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男人有个rou用(过渡剧情:偶遇蝙蝠侠和罗宾,离开哥谭,与迪克初见)
第十四章男人有个rou用(过渡剧情:偶遇蝙蝠侠和罗宾,离开哥谭,与迪克初见)
93 出于礼貌,我硬着头皮和韦恩父子共进了晚餐,全程气氛只能用尴尬二字来形容:我只想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布鲁斯和他儿子也不说话,餐厅里只能听到餐具和器皿碰撞的轻响,大部分都是我不小心制造出来的。 我只吃了平时一半的食量就吃不下去了,把盘子里的食物搬来搬去拖时间,好在这不是正式晚餐,两位男士的用餐速度也不慢,圆周率没背几百位我就解放了。 饭后达米安回了自己房间,布鲁斯轻松地说他在做作业,按照我对初中生的了解,这基本不可能。 我和炮友从没相处过这么长时间,和杰森在一起的时候还能说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和布鲁斯隔着年龄又隔着阶层,感觉说什么都不太合适。 要不你去忙你的吧。我诚恳地建议,一寸光阴一寸金,不要把时间浪费在制造尴尬上。 阔佬从善如流地放过了我,我回房间玩了一会儿手机就睡着了。 94 我是被饿醒的。 夜色已深,周遭一片寂静,我躺在床上思索出路。 叫醒管家先生?一把年纪了睡着不容易,我不忍心扰人清梦。 自己去觅食?在别人家翻箱倒柜不合适,况且我根本不知道上哪能找到吃的。 肚子已经叫出了声,华美宅邸、奢侈生活、贵族礼仪给我带来的窒息感一并涌来,加上人在深夜的时候最容易冲动,我决定直接离开。 下午穿来的衣服已经熨烫好挂在房间里,随身物品也都在,我在穿戴整齐之后又开始犯难:怎么走呢? 打不到车也借不到车,就得找人来接我。 杰森是我第一个想到的,也是我第一个排除的,出于不给前任炮友添麻烦的心理,或许还有一点点赌气,我不想联系他。我去韦恩集团工作这件事他似乎是知情的,说不定他和布鲁斯·韦恩就是一伙的。 提姆或许愿意被我麻烦,但给他拨过去的电话并没有被接通。 在饥饿和烦躁下,我悟到了一个人生道理男人,也就那根rou有用。 我把通讯录来回翻了几遍,看到海伦的名字,心中一动。 西恩尼斯锒铛入狱后,尼克斯化工树倒猢狲散,海伦找了个餐厅女招待的工作,前几天和我说她在和后厨的一个人交往,为了更高的时薪,两人一起换到了夜班。 我拨通那家餐厅的外送电话,让海伦接电话,下了两百多块的单,告诉她不用做食物,把这张单子在系统里跑一遍,然后带着她男朋友来给我送餐,顺便把我带回去。 我们约在最近的一个有路名的路口,距离这里1.5公里,我决定自己走过去,出门的时候却在门廊看到了衣着整齐的管家老先生,他手里拿着车钥匙。 您要去哪里?我可以送您。 我报上那个路名:送我到这里就好,我朋友会来接我。 95 海伦的男朋友是个乌克兰人,一脑袋小卷毛,说话很有意思,把海伦逗得咯咯直乐。 怎么了亲爱的?金发姑娘扒着副驾驶的座椅,扭过身看后座上的我,为什么闷闷不乐的? 我在写辞职信。我关掉静音,让她听到我把键盘摁得啪啪响。 为什么辞职? 因为老板是个傻逼。 乌克兰男人深有同感,用口音浓重的英语狠狠调侃了他们餐厅的老板,洁癖龟毛、抠门小气之类的。 我倒宁愿我的老板是这种傻逼。 车开到他们工作的24小时快餐厅,这里离我的住处不远,治安水平一般,我在下车前把身上的首饰都摘了,一股脑塞给海伦。