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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千金穿成和亲公主后 第57节

    狄霄在人群里看了许久,才发现弘古塞因的身影,小老头笑呵呵的,伸展着腿脚,跟旁边的人大声谈笑。

    直到狄霄找来又道明来意,弘古塞因愣了一下,旋即便是莫大地兴奋:“首领放心!我一定好好安排,绝不负首领所托!”

    他是去冬遭了雪灾的他赛雅布族族长,寻了拔都儿部的庇护,但总怕为可汗提防,现在被狄霄委以重任,责任感油然而生。

    狄霄并未多言,只讲明白土地翻耕的要领,又说:“要是有不明白的,可以去找谷辛问问,你们都见过他。”

    “近来族人们许会繁忙,翻耕不着急,你看着安排。”

    就这样,后续的土地翻耕全交给了弘古塞因,弘古塞因毕竟曾为一族之长,对于人手分配,总比旁人有经验,他寻了几个相熟的,找大家有空的时间下地,既不耽误正事,也不误翻耕。

    弘古塞因没什么野心,老老实实领了任务,后面干得也勤勤恳恳,狄霄去看了一回,见进度良好,就再没cao心过。

    族学又开起来,狄宇除了在仓房查点,其余时间仍跟伙伴们识字,千字文后,明窈又寻了《诗经》,不求陶冶情cao,只做开拓。

    而狄霄也未闲着,他带人去了族外的平地上,骑射拳脚无一落下,每天单训练的时间都不少于五个时辰。

    进了九月,天气开始转凉,九月的第一天傍晚,阿玛尔回来了,满身风尘,脸色也没那么好看。

    族人们不知他去了哪,围上来询问,皆被他拒绝了。

    阿玛尔径直去了王帐,明窈和狄霄都在,晚膳也刚准备好。

    狄霄招呼他进来,桌上添了一副碗筷,话不多说,先给他递了一碗热粥。

    那粥是专门做给明窈吃的,里面全是白白胖胖的大米,添了一点碎鸭胸和嫩婆婆丁,咸香鲜美,入口即化。

    这种精致玩意儿,向来只做一小锅,明窈吃上一小碗就饱了,剩下的留给狄霄。

    如今给阿玛尔分出去一碗,就是从狄霄的分例里出的。

    阿玛尔暗自咋舌,却也没客气,端起碗叽里咕噜一通,几息就吃了个干干净净,最后连碗壁都没落下,用手指刮了个干净。

    “香,可真香!”他也不怕被说没出息,嘿嘿一笑,黝黑的脸上全是憨态,舔了舔嘴,全是回味。

    而对面,不管是狄霄还是明窈,都未露出异样的神色,明窈甚至又给他盛了半碗,将小锅刮干净。

    她笑说:“那等明天我多做一锅,叫念桃给你送去。”

    “不用不用,公主别麻烦了。”阿玛尔连连摆手,“我就尝个味儿,公主可千万别替我费心。”

    “这一路可是不容易,晚上冷得不行,也没口热水,还是回家好,齐齐比齐再大又怎么样,反正不如家里好。”

    听他罗里吧嗦了半天,狄霄将他打断,问道:“如何?”

    阿玛尔止了闲话,敛了敛神色,说起正事来。

    他先讲了来去两程,路上倒是顺利,没有迷路,也不曾与外族人撞见。

    “临近齐齐比齐,我将马儿留在了外面,徒步找过去的,好在之后几天,一直没被逮到。”

    “我偷听到了齐齐比齐部的谈话,他们只是负责巡逻的族人,对内情了解不多,只说多罗可汗深觉草原各部过于独立,就算只是为了抵抗外敌,也该在平日多多联系感情,他就打算在大比中为二女择夫婿,做个表率。”^s^g

    “而且我在齐齐比齐族外待的这些天,见了许多熟面孔。”

    “谁?”狄霄问。

    “外族来客少有数十批,其中半数都是族长领队,还有好几个是当年百部联盟的将领。”

    阿玛尔正色道:“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瞧着这回大比,可不单是为了联络感情给女儿寻夫婿。”

    明窈越听越是紧张,一只手抓在了狄霄的手腕上,力道越来越大,最后都叫狄霄侧目。

    狄霄先安抚了她一句:“别怕。”

    然后又问阿玛尔:“依你之见,此次大比,拔都儿部可要参加?”

