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小说 - 其他小说 - 精灵女王要驭夫/绯情妖精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88

分卷阅读288

    紫金镯子之上,金光闪烁,紫金镯子认主了,我笑了起来:“这镯子认主了,看来我们非常有缘,我就把它作为定情信物给你,你要守住你的诺言哦。”

古玹风整个人愣住了,他坐起身看向自己手腕上的紫金镯子一句话都没说,好半天重重的点了点头。

而我在扑进古玹风的怀里蹭了蹭,拉着他躺下,安心的睡了起来。

朦胧间,我听到古玹风喃喃自语的声音:“花儿,你身上的香味很特别……”

嘿嘿,那是当然,我身上的香味是只有精灵大陆上才有的叫做彡崧花的花香,这可是我从小长期身处这花之中,平日又用这花泡澡,久而久之身上就自然散发出来味道,这香味很淡,但很特殊,而且还有静心的作用捏。

就在我迷迷糊糊这么想着的时候,我明显感到在我的唇上被人留下湿湿的一吻……

第二天,我没有去追问是不是古玹风偷亲我,而是一切如常的画一下妆,将自己弄得很脏,然后跟在古玹风身边要饭。

这时的古玹风对我的保护更紧了,总是担心我会出事儿一般,直到晚上回到破庙,看着我将脸上的‘妆’洗下去后,窝在他怀里睡觉,他才安下心来。

我心中暗笑,古玹风这么细致、认真,还有些羞涩的男孩,真是太可爱了,他是可塑之才,不能总是当个乞丐吧,现在就开始锻炼他吧。

而且我也有私心的,有了他作为依靠,我也可以安心去寻找我想要寻找的东西,不过现在我不能通过万物之灵来得到消息,这里又没有熟人,没有可用的消息网,我可以利用他来建立起来一个强大的消息网,而这个消息网的来源就是那些小乞丐。

别看他们是小乞丐,但是消息却是最为灵通的,而且也是最隐蔽的探查消息的方式,不过现在还有个问题,在我的观察下发现这个城市里的乞丐们,都是各自为政,并不团结,而且散乱,多集中在热闹地方讨要,这致使讨要饭非常困难,而且还容易受欺负。

正文297培养自己人

这样的情形并不利于我的想法实现,我必须通过古玹风来将这些乞丐组织起来,想要让他们团结,就必须解决生存问题,于是我给在古玹风身边的这些还算团结的小乞丐们,指出两条生存之道:

一、装可怜:

就如我这种骨瘦如柴的人,风一吹都会吹散一般,再加上一点病态,就容易得到他人的同情,于是我就让古玹风在小乞丐里挑出来最瘦、最弱不禁风的出来,然后想方设法弄来最劣质的纸和笔,让古玹风在我的口述下,将各种身世写得引人揪心泪下,然后让这些小乞丐在人流比较多地方,只要往纸后一跪,做出乞求装就可以了。

二、装残疾:

我让古玹风做了几块板子,然后找几个原本腿脚不利索的小乞丐,让他们将腿放到下面,周围用破布堆起,造成残疾的假像后,每天都要换地方要,换一下妆容,不要老呆在一个地方,这样就可以使得那些心底好的人多掏点钱,和多给一些馒头什么的。

其实还有很多手段,但我看到这个国家的人还是很善良的,而且都比较淳朴,还是手下留情了一些,就先用这样的手段弄个温饱吧。

当然最后那些手脚利索,又显得壮实一些的小乞丐,不能闲着,他们由古玹风带领着流动到处要饭,不要只呆在一条街上,并且要和那些装可怜和装残疾的小乞丐们,做个呼应,若是被欺负,一定要上去帮忙,大家一定要做到一条心,这样才能更加强大。

而且有些时候还会让古玹风收拢周边的零散乞丐一起乞讨,互助互利。顺便当个免费打手,而且有些时候还会出手帮助他们解决麻烦。

当然这些乞丐要回来的钱,不能自己全部管理,要二八分账,二份留给乞丐自己,八份要上交古玹风,由古玹风统一分配。

刚开始的时候,有群不服的小乞丐们,纠结这个城市的另一伙稍大一些乞丐,组团来到破庙想要揍我们。而那个时候风叫我别怕,然后单凭他一个人的力量,将那群不服乞丐给揍得跪地求饶。最后将这些乞丐收服在他的旗下。

而那个时候的我看得有些下巴脱臼,完全没想到一个十一岁小孩竟有那么好的功夫,不但没被群殴而来的乞丐们伤到多少,还能将他们打得跪地求饶,而且管账也是越来越精明了。这家伙可真是深藏不露啊……

就这样下来,又过了一个月,我们的温饱不仅可以解决,而且还不断扩大了势力范围,而且,还时不时的能沾点荤腥。我也彻底改变了在那些小乞丐心目中的地位。

现在的我完全是幕后的老板,而古玹风也成了台前老大,每天忙碌着却十分快乐。等有些钱了,古玹风就开始想要将被他当出去的我那些衣服给赎回来,我立即反对,说那衣服赎回来也没有用。

古玹风没有再说什么,继续管理我为他出谋划策后。建立起的‘丐帮事业’,我也是乐呵呵的坐享其成。看着古玹风越变越成熟,人在不断的进步,心里总有一种将一块本来看不什么好东西的石头,开发出来后变成一块完美的玉石的成就感。

随着收服的乞丐越来越多,我开始想让古玹风将这些乞丐建立成一个组织的想法,不过两个小孩不论能力多大,还是无法服众的,要找个代理才成,可要找谁?现在这些乞丐里,除了古玹风,没有人适合,这可怎么办?

就在我发愁的时候,这个国家已经是冬季,而我的生日也到了,今年我已经一百四十岁,再有四年我就成年了,但是看着这个身体的成长速度,想要长大至少需要十年以上,看来我成年之后还要享受一下儿童的乐趣呀。

唉,不急了,反正习惯了小孩子的身体了。

不过,风哥哥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倒是蛮喜欢的,那是他自己亲手做的银手链,那时他红着脸说等以后他赚到大钱会送我一对金镯子,我笑了,在他的脸上吧唧亲了一口,于是他傻笑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早上我心血来潮的跟古玹风一起去上工,古玹风很细心的跟我上好装后,这才带着我出了庙门,然后在大街小巷的闲逛,现在的他基本不需要去要饭,做的最多的是保护跟随他的小乞丐们。

而我跟他手拉手的在街上或走或跑的,没人注意我们,我们可以在大街上肆意的玩耍,要是看到有什么好的,手里没钱,就可怜巴巴的去讨要,说些讨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