她捧着黑玛瑙碎钻项链心花怒放,她男朋友狐疑地看我一眼:不是赃物吧? 放心好了,都是安全的真东西。 我又点了一些吃的,看在一整套首饰做小费的份儿上,乌克兰厨子几乎把后厨里能用的原材料都给霍霍完了,小份炸鸡的盒子有A4那么大,薯条装了满得冒尖的一盘子。 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会塞牙,我才吃了一块炸鸡,第二块还没拿到手里,就有一团黑影破窗而入,正砸在我前方的那张桌子上。炸鸡倒是没打翻,但纸盒里面溅满了玻璃碴,亮晶晶的,像是水晶球里的假雪。 他妈的还不如打翻了呢! 那团黑影是两个扭打在一起的人,蒙着面的那个一身黑,脑袋上竖着两只尖耳朵,没蒙面的那个手里拿着一把枪。 海伦把目瞪口呆的我拽进柜台里:躲好,那是蝙蝠侠。 蝙蝠侠很快制服了持枪男子,给他拷上手铐,交给了随后赶到的罗宾。按照现场推测,这名男子很有可能打算持枪抢劫我所在的快餐店,在出手之前就被蝙蝠侠阻止了。店里损失了一面玻璃,蝙蝠侠抽出两张钞票放在柜台上,海伦把票子单独放在抽屉里,给老板和白班同事留了纸条说明情况 而我还蹲在柜台里,满脑子都是那盒出师未捷身先死的炸鸡。 外壳金黄酥脆,内里香嫩多汁,每一口都让人感叹这些鸡死得其所,灵魂在油锅里得到了升华。 它饱含热情和友好,是一个打工人在老板允许范围内最大程度的慷慨。 最重要的是,那一大盒炸鸡用光了后厨仅剩的半成品鸡块。 今夜不会有那样一盒热腾腾香喷喷的炸鸡了,或许永远都不会再有。 蝙蝠侠站在柜台外,我蹲在柜台里,他在看我,我两眼放空。 他用低沉沙哑到几乎听不清的声音问我,要不要送我回家。 96 路程只有几百米,我心不在焉走在前面,蝙蝠侠保持十米距离跟在后面。 直接跑路这件事干得有点冲动了,不论管家到底是怎么发现我的,我终归还是给他添了麻烦,不过一切混乱的肇始都是布鲁斯·韦恩非要展示他的浴缸,这笔帐可以越过我,直接记在韦恩老爷的头上。 一开始我只是想找点东西吃,没有打算和布鲁斯一拍两散,即使我的某个腰部以下膝盖以上的地方现在还有点不舒服,即使他神出鬼没的儿子着实把我吓了一跳,我其实没太生气。 但在跑路之后,我突然意识到他一直在cao控我,我的意愿从来都不是我的意愿,而是在他的诱导下、在几乎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我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才能抵抗这种意识层面的侵袭。 别说炮友,就算是认真的长期关系,这也太过头了。 今天最大的痛点是那盒炸鸡,一整套价值不菲的首饰,换来那么一盒炸鸡,我只吃了一块。原本那些炸鸡和薯条可以让我吃三到四天鉴于我把下周的伙食费花在了车费上而现在一切都没有了,可以说是竹篮打水,鸡财两空。 理论上来说我并不缺钱,波洛克的画作曾经被拍卖到1.4亿美金,如果我把克里斯送我的画卖掉,即使不能成为亿万富婆,细水长流过几十年还是没问题的。但我下意识地把那幅画看作一幅单纯的画、一个有意义的纪念,而不是一笔资产,更愿意勤勤恳恳挣钱、扣扣索索花钱,因为这才是我熟知的生活方式。 或许是时候换种思路了。 我还是很饿,但已经不再烦躁不安,而是开始安排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辞职邮件在明早发到经理邮箱,上午去收拾东西以及结账,下午回家收拾行李,带不走的东西挂在网上卖掉,顺便给找个能欣赏它的新主人。 