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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大道(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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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今年27岁,硕士毕业之后,在一家国企当会计,父母留在老家,没有兄弟姐妹,住在一室一厅的小房子里,养了一只布偶猫叫晶晶,很乖很黏人。

    算算年岁,她今年42,我们已经三年没有见过面了。

    大三那年的暑假,我在市中心找了一份实习,朝九晚五,我住在学校,坐公交到这里要1小时10分钟。

    那天非常普通,天气闷热,我盼着降一场大雨,浇透这粘腻的空气,这样中午出去吃饭的时候能好受些,可是浓云聚了又散,最终也没落下一滴来。

    算完所有的财务报表,已经晚上十点半,临南是个小地方,夜生活并不丰富,最后一趟回学校的公交车八点半发车。我只能打车回去,不过很幸运的是我遇到了一位女司机。

    我打开车门,她摆摆手说:等一下,一会儿再上车。随即按下了外循环的按键。

    等了大约三分钟,她降下车窗喊我上车,眉眼从长而茂密的卷发里露出来,眼睛大而微挑,该是妩媚的气质,看着却很温柔。

    车内的装饰和她的长相很不符合,空调音响这些地方夹着亮晶晶的蝴蝶结,按键的地方贴着helloKitty的贴纸。

    系上安全带。她说。

    我回过神来,边系边说:你车里装饰的好可爱。

    她嘴角微微带了点笑意,这是我女儿弄的,你们小女孩就喜欢这种亮晶晶的东西。

    你女儿?上幼儿园了吗?

    她都上初中了。

    我很吃惊,因为她长的很年轻,顶多30出头,却有那么大的女儿。

    可是你看起来好年轻,像20多岁。

    每个女人都喜欢被夸年轻,她笑得更深,抿出两个酒窝,眼角的纹路倒是骗不了人,我36了,今年本命年,还系着红腰带。

    后来我们便无话可聊,她大概也觉得尴尬,问我:介意我放歌吗?

    我摇摇头,她便放了一首歌,莫文蔚的。

    阴天,在不开的房间

    当所有思绪都一点一点沉淀

    爱情究竟是精神鸦片

    还是世纪末的无聊消遣

    香烟氲成一滩光圈

    和他的照片就摆在手边

    此刻车经过隧道,橘色的灯光在她鼻梁上一盏盏滑过,睫毛把那光亮截住,碎成一颗颗的星辰。我刹那感觉自己心头重重一跳,氧气供应不足,只得低头默默地深呼吸。余光扫到一盒烟,黄山硬盒细支,应当是她抽的。

    把我送到校门口,她说:回宿舍的时候注意安全。

    声音低沉又带点沙哑,像手触到了素描纸的感觉,我猜她是个老烟枪了。

    第二天还是很晚下班,我又遇到了她,车就停在路边,她在打电话,语气很激烈,用的是本地的方言,我听不懂。

    你女儿吗?我问她。

    嗯,到叛逆期了,刚跟我吵了一架说是要退学,我怕她走我的老路。

    她示意我上车,对女儿前途的忧愁让她的眉头皱在一起,手指不住地摩挲着嘴唇,左手握着方向盘,我看了她手腕的纹身,一只卡通的小猫。

    她是在学校不开心吗?

    我想要和她聊一聊,否则她会一直沉默下去。

    她叹口气说道:和小混混谈恋爱了,要和他一起辍学开纹身店。

    我笑着说:纹身,挺酷的,当然除了你手腕上那个。

    她瞥了一眼手腕,哎,都是像我,我小时候也不好好学习,要是她像你就好了,又乖成绩又好,我多省心。

    我妈说,儿女都是父母上辈子的债,你就当上辈子欠的多了吧。

    从市区到学校打车要25分钟,这次我们说了一会儿话,时间过得很快。

    我和她说再见,她却熄了火下车,要送我回宿舍,昨天看见你们学校路灯挺少的,我送你回去吧。

    走到她身边,我才发觉她很高,大概一米七,很适合拥抱的高度。

    宿舍前面有一大片树林,灯光微弱,有很多小情侣在这里旁若无人地亲吻,双手游走在彼此的身体。我想快点走出这里,她却拉住了我,用那只抚摸过她柔软双唇的,修长的,右手。

    她的手心有薄薄的茧,大概是握方向盘磨出来的,手指灵活地找到缝隙同我十指紧扣,她说:手好软啊,像没有骨头似的。

    手臂的汗毛随着走路轻轻地纠缠,这若有似无的碰触带着两具身体的热度,分开又靠近,我觉得有点痒。

    不一会儿她又发现了我的小拇指,两根手指不住地揉搓,笑着说:它好短,好可爱,你男朋友没这样说过吗?