    阿玛尔说:“当初草原百部结盟时,各方都公布过领地位置的,我们虽每半年迁徙一次,可每年都要回来,能躲得了这回,下回还会被找到,去与不去,也不过早晚的问题。”

    而这,也是狄霄所顾忌的。

    如此,便是必须要去了。

    作者有话说:

    第46章

    狄霄忍不住庆幸,还好之前两手准备着,不然到了这种时候,再谈什么训练,时间上来不及不说,单是心理压力上,就足够叫人惶惶不安、误上许多事了。

    此行一走数十人,何日归程也不知定数,狄霄要亲自带队,连带着明窈也要离开,要说继续瞒着,反而徒增忧虑。

    狄霄在桌下摩挲着明窈的皓腕,暂且压下对她的安抚,转对阿玛尔说道:“你回去好生歇息一晚,明日我会召集族人,言明齐齐比齐秋祭大比之事。”

    “我会带上七八人同行,公主也会同往,但族里诸事不能没有人,只能交由你cao持着,我会给你留下足够的人手,到时宁愿少出猎,也一定要确保族里有足够的防守力。”

    “边城的裁缝铺里还差着我们几千两银子,便是之后半年什么都不做,这几千两也能让所有人吃饱穿暖,这些话不方便广而告之,只与你说下,安全为重,没什么比得过性命。”

    更多的交代,狄霄就没有再啰嗦。

    前些年他连年不在族里,连阿玛尔都不在,人们拥拥簇簇的,不提温饱,总能保得住性命。

    现在有阿玛尔护着,还会有许多英勇的族人,族里不缺衣食,只要没有外敌来犯,短短数月,不会出现任何过失。

    “我明白。”阿玛尔点头,“我就不多呆了,首领公主早些歇息,明日再谈大比之事,若有什么麻烦,首领尽管来找我。”

    离开时,明窈又给他塞了两个羊rou夹馍,软乎乎的面馍里塞满了新鲜的羊rou片和马蕨菜,再刷上一层咸甜的蘸料,连吃不惯羊rou的明窈都能吃上两口。

    然送走了阿玛尔,明窈的脸色一下子绷不住了。

    她苦兮兮地望向狄霄,张了张口,出声才发现声音已带哽咽:“我们要去齐齐比齐部了吗?”

    明窈从不知道,原来她也有恐于见人的一天。

    狄霄点头,牵她回到帐里,桌上的碗筷还没收拾,但这种时候,两人都没有心思管这些了。

    明窈仿佛陷入了一个怪圈,一会抬头,一会焦躁不安。

    狄霄只静静坐在她身侧,抬手在她背后轻抚,给她足够的时间思考接受,乃至渐渐平静下来。

    “要去的。”明窈终于认清现状,没精打采地耷拉着肩背,但已没有了先前的焦虑,她仰头,眼巴巴地瞅着狄霄,等他跟自己说话。

    “嗯,要去。”狄霄道。

    不等明窈回答,他又说:“去便去罢,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明窈说了一半,复垂眸不语。

    过了片刻,只听狄霄缓缓开口:“听闻大越皇城富庶繁华,街上随便一个衣帽不扬的行人,都能身揣百金,遑论街上富商贵族,更是数不胜数。”

    “可惜我不曾去过望京,没有亲眼见过那般盛景,连几座临边的城池都饱经战乱之苦,失了原有的繁华,但我猜着,和平盛世下,百姓为生活奔波,亦有其风韵在。”

    “你只见过拔都儿部的贫促,殊不知还有比拔都儿部大上百倍千倍的,一族若一城,那等草原第一大部族的盛景,兴许也不输你们大越皇城呢。”

    “无需过分害怕,有我在。”狄霄为她描述了一副新奇之景。

    他沉吟片刻又继续道,“你是大越公主,如今草原与大越交和,多罗可汗也好,其余可汗也罢,他们不会肆意撕毁合约的,对和亲公主,也只会以礼相待,你只当去做客,去观览游玩一场就是。”

    “不要多想,你便想着,这是出去游赏了。”

    说来简单,但真的去了,恐就没有什么游赏的心思了。

    明窈被他逗得露了两分笑,虽还有些不赞同,但总算不会像之前那样心头坠坠了:“什么草原第一大部族,拔都儿部也不差,就算现在落后了些,总有追上他们的时候。”

