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小说 - 耽美小说 - 天敌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71

分卷阅读71

    于西伯利亚,连姓氏都是“寒冷”之意的低阶血族,确实是知道血雾迷宫这个名字的,因为,那是顾颐告诉他的。

☆、上帝之血

“嘿——”

眼前晃动的黑影把顾颐又从沉思里拉了回来。唐骥在他面前摆着手:“你又想什么呢?”

“没什么……”

“担心你的日光性皮炎?”事情谈定,唐骥又恢复了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别担心,这么漂亮的脸,我怎么忍心让它受伤呢?”

他一边说,一边习惯性地伸手,在顾颐脸上摸了一把。

因为这几天唐骥敬而远之的态度,顾颐真没想到他竟然会故态复萌,猛地往后一仰头,还是被唐骥的指尖从脸颊滑过。微微有些粗糙的指腹,却带着不容忽视的温暖,仿佛火苗一样,如果落进干草里,就会随时腾地燃烧起来。

唐骥这也是干惯了的事。美国那边儿风气开放,他长得又好,到哪儿都受欢迎,加上天生的撩贱脾气,就养成了这个动手动脚的毛病。

不过撩贱这种事也要看对象的,大家都知道是玩笑那就没啥,如果有一方当真就没得玩了。所以唐骥一知道顾颐是个真GAY,顿时收敛了很多。谁知道今天聊天聊得有点起兴,他又得意忘形了,不但顺嘴调戏了一句,还顺手伸了爪子。只等到顾颐这一躲,他才突然想起来这事不对劲儿,顿时手就僵在半空了。

两人面面相觑,还是唐骥脸皮厚,眨了眨眼睛,硬是若无其事地把手收了回去,还顺便捋了捋自己的头发:“那什么,我那儿有种特制的防晒霜,短时间隔离一下阳光还是没问题的,等我明天给你。到时候再加上头盔什么的,应该就不会晒伤了。”

他说到这里,发现顾颐还是直直地盯着他,唐骥再厚的脸皮也有点顶不住了,干咳一声,从桌子上起身——没错,他刚才就一屁股坐在桌子上呢:“我先睡了,没什么事你也早点休息吧。不是今天下午还有点不舒服吗?脸也冰凉,冷的话多穿件衣服。”

他一边说,一边莫名其妙地觉得自己脸上有点发热,简直不敢再看顾颐的眼睛了,走到床边笔直地躺下去,又开始扮演咸鱼。同时在心里抽了自己一个嘴巴:再叫你手贱!真要是把人撩上了,看你怎么办!

顾颐仍旧坐在椅子上不动。因为他赫然发现,露了破绽的不只唐骥一个人,如果不是唐骥提起,他竟然忘记了自己“有严重的日光性皮炎”,根本不应该跟他们去玩什么野外真人CS,更不用说还答应唐骥要照顾李天翌和丹尼尔了。

疏忽了。这几天先是弗林后是安德烈,对他的冲击太大,以至于在唐骥面前他都有些心不在焉,刚才居然还让唐骥摸上了他的脸。幸好只是指尖触到,今天又因为下雨气温略低,若是天气再暖和一些,单凭他触手生凉的体温,就会引起猎魔人的怀疑。

不能再住在这里了。甚至在风宇继续工作下去也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但是现在不行,弗林的问题不解决,他的行踪一旦暴露,宁静的生活就不复存在了。

谁能想到,过了七十多年,他还能遇见弗林呢。如果按照原本的计划,他现在多半已经走到了人生的尽头,发白齿落,皱纹横生,即使弗林有一只好眼睛,也应该认不出来了。可是世事总是多变,在中俄边境把那颗钻石送给安德烈之后,他就注定还要带着这副永远不变的面貌,一直生活下去了。

但是,安德烈呢?

宣传图册上的照片的确是他。如果据资料上说,安德烈·莫洛佐夫,其祖父是一位大商人,于二战期间发家,酷爱收藏珠宝,数十年间积攒了价值近亿的贵重珠宝。传到安德烈手中之后,他不愿让这些珍贵的珠宝都埋没在保险箱里——尤其其中一些还颇有历史意义——所以就举办了这个展览会。

当然,如此一来,莫洛佐夫的商业集团也就跟着名气大涨了。所以归根结底这还是一种商业宣传,所以什么“不忍埋没”之类的说辞,少不了也要被人诟病。

不过这对顾颐来说没有意义,他关注的是另一方面。

安德烈·莫洛佐夫,据说他的名字跟他的祖父、那位行商起家,一手建立了莫洛佐夫商业集团的人物完全相同,甚至长相也极其相似——这有画像和照片为证。倒是他的父亲,据说体弱多病,多年在国外休养,但仍旧很早就去世了,以至于安德烈今年只有十八岁,却要支持整个商业集团了。但看他的手笔,还真不像个初入行的毛头小子,单是把近亿的珠宝拿来做巡回展览这一条,就颇见气度。

这些都是宣传图册上提到的,但是顾颐很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位据说年仅十八岁的安德烈,与他那位早就过世的祖父,根本就是同一个人。虽然头发眉毛都经过修饰,眼睛的颜色也略有不同,但某些连本人都可能未曾察觉到的细节是最难模仿的。尤其是,宣传册里提到的血雾迷宫,那只有安德烈本人才可能知道。还有始祖之血——即使安德烈恢复成了人类,这种秘密他也绝不可能再向子孙随意透露。所以,顾颐很肯定,这个安德烈,就是他曾经在西伯利亚见过的那个安德烈。按时间算,那已经是七十五年之前了。

没有一个正常人能在活了七十五年之后还保持着十八岁的模样——确实点说,安德烈成为吸血鬼的时候只有十六岁,现在的十八岁大概都是为了法律上行事方便编出来的——所以说,安德烈现在仍旧不是一个人类。

所以说,安德烈没有用那滴血。

顾颐伸手又拿起了那本图册,翻开第一页,第一张图片就是那颗“永生之血”,颜色深红,切磨成水滴形,看上去的确很像一滴鲜血。

这会是当初镶嵌在尸手戒指上的那枚钻石吗?但那枚是淡一些的粉红色,而且是椭圆形切磨。但如果不是——为什么要用永生之血这个名字,又为什么要把始祖和血雾迷宫拿出来做宣传?

又或许这真的只是个巧合?毕竟当初他送给安德烈的根本不是什么始祖之血,正相反,那是一滴可以让血族重新成为人类的鲜血——那是一滴上帝之血。

是的,所谓尸手里蕴藏着的“有关世界的秘密”,其实就是戒指上的那颗粉红色钻石,但那不是真正的钻石,而是一滴固化的上帝之血。

在血族始祖该隐被驱逐的时候,上帝同时给了他一滴自己的血。只要该隐真心忏悔,吞下这滴血,他就能够重新恢复成为人类,回归天堂乐土。

但是该隐始终没有使用这滴鲜血。在他看来,他杀害自己的兄弟亚伯固然有错,可这件事的起因却是上帝莫名地拒绝了他的贡品,难道说虔诚之心就是用贡品来判断的吗?想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