    以前的男朋友很腼腆,牵我的手都要出汗,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些。

    没有,没有男朋友。

    没谈过男朋友吗?我没有否认,因为我不想让她知道。

    好乖。她的声音像是笑着的,我并没有看她,却在脑海里浮起了她昨晚的两个酒窝。

    到了宿舍楼下,我们默契地松开了手,她让我进去。

    我们加个微信吧,以后晚回校,就找你送我回来好不好。

    好。

    我叫赵晓凡,你呢?

    林晶,三日晶。

    接下来的一周,我们心照不宣地在晚上9点半碰面。一路上闲聊,无非是些她十几岁时的事情,不好好读书,整天想着谈恋爱、混社会。

    我从她时不时带到的几句话里,勾勒出了她以前的样子。染一头黄毛、画浓妆、抽烟、喝酒、跟着别人去打架,集齐了我讨厌的所有特质,可我却并不讨厌她,相反我迫切地想要每天见到她。

    开学了之后,我没有办法以工作的理由找她,所以我们断联了一个月,她不发朋友圈,我无从得知她的消息,直到,我们宿舍出去庆祝中秋节。

    那时已经十点多了,街上到处是着急打车去宾馆的情侣,我们几个人找不到车。

    想不出办法,我只能抬头看着月亮,此时已经升到半空中,虽然它比不上商场缭乱的灯火那样辉煌,却让我愁闷的心里多了一分宁静,更让我想到了一句诗。

    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

    她也这样看着月亮吗?

    接通电话,她的声音带着鼻音,像我今天喝的红酒,在胃里寄存片刻,而后四肢酥麻,头脑昏沉。

    喂,林晶,我们出来聚餐,现在找不到车,你能来接一下我们吗?

    林晶听了要求,沉默了一阵,我的理智也渐渐回笼,颤抖着嘴唇说:对不起,这么晚了打扰你,我们再想别的办法吧。

    在哪儿,我去接你们,小姑娘们这么晚了不安全。

    半个小时后,她到了,头发拿个夹子夹着,腮边两绺碎发在风中微微摆动,打着旋地勾走我的魂。

    舍友晓夏长的好看,性格也热情,一路上和林晶你来我往不住地闲聊。我侧头盯着林晶,她笑个不停,酒窝好像比和我聊的时候要深一些。

    等红灯的时候,我把手伸进她的T恤里,她被我冰凉的手激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我轻轻地摸着她的脊柱,一节一节向上,一路没有遮拦。

    到了校门口,舍友们陆续下了车,在外面等着我,我却借着酒劲,把缩在她背后的手,转到前面来,食指指甲刮着她的顶端,剩下三指摩挲着她沉甸甸的浑圆。

    你没穿胸罩。我促狭地笑着说。

    林晶脸红红地解释:出门急,忘了。

    我更贴近她,脸埋在她的耳后,轻呵出声,这么着急还有时间喷香水,你骗谁呢?

    车外的舍友,不耐烦地敲了敲车窗,林晶无奈地对我说:你舍友在等你。

    我不想回去,你知道我想干什么。我耍赖道。说完这句话我也很惊讶,为什么我会在林晶面前这么大胆?