    “我们偷偷去看他们厉害在哪里,将所见所闻都记录下来,就算只是仿着他们,也能叫拔都儿部便强变大。”

    这般说着,她终于起了兴致。

    明窈从狄霄怀里钻出来,小跑到帐边的匣子旁,翻找半天,寻出几张便于折叠携带的纸,还有一支巴掌大小的炭笔,无需磨墨,单用炭笔就能写出字来。

    找到她想要的东西后,明窈献宝似的摆到狄霄面前:“我带好纸笔,等我们看见好的,就全记下。”

    “好,我也看着,有好东西都告诉你。”狄霄怎么也想不到,一次秋祭,倒叫明窈找出歪门来。

    他只当把此行当做一场磨难,谁知到了明窈眼中,却成了学习借鉴的好去处。

    狄霄经历过大越麦种的事,已不会轻视明窈的言语,听她在耳边絮絮说着,难免也多了两分憧憬。

    两人不过说笑戏言,万不会想到,等真到了齐齐比齐,这几张薄纸反成了明窈的宝贝。

    距离九月初十仅剩半月时间,减去路程,也就只剩七八天了。

    狄霄召集了族内所有人,将多族秋祭大比告知,不论旁人是什么看法,此行他是必去的。

    叫他们来,也只是叫他们知晓首领公主去处,要是一月后还没有他们音信,也无需再等,只服从阿玛尔安排,赶在秋日前进行今年的第二次迁徙。

    下次迁徙地还未确定,狄霄却顾不上了,只能全权交给阿玛尔负责,好在阿玛尔办事稳妥,有他留在部里,能叫狄霄省许多心。

    告知完毕,族人们被遣散。

    之后的七八天里,狄霄要将族里的布防和物资全部安排好,相关管理人员也要定下,最后才是收整行装。

    至于随行的勇士,则从近日训练的人里挑了八个,这八人孔武有力,在族内虽算不上顶尖,但也是狩猎搏斗的好手。

    至于比他们更厉害的,则被留在族内,守族人平安了。

    明窈本想停了族学,可又怕孩子们玩野了心,思来想去,索性请了宁湘和另一位姑娘来帮忙。

    宁湘为郡王之女,自小也是博览群书的,她又善谈爽朗,自不惧与人交流,这半年下来,日常草原话也能讲的七七八八,过来教小孩子们识字念书,全然不成问题。

    而另一位姑娘是前朝太傅后辈,这些年家中门庭没落,但仍是书香门第,她的父亲是家中庶子,在衙门领了一个闲差,而她作为二女,在家中的存在感不强,却也没少了知书识礼。

    姑娘姓陈单名一个梦字,长相温婉,平日不声不响的。

    还是经过宁湘引荐,明窈才知她的存在,陈梦性情温顺,曾教幼妹识字,是有经验的,而且她语言天赋极高,从来了拔都儿部,明明鲜少与人交谈,但只是听着,就能将草原话掌握大半。

    只现在听来,她那口草原话说的与土著毫无差别,若不是看她样貌,只听声音,很难猜出她来自大越。

    两人互相照应着,也能尽快调整好状态。

    为了防止宁湘两人压不住一帮皮猴儿,明窈又把狄宇叫来:“湘湘她们性子软,若有那调皮捣蛋的,恐制不住他们。”

    “我想托你帮着点,要有那不听话的,好歹劝一劝,实在闹腾的,便先赶出去,等我和首领回来再说处置。”

    “好。”狄宇点头,想了想,到底还是说,“嫂嫂多虑了,他们不会调皮的,你别看他们总被阿爹阿妈追着打,那都是对自家人,碰上那些阿姐,一准儿比谁都乖。”

    家里强悍的阿爹阿妈,自然是怎么淘气都不为过。

    但那些从大越来的阿哈阿姐,几个最调皮捣蛋的私底下一合计:“我们要是不听话,她们会不会被气哭。”

    “唔——”大概就是欺硬怕软吧。

    明窈不知他们所想,也不知自己也被划分到不能欺的“软”中,最后一次教课,特意带了宁湘和陈梦,两方互相介绍认识,趁他们互相了解时,才悄悄离开。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