有以前吃到美食时的那种惊喜感。感觉和他自己做的比,都要差一些。

    不是余冬槿吹牛,这味道他用舌头稍微品一品,都能随便复刻出来,能做到更好。

    他接下来喝完羹,盛了饭,又去吃另外四道菜,还是一样的,味道不算差,但也没有给他惊艳的感觉,就是现代普通馆子里的味儿。

    真奇怪,这样的菜也不稀奇,怎么就打的刘阳家毫无还手之力呢?

    余冬槿顿时面色古怪,忍不住看了一眼郁郁不乐的刘阳,心想,这满香楼都这样了,那寻味楼的该有多差啊?

    还是说,这样的味道就是留云县顶尖的了?余冬槿回想着来到这里之后,在外头总共吃过几次的,饭食的味道,嗯……好像真没遇见过什么特别好吃让他留恋想要学习的……

    难怪呢,难怪他的店能那么火,开了几天了,新鲜劲本来都该过了才是,结果生意还是那么好,看来这里面不全是儵鱼和薲草的功劳嘛,余冬槿终于心里有了谱。

    而遥云,他自从下了山便吃惯了余冬槿的手艺,对这些菜同样觉得平平,他自己吃的随意,主要看余冬槿碗里的,菜没了就给他夹菜。

    桌上,只有第一回 下这种大馆子的刘成吃的香——也不是那么的香,这孩子吃着吃着,就忍不住想到了昨日在店里吃到的香肠和烧rou,他忍不住在心里想,比起这些,他还是更喜欢吃那切的薄薄的香肠和大块的烧rou,一口下去,满嘴留香,吃了还想吃。

    刘成舔舔嘴唇,心想,就是太少啦,不能叫他吃个过瘾。

    待肚子差不多饱足,余冬槿放下筷子,问刘阳:“这些菜你家有么?”

    刘阳苦着脸不高兴道:“算是有吧,本就是同宗同源的,只不过他们家的方子被改过,改了之后名字也换了。他们这大师傅是个厉害人物,很会创新,正是因为他把从我爷爷那儿学来的菜式都改良了,所以我家才争不过满香楼的。”

    原来如此,余冬槿点头,道:“这样吧,今天晚上我请你吃饭,也用桌上这些菜的主要食材来做,你到时来吃,正好帮我品评一下,看看是我做的好,还是这满香楼做的更好。不过要晚一些,有些菜色比较复杂,需要时间。”

    说完他想了想,又笑说:“还是这样吧,咱们也不多麻烦了,你也可以带你家最忠心的厨子一起过去,反正我也没有别的合作对象了,而且我觉得你这人挺不错的。”

    刘阳顿时兴奋的手都在颤,点头道:“好,好!你放心!再晚我都一定带人过去,一定!咱们说好了!”

    这顿饭自然是刘阳抢着去买账的,四菜一汤一壶酒一碟点心,一共花了他一两三钱,这一顿饭的价格,够那平日里节省的寻常老百姓用半年的了,真贵啊。

    刘阳摆手,“这不算什么。”又说:“所以啊,你家吃的真该涨价,味道不比这满香楼好哇?加价肯定一样好卖!”

    这话说得,也不顾自己家的面子。余冬槿好笑,摇头道:“涨价还是算了,我那只是家安在巷子里的小门脸店,卖贵了不像话的。”

    告别了兴奋不已的刘阳,余冬槿让刘成先回家,晚上再来家里吃饭,然后拉着遥云,前去采购今晚要用的食材。

    如吃完饭和刘阳说的那样,他去买了一只活鸭和一只活鸡,一条活蹦乱跳的大胖头鱼、猪rou、糯米、蔬菜、嫩春笋、羊rou和其他一些要用的食材,才与遥云一起回了家。

    余冬槿准备做的四菜一汤,分别是快速版八宝鸭、剁椒鱼头、葱爆羊rou、蒜蓉粉丝蒸白菜和腌笃鲜。

    因为时间来不及,怕八宝鸭不入味糯米泡不好,所以余冬槿准备利用遥云作弊,让他用法术帮帮忙,所以才是快速版八宝鸭,嘿嘿,有作弊手段就是好哇!

    到家后,两人便开始忙,刘成闲得无聊,回来之后就一直看着屋门口呢,见他们回来,便主动上门帮忙烧火打下手。

    八宝鸭这道菜,最难的除了费时间,便是要给杀好的整鸭拆骨头,最后只留下一张带rou的鸭皮,但这件事对于余冬槿来说一点也不难,因为这个也能让遥云帮忙!

    遥云和余冬槿一起把鸡鸭鱼杀了,然后三人一齐动手,很快给鸡鸭拔了毛洗了个干净,然后刘成烧火,余冬槿拿鸡开始熬高汤,他一边忙一边看遥云动手拆鸭骨头,结果就见他用匕首从鸭肚子下面一掏一动,那鸭肚子里大片的鸭骨架便像是自动脱落了似的,被他轻轻松松的拿了出来。

    这行云流水般的动作,看的余冬槿都觉得稀奇,刘成就更不用说了,他嘴巴张的都合不上,只觉得他遥云哥真是太厉害了,他也好想试试哦。

    这让余冬槿来的话,得拆上两小时的鸭骨头,在遥云手上十分钟就被搞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