    林晶只好降下车窗,和我舍友解释,我是晓凡的表姐,她酒劲上来了,我带她回家。

    众人都信了,转头回学校。等到她们一行人过了马路,林晶解了安全带,与我长久的对视。

    一盏路灯闪烁几下,哗地灭了,像是给越靠越近的我们找好了借口,都怪这月色太美,咫尺之间的呼吸太甜蜜。

    林晶吻了上来,我手抚在她肩头,身体微微抖了几下,太刺激了。

    她时不时会发出几声低低的喘息,舌尖勾缠着我的舌头,我想留下它,它却逃跑了,转而去舔弄我的下唇。

    这个吻让我情动不已,我推开林晶,抵着她的额头说:湿了,要你负责。

    林晶将我的头发掖在耳后,你醉了,我怕你醒了后悔。

    我没醉,清醒着呢,给你打电话之后就做好了准备。我牵着她的手,手指轻搔她手心,而且,你今天不也故意勾引我吗?

    林晶轻笑道:还以为你这个乖学生看不出来呢。

    大学周围最不缺的就是酒店,我们在酒店的床上热烈的亲吻,相互抚摸。我想和她水rujiao融,她却迟迟不动作,我只好跪坐在她的膝盖上,用那唯一粗砺的地方,摩擦着我的娇嫩,湿滑的液体随着磨蹭渗出来,强烈的快感在一次一次的积累下即将爆发,jiejie,要到了。

    高潮过后,我的xue腔却更加空虚,迫切被填满的瘙痒让我去亲吻林晶修长的手指,湿热的口腔吮着她的纤纤玉手,我的双腿难耐地缠上她的腰,嗯快进来呀。

    晓凡你是第一次,我怕弄疼你。

    林晶的眼睛此刻存满犹豫,低头看我的时候那种怜惜的神气,让我有一种极深的错觉,这个人爱着我。

    没关系,轻一点就可以。

    她在我的催促下终于插了进来,反复挑动摸索,从一指加到三指,我放肆地呻吟出声,jiejie的手指好厉害嗯我又要到了。

    林晶听了我露骨的情话,脸都羞红了,捂住我的嘴说:小孩子不要学这些。

    我挣脱她的手心笑道:能和你zuoai了,我才不是小孩子。

    情事结束之后,我和林晶昏昏沉沉地睡着了,再醒来是因为一通电话,林晶迷糊地接了起来,那一头是个男人的声音。

    林晶含浑地搪塞道:在朋友家,昨天晚上聚餐,在她家睡了。

    我侧躺着看着我们交缠的头发,她的微卷,乌黑,我的虽直却泛着黄,虽然此刻不分彼此,但只要她一个抽身,立刻泾渭分明。

    经过那一晚之后,我们开始频繁的约会,有时林晶会骑一辆机车来,我紧紧抱着她的腰,迎着夕阳下的晚风长长地接吻。又或者在汽车后座上相互抚慰,那狭窄封闭的空间中充满了快活的吟哦声。

    研究生报名时间到了,我自知最近忙着恋爱,没有过多时间准备,为了求稳报了本校,当然更多的因素是我想留在临南,因为这里有林晶。

    12月份,我们没有见面,我全身心地准备冲刺,终于考完后我们约在酒店。

    林晶今天打扮地很斯文,装模作样地戴上了眼镜,纯黑的大衣里,叠穿着一件银色金属质地的衬衫,再里面是高领毛衣,一副禁欲女总裁的样子。

    在电梯里,我便开始腻在她身上,手在她臀部流连,今天去开家长会了?穿的这么正式。

    林晶捉住我作乱的手,站好,这么一会儿就忍不住了?

    忍不住,见到你就忍不住。

    她抬起我的下巴,用那花瓣一样的红唇说道:那今晚就做好准备,不要最后站不起来。

    哈哈哈哈哈,你这是什么玛丽苏霸道总裁的台词啊,老掉牙了。

    不过洗完澡出来我就笑不出来了,林晶从她包里倒了好多情趣用品出来,冲我温柔地眨眨眼,过来啊,小宝贝。

    不,这不是情人间的呢喃,这是恶魔的低语。

    结果自然是我最后哭着求饶,林晶笑着嘲讽我,你呀,就是口头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

