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小说 - 耽美小说 - 狂笑长安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14

分卷阅读214

    ,此外再无其他装饰品。

她并不热衷于玩乐,也不喜欢吵闹,每天绝大多数时间都在安静的沉睡。继承了返祖血脉的杨宝宝对低位血族有着绝对的控制力,就算是中等血族在她面前也难以抬起头颅,哪怕是血屠七十三,也常常会受到血脉的压迫,无法自然的与她相处。

只有在李慎面前,她才会露出真正的笑容。

血屠七十三出现在房门外,有些气喘的望向黑帝斯,开口问:“南海的消息,您听说了吗?宝宝她……”

话音戛然而止,意识到黑帝斯为何会在此处的血屠七十三闭上了嘴,没有人比他们更了解那个所谓的纯化仪式意味着什么。千年以来,血屠内部一直有着两种声音,一种认为像现在这样伪装成人类的生活也没什么不好,另一种却是在追忆过往荣光,渴望着血族帝国的复辟。这样的矛盾在杨宝宝出生时被激化到了最顶峰,渴望恢复血族身份的族人疯狂的想要拿还没足月的杨宝宝去举行仪式,虽然没能得逞,可也埋下了祸乱的引子,在这之后更导致了血屠七十一的死亡,是杨宝宝的存在,变相害死了她的父亲。

有的时候血屠七十三也不得不承认,是李慎的出现,挽救了他meimei那颗濒临崩溃的心,让她能够像普通的女孩子一样露出笑容,没有被这些糟糕的事情歪曲了本性。然而也是李慎,最终害的杨宝宝放弃了自我,选择成为始祖复活的祭品。

他不知是该诅咒命运,还是诅咒什么也做不到的自己。

“千年前,我们的祖先选择拒绝自己的宿命,千年后,宝宝选择了接受它……不同的选择,也将引领我们走上不同的道路,这并不是坏事,道路不分好坏,关键要看怎么去走。”

血屠七十三无声攥紧了拳头,他不在意什么道路的好坏,他只在乎自己的meimei。虽然他从来都不是一个称职的好哥哥,但那只是因为他不知道该如何去亲近她,比起李慎那个混蛋,他明明才是最爱她的人。

可她就为了那个混蛋,选择了去死。

血屠七十三的视线掠见了放在桌子上的一只小箱子,那箱子看起来颇为陈旧,他却蓦然变了脸色。

“这箱子……怎么在这里?”血屠七十三几乎控制不住声音中的颤抖,骇然问道。

黑帝斯的目光投向桌上的箱子,声音苍老而平静:“两个多月前,宝宝在鸳鸯湖边歇息,有人从湖中挖出这个箱子,送给了她。”

血屠七十三的脸色无比难看,他比谁都清楚这箱子里放的是什么,因为这箱子正是多年以前,他亲手丢下去的。少年时代热衷在会馆各处古老的建筑里寻宝的他,无意中从一间阁楼里发现了这个箱子,里面并没有藏着他想要的宝藏,而是几本陈旧的日记。

日记的主人是血屠七,开启了长安城的‘血屠时代’,血屠历史上最伟大的王者,也是少年时血屠七十三最崇拜的对象。他充满好奇的拜读了这位祖先的私人日记,幼小的三观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甚至连歪曲的性格也是受此影响。

日记里并没写什么惊世骇俗的大事,只是血屠七用洋洋自得到令人恶心的口吻记录着,他是如何用种种卑劣、下流、无耻的手段,欺骗了李清音,并使其相信了他所谓的‘爱’,以至于屈身下嫁,带着一整个辉光的嫁妆,成为血屠七称霸路上最光辉的一颗踏脚石。

血屠会馆里的鸳鸯湖,至今仍然是血屠七与李清音爱情传说的证明,可这份叫世人歌颂憧憬的‘美好爱情’,就在当时还很年幼的血屠七十三面前剥落了所有漂亮的外皮,显露出肮脏而丑恶的真相。从那以后,谁再跟血屠七十三提爱情,他的感觉就像是被喂了一口狗屎。

把这样的东西,拿给被李慎拒绝而痛苦绝望的杨宝宝看,不是在逼着她去死吗?

“谁干的?”血屠七十三愤怒的简直要发狂,“是谁!我要杀了他!”

“已经自杀了,在我见到他之前。”黑帝斯用冷漠的目光看着血屠七十三,“你的血脉中流淌着疯狂的因子,但如果无法克制这份疯狂,你能做到的,就只有在事后徒劳的愤怒而已。”

血屠七十三知道黑帝斯一直都不喜欢自己,也最讨厌听对方的说教,但这一次,他并没有开口反驳。他甘当傀儡,自暴自弃,放纵自己性格中的疯狂与扭曲,并自以为乐,自以为无所谓,是因为他认为自己做与不做,都不会有任何分别,血屠有黑帝斯,还要他这个血屠王有什么意义。

可杨宝宝的死,让他知道自己并不是无坚不摧,黑帝斯也并不是无所不能。他后悔自己的无所作为,在事情发生后的无能为力,正如对方所说,除了徒劳的愤怒,他什么也做不了。

“在书塔三层,左手第二扇窗正对的书架上,最顶层左手起第六本,是血屠七的另一本日记。”黑帝斯突然开口道,“你可以去看看。”

血屠七十三怔然抬起头,犹豫着张了张口,随即转身走出房间,一路直奔书塔,照着黑帝斯的指引,找到了那本日记。

日记很厚,记录的也不再是爱情,全都是血屠七在权谋和修炼上的心得笔记。血屠七十三耐着性子从第一页翻到最后一页,终于看到了黑帝斯想让他看到的东西。日记的最后,血屠七已到暮年,并且对即将夺走他性命的那场变乱有所预见,他在日记的最后对自己这一生的功过做了个自我总结,最后写道——

【她仍在我身边,这真是此生最幸运的事。】

血屠七十三愕然注视着这句话,久久沉默不语。

………………

在看见那对巨大的遮天蔽日的血翼时,封河二话不说选择了逃。那股威压完全不弱于步入神坛的李慎,更何况他本能的对对方手中那柄长剑感到了忌惮,那种感觉,就类似于见到了天敌。

他的直觉一点没错,那柄鲜血之牙,正是血族针对人类制造出的杀戮圣器。天门以下挨了就是死,天门也是死,只不过死的慢一点,仙路看情况,运气好剩半条命,运气背被吸干全身鲜血,等死……总而言之,封河选择跑绝对是最正确的决定。

然而封河并不是茫无目的的逃跑,他在决定逃跑的那一瞬间,就已经选定了逃跑的方向。他带着个昏迷的李慎,敌人是有翅膀的神坛,拼速度与找死无异,所以他选择的是,最近的人类城市所在的方向。

带着一群血族往人类城市里逃,这种事李慎绝对干不出来,封河却毫无心理压力。他甚至抽空吃了点食物和水,用最快的速度扒下了李慎身上的血蔷薇甲,连着自己的爱枪一起,随便找了两辆往不同方向行驶的货车丢进去。虽然不清楚敌人是如何判断他们的位置,但这两样血族圣器肯定是在对方感知范围内,东西丢了可以再抢回来,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