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小说 - 言情小说 - 荷尔蒙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96

分卷阅读96

    都能猜出网上列举的清单里有什么东西, 但是倘若按部就班的一步步做下去的话,那种带着点仪式感的感觉也会是非常有趣的。

    其实情侣在一起有时候重要的不是做什么事,而是“一起做某件事”中“一起”的概念。如果你平日里一个人会做这件事的话, 这种对比会更加明显。

    之前叶梓看过一句台词,说你一个人已经来过这里很多次了吧, 对方回答,是的,我一个人已经来过这里五十次了, 但那不是和你一起来的。

    很动人的一句话。

    这些爱情里动人的台词总会令人燃起恋爱的渴望来,不过真实的恋爱和故事中的恋爱当然是有所差距的,但故事中的恋爱也是立足于现实后再进行升华的。

    因为立足于现实,所以让人产生共鸣。因为脱离于现实,所以让人产生向往。

    02.

    “情侣必须要做的一百件事

    一、手牵手逛街。”

    手机屏幕上出现这样一行字。

    “这个简单。”陆征北说。

    叶梓问道:“你说重点是手牵手还是逛街?”

    “当然是……”陆征北说了三个字后就被叶梓打断了, “这样,我数一二三, 然后我们同时说自己的答案, 看看我们想的是不是一样的。”

    “好啊。”陆征北说。

    “一,二,三!”

    陆征北:“当然是手牵手啊!”

    叶梓:“当然是逛街啊!”

    截然不同的两个答案。

    两人对视,然后都笑了起来。

    “果然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吗?”陆征北失笑。

    叶梓说:“其实你也知道我要说什么吧?”

    陆征北眨了眨眼, 说,“你知道我现在想做什么吗?”

    叶梓问:“什么?”

    陆征北说这话时目光没什么情绪,表情也很清淡,但话语中的内容却堪称虎狼之词:“吻你来堵住你的嘴,让你别继续说不解风情的话。”

    说完这话后他仿佛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继续低头说道:“就近地铁站,然后直接去百代商业区吧。”

    过了好一会儿他没等到叶梓回答,于是抬头看她,“嗯?”很简单的一声,尾音上扬,混合了点苦咖啡的香醇,“不喜欢?”

    叶梓感觉自己掌心发烫,她挣扎了一会儿索性直接说出口:“喜欢,喜欢死了。”

    “你是喜欢那条商业街?”陆征北低笑着说道:“还是说喜欢我?”

    叶梓:……

    她觉得她要阵亡了。

    陆征北撩起人来真的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03.

    两人一起去了百代商业街,这条街是A区最繁华的路段,这个季节的A市是正处于一年中最寒冷的季节。有时候叶梓走在上班路上的时候,都开始怀念学生时代特有的寒假了。

    四下泛滥的冷空气几乎给一切东西的表面都打上了一层寒霜,哪怕是在正午的时候那些霜依旧在阳关下耀武扬威。走在路上久了都不知道自己的脚是否存在了,旁边的行道树与绿化带在寒冷斜射的阳光下病恹恹的,毫无生气。这时候是不能浇水的,因为这会直接冰冻起来。

    酷寒给一些职业带来了更深重的苦难,比如天还没凉就开始工作的清洁工们。前段时间,一个老爷爷给自己环卫工人的老伴过生日的事情上了当地的新闻,当时是在午夜,那个老爷爷将自己的老伴扶到公交站旁边的座位上坐下,然后开始挥起荧光棒努力的手舞足蹈,嘴里还唱着歌:“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天寒地冻,但人心温暖。这个正好被路人看到后拍摄了下来,在网上还小火了把。

    但有那么一部分也永远不会受寒冷的影响,当很多人还在因为“车子预热太久会对车体产生损伤”的原因而忍受着早上在车内的低温时,那些人已经让司机提前一个小时在楼下开车等候了——当然也可能在别墅门口。他们穿行在一座又一座摩天大厦里,内心毫无波动的给一些人带来希望,又给一些人带来绝望,而后在大厦顶楼的落地窗前一边通话一边欣赏着这座城市的落日。

    曾经叶梓就向往着这样的生活,若是沿着原来的轨迹她可能在五年后当上经理,再过十年可能成为副总,再高可能就够呛了,因为那不是普通人能够得着的层次。资本时代的金钱、权利、地位和荣誉,大致的发展历程也就是这样了。她也期待在大厦顶楼俯视下面城市的时候,她不知道那时自己是否会快乐,但好像大家都在这么追求着,那她也这样追求吧。

    很多人是随波逐流地活着,甚至说是随波逐流的优秀着。

    直到她遇到了陆征北,她看到了另外一种生活,另外一种可能性。

    他的眼里有着广袤的高山和深邃大海,他的身上有着猛兽的野性和浑然天成的优雅。叶梓最喜欢的动作明星是杰森斯坦森和苍丨井丨空。口误。叶梓最喜欢的动作明星是杰森斯坦森,因为他身上有种儒雅绅士和狂野气质结合起来的感觉,这种矛盾感就成为一种相当微妙的魅力,令人欲罢不能。

    陆征北正是这种风格。

    叶梓在一个耳坠店门口停下了脚步,她指着其中一个星星流苏的耳坠说道:“陆征北,我喜欢这个。”然后她顿了一秒,说了接下来的话,“买给我。”

    “好。”陆征北说。

    那种大型商场总会有从穹顶之上垂落的耀眼灯火,那种着整个楼层都浸泡在璀璨星光中的感觉是奢侈品与物欲包裹起来的所谓的当代繁华。叶梓对着镜子戴上了那个耳坠,商场的热气很足,所以叶梓已经脱了毛外套,,此时她黑色的长发略显凌乱的铺在光洁的后背上,发丝掠过雪嫩的肌肤,再陪上她露背的白色裙子,形成一种童话梦境式的清纯诱惑。漂亮的流苏耳坠摇曳在黑发中,像黑夜里藏着的一个星星似的梦境。

    叶梓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说,“其实这还是我第一次和其他男人说‘买给我’这种话。”

    叶梓一直以来是个相当有自尊的骄傲的人,她谈过恋爱,和从前的男朋友谈恋爱的时候没有主动要过东西,如果对方送的话她也一定会送个回礼什么的。

    所以这种时候,还是第一次。

    “嗯。”陆征北点头,“这句话被你说出来很动人。”

    叶梓想了下,说:“不对,以前也说过。”

    陆征北没出声。

    叶梓转过身来,露出狡黠的笑容:“是和我爸。”然后她面对着陆征北,双手搂上了他的脖子,“想要。”她说,“想要从你身上得到更多,想要索取你,索取你的一切。”

    “我知道。”陆征北俯下身亲吻了她的耳坠,唇当然也擦过了她的耳垂。

    叶梓推了他一把,“光天化日朗朗乾坤……”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