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小说 - 耽美小说 - 坐看千山鸟飞绝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

分卷阅读2

    端的欲望也不满足於在男人小腹上的摩擦,他抓过男人的手掌,让他握住自己的性器,来回taonong起来。男人的手掌有些粗糙,动作还是生疏得很,被引导著来回摩擦著他性器前端的小孔,闫桓闭著眼,脸上一片晕红,连话也说不出来,只是不停喘息。

两个人都发泄完後,闫桓站到花洒下将自己仔仔细细的冲洗干净,腿间粘湿的液体慢慢流了下来,又很快被水流带走。男人坐在浴室的地板上,两眼无神的发著愣,闫桓看了看他,猝不及防的将喷头对著他的头脸浇了下去,男人惊慌的伸手去挡,头发却还是被淋到了,湿哒哒的搭在额上,原本俊秀刚毅的面容露出不安和怯懦来。闫桓看著他的样子,冷冷的笑了,走了过去,用脚趾来回猥亵起他腿间已经软下去的性器。

第二天闫桓下楼的时候,又恢复了平日冷淡的略带著厌烦的神色吃著早餐,却果然没有看见迪安。闫桓喝了一口牛奶,看著一边的管家:“韩固,那小子收拾干净了麽?”

韩固弯下腰:“都收拾干净了。少爷说的没错,那是千山会的,夜枭。”

“千山会,”闫桓冷冷的哼了一声,“自从老头子死了,那里就算是彻底完了,亏闫礼还当做王牌攥在手心里。”

“李先生早上打了电话来,说是请您去吃个晚饭。”

闫桓擦了擦嘴角:“知道了,对了,听说货仓那边被他们安插了一只信天翁,”他冷冰冰的望著韩固,“找出来,干掉他。”

管家一如既往的躬著腰:“是。”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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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奉安跟闫老爷子也有几年交情,照理说闫桓该叫他一声世伯,然而事实却是相反,李奉安每次见到闫桓,都像哈巴狗见了骨头般贴上去,百般讨好。

闫桓是极厌恶他的,每次受了邀请都不甚情愿,但是碍於生意上跟他还有诸多往来,不好表现得过於明显,这次也是免不了要抽空赶到他府邸。

不同於以往的是,这次李公馆里那些不相干的闲杂人等都不在,这不免让闫桓松了口气,他向来不擅长於那帮老家夥打交道,被说烦了当场翻脸也是有可能的。李奉安说是从欧洲回来,带了很好的红茶请他品尝,实际是为了什麽闫桓也能猜到一二,他故意不提,端著李府精美的茶具,自顾自的喝著茶。

李奉安客套了几句,终於忍不住了,开口道:“小闫,你这两天有没有听到什麽风声?”

闫桓慢悠悠的把茶具放到茶几上,看了他一眼:“风声,什麽风声?”

李奉安眯起眼睛打量著他的神色,忽而又笑了,像只老狐狸似的:“想必你是察觉了,而且也解决掉了,是不是?”

闫桓扭过头去,不想看他眼角堆积的折子,也不说话,只是跷著腿,手指交叉著放在腿上,像是出神的样子。

“唉,看样子你大哥是要出手了,”李奉安换了副感伤的口吻道,“闫老当年怎麽就放心把千山会交给了他。”

他说的你大哥指的是闫礼,闫桓父亲的养子,当年闫老爷子临终前留下遗嘱,将名下所有财产生意都交给闫桓继承,单单给那个养子留下了他一手创立的千山会。千山会这个名字在道上说起来没什麽人不知道,但也没什麽人能说清楚,就连闫桓也是一知半解。他在父亲去世前见过千山会的名册,里面只是各种鸟名,简直像爱鸟者协会的收集册。

“听说你前几天……”闫桓从烟盒里取了一支烟,就著李奉安递过的打火机点著,吸了一口後继续说道,“包了一个小明星?”

“小明星?”李奉安收回火机,笑的时候脸上的肌rou有些不自然的抽动,“闫少是很久不看电视了吧,他可不只是小明星。”

闫桓不以为意的将烟灰洒在大厅昂贵的地毯上,抬起下巴,略带鄙视的看著他:“他有多红对我来说不重要。怎麽,你没被他弄死还不甘心麽?”

李奉安笑得更加难看,却仍是在笑,声音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我是没想到会栽在这条阴沟里。本以为闫老过世後千山会是一天不如一天,谁知道事到如今,到处都有那群鸟的踪迹,不知不觉竟已势可通天。”

闫桓不动声色的听著他说话,将手中的半截烟插进了茶杯里。

“画眉?他的歌很好听吧。”闫桓的话里不仅是嘲笑了。

李奉安的脸色倒没僵下去,反而又坐得近了些:“小闫,不是李叔挑拨你们兄弟的关系,”他挥手让佣人换去了闫桓面前的茶具,又堆出长辈般慈祥的笑来,“我是看著你长大的,有些事不得不提醒你。闫礼跟我不过是些小过节,他真正要对付的……”

“是我。”闫桓接道,他抬起眼皮冷淡的看了李奉安一眼,“我家的家事不劳您老费心,下个月的货就要到了,到时候我再来拜访。”

出门的时候,陆华果然已经等在那里了,闫桓打开车门,坐了进去,冷不丁的说道:“把音乐关了!”

陆华忙不迭的答应著按下按键,然後小心翼翼的问道:“闫少,现在去哪?”

闫桓半闭著眼睛报了个地址。

“咦?那不是大少爷……”陆华的疑问还没说完,就被突如其来的一巴掌打得眼冒金星。

闫桓收回手,拿出手帕擦了擦,冷笑道:“大少爷?他是大少爷,那我算什麽。”

陆华讪讪的摸了摸发麻的脸颊:“抱歉,我说错话了。”

闫桓靠在座位上,抬了抬下巴:“开车吧。”

闫礼住的地方是一间中高档的公寓,远比不上闫桓的名下的任何一处房产气派,倒像是个普通白领住的地方。闫桓没有带多余的手下,自己慢慢踱到那间公寓门口,随手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支笔,戳响了门铃。

门开了,开门的是个高大的年轻人,他算是千山会唯一一个有著公开身份的“鸟”,也是闫礼的亲信,白鹭。他对著闫桓露出一个彬彬有礼的笑容:“会长在屋里等您。”

公寓里一片黑暗,所有的窗户都被厚重的窗帘蒙的严严实实,也没有电灯。闫桓喜欢黑暗,因为他比别人看的清楚,他甚至不需要白鹭引路,自在的把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像在自己家一样大踏步走进了闫礼的书房。

这种让常人喘不过气的黑暗,无疑是闫家两兄弟少有的共同癖好之一。

说起来促成他们喜暗怕光的人还是闫老爷子,闫老年轻时一直做的是半黑不白的生意,却偏偏喜欢用条子那套教育自家儿子,犯了错一律不打骂,只用最强的灯光对著孩子的眼睛明晃晃的照著,整夜不给睡觉。闫桓有时候想起来也纳闷,自己怎麽就没给整瞎了,但他从此是极怕强光。闫礼吃的苦头比他还要多,现在是连太阳也不想晒,只能缩在黑暗的屋子里,点著如豆般的小灯。

闫桓自顾自的坐到沙发上,看著书桌对面坐在椅子里的消瘦的男人,破天荒的笑了笑:“叫我来,有什麽事?”

男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