    切,你这么会弄,是不是经常和别人这样。我拿着自己的一缕头发,搔着她的锁骨。

    没有,这些都是我想你的时候买的,想你一回就买一个。

    虽然知道她在说假话,我还是心甘情愿地一头扎进去,把她每一次的温柔当做是为我的特例。

    第二年四月份,我复试通过,拿到了录取通知书,舍友们约着出去毕业旅行,出去玩了一个礼拜,期间我给林晶发了好多风景照,并没有得到回复,打电话只说,最近家里有事,她很忙。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五月份,我和班长出校联系影楼,租借衣服,准备拍毕业照,远远地我看见了她。

    林晶亲密地挽着一个男人的胳膊,另一边是一个小女孩,13、4岁的样子,她们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地逛商场,林晶的酒窝盈着我没见过的笑容,充满爱意的满足的笑容。

    她们从我身边走过,林晶的目光没有停留,仿佛我就是一个陌生人,而我愣在当场,胃里燃着火,四肢结着冰。

    因为我从那个男人身上闻到了熟悉的味道,他们用的是同一款洗发水。

    我所有的自欺欺人在那一次偶遇后被击碎,两个女人之间寻求刺激就不算背德了吗?不是的,我还是成为了一个第三者。

    冲动褪去,我才揭开了一直笼在我眼前的迷雾,细想之下,一切都是我自作多情。只要我不联系林晶,她从来不主动找我,问她,只说,怕打扰我上课,可没有同等付出的感情不能叫爱,连喜欢都算不上。

    于林晶而言,或许我只是平淡婚姻生活的一点调剂,从我这里得到的荷尔蒙让她更用心地经营家庭,她会原谅女儿的任性,丈夫的无趣。徒留我在爱情的幻象里,渐渐沉溺,伸出手想要留住那一点光亮,却只是掬了一捧咸水。

    好在,我并不是拖泥带水的性格,既然决定要忘了她,我便删掉了她所有的联系方式,即使那个微信号已经烂熟于心。

    说来也怪,我好像把她忘得很彻底,以至于我竟然不记得她长什么样子,努力回想,她的脸总是一团白雾。

    虽不记得林晶的长相,但是在校门口看见她的时候,她的眉眼一下子清晰起来,两年没见,她好像更瘦了。

    我拉着男朋友坐上了林晶的车,我们是老乡,见过父母,他们有意让我们一毕业就结婚,过稳定的生活,这也没什么不好。

    男朋友?林晶问道。

    嗯,交往一年了。

    挺好的。

    我一直盯着后视镜里的她,想要找到她崩溃的表情,哪怕只有一瞬也好。转念又唾弃自己,看这些有什么意义呢?无非是不甘心。

    男朋友只顾着打游戏,没看出我们之间的暗潮汹涌。

    再过半个月研究生便毕业了,也不知道林晶在外面等了多久才等到我,我下了车突然有些不忍心,便搪塞男友道,我的钱包不小心落在车上,要回去找。他责怪我不小心,因为游戏打到关键时刻,并没有陪我回去的意思,我求之不得。

    林晶把车停在了地下车库,自己则到一条小巷子里抽烟,我很快找到了她,站在路牙上和她平视。

    她的眼睛红红的,见了我局促起来,夹着抽到半截的烟,拇指不住地摩挲中指,重复着说:挺好的,你和你男朋友挺好的。

    在我听来,这些祝福只是她在说服自己。

    还行吧,我们是老乡,聊得来。

    挺好的,同龄人。

    你还抽黄山,我想尝一口。

    林晶吐完烟圈,被我这句话惊了一下,将烟藏在身后,别学我,抽烟不好。

    我懒得辩解,拉近她,吻了上去,以前林晶从不在我面前抽烟,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忍着,若是偷偷抽过了,也要站在外面把烟气吹散,回来还要刷牙。

    我如今终于尝到了那个味道,是苦的,又有些呛人,不知道她为什么喜欢抽。

    我要走了,以后也不会回来,你多保重。我擦去她眼角的泪水,转身离开。

    感情说穿了,一人挣脱的,一人去捡。而我是否已经挣脱,还不能下结论。我并没有结婚,林晶以不规律的频率出现在我的梦里,依旧没有脸,到底是忘了,还是爱着,真真假假,我已无力分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