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尴尬地发现,我好像走过了。 我原地向后转,和蝙蝠侠对视上,仿佛看到他黑漆漆的脑袋上冒出一个黑漆漆的问号。 我,那个,刚才应该拐弯的,我干笑两声,马上就到了,你去忙你的。 他站着没动,我经过的时候跟上了我,原本的十米距离变成了两米,或者更短。 97 我打了克里斯留下的那个电话,他说这人对有兴趣,而且比较可靠,现在来看基本是我卖画的唯一选择。此人得知我要把画卖掉,非常高兴,但他不愿意来哥谭,想在纽约或者华盛顿交易。我们掰扯了半天,他终于同意折中办法,和我约在离哥谭不远的布鲁德海文。 而那里也正好是我有意迁居的城市之一。 我来哥谭时置办的家当大多是二手,都陆陆续续卖了,杰森那一箱子东西被我捐到了慈善商店。打包过程痛苦又漫长,折腾了将近一周,家里rou眼可见地变空,沙发桌椅床都卖掉了,只有卧室留了一张破床垫。 以我没去过多少地方的经验来说,哥谭是一个奇怪而迷人的城市,来的时候战战兢兢,在这里生活的时候不见得有多开心,要走的时候却有点莫名不舍。 这里的人也一样。 布鲁斯和提姆肯定知道辞职的事,但都没有联系我,杰森知不知情不好说,我们已经两个月没见过面了。唯一一个来找我的是红罗宾,他对我空得如同被洗劫过的房间视而不见,而是非常突兀地问我,为什么没有带走那盆黄色月季花。 不为什么呀,我站在阳台上,漫不经心拨拉外卖纸盒里剩下的胡萝卜丝,本来就不是我的花,月月都开花的,我摘两朵怎么了?难不成还要负什么责任? 红罗宾似乎不太高兴,沉默地蹲在我的阳台护栏上。 我当初是说看到花就想到他,那我要是说看到月亮呢?还要把月亮摘下来抱走吗? 人就是这么贪心,自己可以来者不拒,非要别人情有独钟。 没什么事就走吧,我乏味地摆摆手,祝你和你的城市晚安。 98 卖了九千五百万美元,和买家先生的一番撕逼按下不表,总之结束的时候我们都觉得对方欠了自己钱。 他把包起来的画放上汽车,我追上去叫了他一声,他不耐烦地问我有什么事。 没事,你走吧。 当初和克里斯并没有一个正式的告别,醒来的时候只见到一张纸条,数周过后收到了邮寄来的画,之后就杳无音讯。 如今才像是一场告别,我站在酒吧门口目送汽车远去,载着最后一点我曾遇到他的证明。 你看上去很难过。 我转过头,看到不知什么时候站在我旁边的黑发帅哥。 我不难过,有什么好难过的。 兜里揣着没纳税的九千五百万还说难过,未免就有些矫情了。 我转身又进了酒吧,点了一杯龙舌兰,帅哥跟着坐在我旁边。 喝什么?我请客。 帅哥笑了笑:怎么能让女士请客呢? 99 帅哥名叫里奇(Richie),非常热情健谈,得知我第一次来布鲁德海文,还主动提出可以带我到处转转。但他最感兴趣的话题还是那幅画。 那是别人留给你的吗? 我嗯了一声。 那人是你的 不是什么人,就只是 我本来想说一个认识的人,但话到了嘴边又想到,我其实并不算是真的认识克里斯。 就是一个人(someone)。 可能是我的情绪显得过于低落,里奇犹豫地问:那他或者她现在 我不知道。 我愿意相信他会好好的,但他干的毕竟是那种游走于生死边缘的活,受伤家常便饭,死亡也并非不可能。 而这一切自始至终都与我无关。 -------- P.S. 大蓝鸟的正式名字是Richard John Grayson,Richie和Dick都是Richard的昵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