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小说 - 言情小说 - 和总裁离婚后我红了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7

分卷阅读17

    几次气得要杀回南城把沈姣接回去,但小姑娘不愿意。

    杨曦朵不禁有理由怀疑,沈姣会不会是有受虐倾向。现在工作得心应手了,反而要离婚了,白替金熙打工。

    阿姨把热牛奶端了上来,杨曦朵喝了一口热牛奶,微微眯起眼。

    “姣姣啊,辞职以后打算做什么呢?”

    沈姣的手指在键盘上顿了顿,摇摇头。“我还没想好呢。我又没有大学文凭,不大好找工作吧。”

    “要不是那个狗男人,当初你在哈佛读完书,现在不知道该多吃香!我说你也真是太牛了,说考上就考上,说退学就退学……”杨曦朵一边吃着吐司一边嘟嘟囔囔地不知道说什么。

    沈姣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不仅陷入了回忆。

    她大学才读了一年就退学回国,跟着金熙进了公司。

    那时候金熙本来想让她留在加拿大继续读书,她闹着要跟他回国。

    就是想留在他身边,不想和他分开。

    当了撒旦十一年的小尾巴,她不想承认,她曾经很依赖很依赖他。

    还记得办好退学手续的那天是个晴天,她和金熙去超市买了一大堆好吃的。

    那一天阳光落在他身上,她跟在他身后幼稚地踩着他的影子。他腿长,走路比她快,她跟不上就在他身后小跑着。可是那天金熙走得很慢,他似乎早就发现了她的小把戏,但是一直以来从不说。

    金熙停下脚步,小姑娘一头撞上他的后背,痛得揉着鼻子。

    “好硬。”

    “多硬?”

    金熙斜睨了他一眼,笑容有点痞。

    小姑娘没听出来这句话的其他意味,兀自摸着鼻子,不满地抱怨:“很痛很痛的那种硬!”

    他低声笑哼。

    “昨晚,还痛吗?”

    沈姣微怔了几秒,脸颊渐渐泛红,这才感到今天下半身不得劲,腿软软的。

    昨天下午金熙没有课,他们在沙发上看电影,看什么她全然不记得了。只记得到最后不知不觉就被他抱起来扔在了床上。

    “不理你了!”

    小姑娘脸皮薄,气得羞红了脸,一蹦一跳跑到前面去了。

    金熙很快走上来,大手一捞,将她的小手裹在口袋里。

    沈姣有些惊讶。

    认识六年了,他第一次主动牵她的手,和她并肩在马路上走着。

    “你不用怕。”

    他面色平常,语气也淡淡的。

    “我会一直养你。”

    沈姣眨眨眼,琥珀色的眸子专注地盯着他的侧脸。

    他调整了一下呼吸频率,努力让自己看上去自然一些,依旧保持着那种高冷的形象。

    只是握着她的手指紧了紧。

    “所以退学也没什么的。就这样一直跟着我吧,小尾巴。”

    沈姣愣愣地看着屏幕上的那行字。

    “112、金总平时要开着灯才能睡着,如果在办公室看到他打盹,记得千万不要关灯……”

    其实她不是怕那个女孩被骂,她确实担心没人能照顾得好他。

    “姣姣?姣姣!”

    杨曦朵吃完早餐坐在她身边,手在她眼前摇了摇。

    “在想什么呢?”

    “没什么。”沈姣索性合上电脑。“就是有点累。”

    “我想到了个好主意!”

    杨曦朵嘻嘻笑着,两样放光地看着沈姣。

    看她这样子,沈姣可没觉得是什么好主意。

    “我要把你包装成大明星!”

    果不其然,沈姣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我?”

    “对啊!来我们公司做我旗下的艺人吧!”

    杨曦朵是星艺娱乐公司老总的千金。星艺娱乐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娱乐公司,旗下知名艺人无数。

    沈姣摇摇头。

    “做明星太张扬了。我不大喜欢抛头露面的场合。”

    “是金熙不喜欢吧!”

    杨曦朵一下把她膝头上的电脑拿到一边去,握住沈姣的肩膀,将她转向自己。

    “你不是说,你想找寻自己的人生吗?又为什么要拿金熙的那一套标准来约束自己?”

    沈姣愣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你还记得吗?我们读书的时候,我去玩乐队,你经常来听我们乐队唱歌。有一次主唱肚子疼,我临时拉你来替补。当时你知道你有多火嘛!要不是因为金熙,不知道有多少男生想追你啊!当时很多男生都保存了你那个唱歌的视频!”

    “还有还有,我加入话剧社的时候,你来看我演出,一眼被我们老师相中,好说歹说才说服你加入。公演的时候,会堂里挤满了冲你来的男生,那些白人都说你是东方美人!结果金熙知道后不高兴,你没多久就退社了,你知道我们老师有多惋惜嘛!”

    杨曦朵不说,沈姣都忘了。现在想起来,学生时代不多的社交经历都是陪闺蜜去参加的。因为金熙不喜欢她参加社交活动,所以她后来都没怎么去。主要也是她之前落下的功课太多,在学校跟不上同学们的进度,刚移民到加拿大连英文都说不好。记忆里她的学生时代就是在金熙的督促下,学习学习学习,然后……挨骂挨骂挨骂……

    不过自从第一次离家出走以后,金熙稍微收敛了一些脾气,大概是骂到她眼眶红了为止吧。

    “我觉得如果你想去发现自己,改变自己,你应该去尝试不同的,全新的生活!”杨曦朵挥舞着小拳头,语调昂扬又富有激情。“成为宇宙中心的发光体,成为银河中最闪亮的那颗星,让金熙那个狗男人看看,没了他,你也能活得好好的。不仅好好的,还有让好多人喜欢你!爱慕你!仰慕你!我的姣啊,你完全值得的啊!到时候,嘿嘿,那个狗男人还不得后悔死!让他后悔去吧!”

    沈姣拍拍手,“朵朵,我觉得,你很有做传销的天赋。”

    “拜托!你认真考虑一下!”

    两人正嬉闹着,这时手机响了起来。

    是哥哥,沈昭。

    沈姣接起电话。

    “姣姣,今天陈叔送了几斤空运过来的三文鱼来,很新鲜,妈让你中午回家吃饭。你在哪儿?我来接你。”

    “我自己来吧。”

    “我正好在外面,也有点事想和你说。你在哪儿?”

    听出他语气里的严肃,沈姣虽然心下纳闷,但也没有再推辞,报了地址。

    她刚挂掉电话,杨曦朵就凑上来,八卦地问。

    “谁啊?谁啊?”

    “我哥啊。”

    “哇对了,回国两年了,我还没见过你家人呢。你哥哥帅不帅?单身吗?”

    也怪不得她没见过,沈姣这几年工作繁忙,基本很少回家吃饭,也很少和家里走动。

    最近因为和金熙闹离婚,她不想看到他,这才回家的次数多了些。

    “要不一起去?带你见见我家人。”

    “好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