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
告别
有人轻轻得坐在了任缓身边。 那是一个很年轻,也很英俊的青年。 他穿着灰色的西装,头发是略显凌乱却很有造型感的偶像头,修眉俊眼,神情落寞,眼底乌青,沉默得和那个漂亮的红衣女孩并肩坐在一起,宛如时尚杂志中的模特,令路人频频侧目。 崇止?任缓忽然侧头,叫了他一声。 你怎么知道是我?罗崇止低声问。 任缓略显轻快得指着鼻子说,人看不见的时候,其他感官都会格外敏感,你的味道我一闻就闻出来了。 我什么味道?罗崇止忍不住好奇了,他是一贯不喷香水的。 就是你个人的味道啊,混合着所有你爱吃的爱用的一切东西混杂在一起的味道。任缓说。 你对那个CLaude也是这样靠味道辨认的吗?罗崇止的声音听不出什么情绪。 是的吧,也不完全是。任缓声音低了下来。 我要回去了。罗崇止冷静得说,今天的他,和平时那个冲动的、热情洋溢的吊儿郎当的、总是有无限精力的富二代公子没有半点相似,令任缓有些陌生,不由得心里有些难过。 我要回英国了,他说,那天晚上我喝多了,太冲动了,对不起。 但是我还是想请求你,他把请求两个字咬得很重,请求你和我一起回去,只要治好你的眼睛,我就不会再缠着你。 我已经联络好了英国最好的脑科医生,成功率很高。 你不嫁给我,不爱我,都没关系,我不会再强求,我只希望可以治好你的眼睛。我们在一起这么久,就当是朋友也好,为了这一点情谊也好,治好你的眼睛,我这辈子才能安心。 他侧头去看面容沉静的任缓,如果我那天没有推你你也不会这样,缓缓,就当我求你吧。 不是你的错,任缓垂下眼帘,你不推我,这块血块在我脑子里,看不见也是迟早的事。 你非要这么固执吗?罗崇止的声音沉了一分。 谢不凡说我对不起你,任缓自顾自得说,我想了很久,我是对不起你,在遇见你开始,我的生活就是一滩烂泥了,你不应该陪着我烂下去。 你胡说什么!你一直都很好,很干净!遇见你之前,生活糜烂的人是我!罗崇止终于有些绷不住了。 不,你不明白。任缓摇摇头。 我不会去英国的,任缓说,而且手术成功几率再高,还是有失败的可能性,我的家人可以接受我百分百的失明,但是承受不了任何彻底失去我的风险,你明白吗?为了他们,我不想冒险。我希望你和我的生活彻底切割,不要到以后,就现在开始,你就要远离我。 你就这么讨厌我吗?罗崇止苦笑。 不,我很喜欢你。我是真的,很喜欢你,所以我想在你对我彻底失望、甚至恨我、厌恶我之前,永远离开我。她的眼睛像是盯着虚空中什么东西,笑得清苦。 那你就不怕我现在就恨你吗?他一下拔高了声音。 恨与恨也是不一样的,现在即使你恨我,也是干净的恨。她笑了笑。 为什么?他终于忍不住问,我们在一起四年了,难道抵不过你和那个人在一起短短几个月吗?我究竟哪里不如他? 因为我爱他,任缓声音很低,很柔,即使在阳光下依然让人仿佛置身于大雨滂沱的夏日午后的阴霾之中,他比我的眼睛、我的命都要重要。我以为再也看不见的时候,我想过自杀,可是当他出现,我就觉得这辈子一直瞎下去也没关系。在我心里,在这世上、万事万物,都不能和他相提并论。 罗崇止很久很久没有说话,只是茫然得坐着,脑子里乱哄哄的,连苦笑都失去了力气。 爱是没有道理的。所以他爱任缓。 所以,他愿意为了她千里迢迢追来这个城市,所以他可以不在乎她没有那么爱他,所以他愿意等。 只因为他相信等是有意义的,只因为,他相信,至少任缓也有那么一点爱他。 从他荒诞放荡的19岁开始,一直到现在,快五年了,他的所有用心,所有热切不求回报的爱,他以为一定会有回报,但终究是毫无意义。 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有多爱她,是不是能有她说的,她对那个人那样的、世间万物都不能比拟得深刻沉重,他不能想象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但是他至少可以拍着胸脯说,他已经付出了他所能付出的最深、最重的爱了,只是她不需要,也不在乎。 她用一种他无法理解的深情,全心全意爱着一个她早已失去的,看不见、也摸不着的人,为了这个人,她宁可推却所有。 他摇摇晃晃得站起来,从怀里掏出一个戒指,单膝跪下,牵起任缓的手,想给她套在无名指上,却发现小了一圈套不上,只能勉为其难套在了小指上。 他自嘲得一笑,连他准备的求婚戒指也和她格格不入,就像他在她心里的位置,充其量,也就是小手指,和这枚戒指的归宿是一样的。 我那天回去后,一个人在楼下找了很久才找到,留给你做个纪念,就当是告别的礼物。他轻声说,下个星期五下午三点的飞机,如果你反悔了随时过来找我。 其实他知道,她不会来,但是,总还是想给自己留一点希望,多渺茫都好。 再见,Alice。他站起身,最后深深看了她一眼,转身大步走了。 任缓不知不觉已经泪流满面,用力攥紧了手,抚摸着那颗本是用来求婚的红宝石戒指。明知道不该留下它,却终究是舍不得拒绝,她是个心软又无法拒绝别人的人,可是这辈子拒绝最多的,却是最爱她的人。 再见,崇止。她轻轻在心底说。 虽然她知道,他这一去,永不会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