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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阴阳眼的。钟乐岑眼睛看着车窗外面,过了一会儿轻声说:“小时候我特别羡慕乐洋,总想有一天能像他一样有那么强的灵力就好了,那样爷爷和叔叔们就会对我好……后来离开了家,就不怎么想这件事了。可是现在,我从来没这么希望过我有能力。”沈固伸手搂搂他:“都是一样的。是男人都希望自己能强一点。”钟乐岑摇摇头:“不是的。从二叔告诉我我的灵窍其实是被封的时候开始,我就觉得现在这样子也不错。虽然灵力不是太强,可是我仍然能做些事。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左穆他——其实是很有天赋的。只是他为了建军功娶素琴,那时候放弃了家传的道术。但是从他用的道术上来看就知道,这人非常聪明。他虽然没有受过系统的训练,可是凭着几百年的生命,也不知学到了多少东西,而且还能融会贯通。你看他在金玉大厦布下的四灵阵,当然四灵转运阵没什么了不起,会用的人多了,可是他能用生椿来做眼,招财兼养阴,硬是把一处风水宝地变成了阴地,这是把完全不同的两种东西融在一起,就不是书里能学得到的,更不是人人都能想得到的。还有他的空间裂缝,左家虽然是把那本书珍藏秘敛,可是历代家主却是能看到的,为什么始终没有听说有人学会呢?”沈固点了点头。左穆抢走了那本书,不过一个来月,就能用空间裂缝去取三生泉水,不说别的,就说他学得快,这就确实是个本事。“还有这次冰冰的事,虽然用小鬼勾魂,但我们在冰冰身上根本没觉察到任何鬼气。如果咱们不是在韩会计婚礼上跟她见过面,你又看见过她眉毛里的红痣,谁会注意啊?到时候冰冰就完了。我觉得特别奇怪的就是这一点,为什么我们半点鬼气都没看出来呢?按常理说,这个小鬼是时时跟着冰冰的,那冰冰身上一定会有黑气,有阴阳眼的人一定能看出来的。”沈固回想又回想,还是摇头:“确实看不出来。当时只是觉得她脸色不太好,但高考的学生很多都是这样,不会引人注意。也许那小鬼并没有时时跟着冰冰,只是在她病重的时候才来勾魂?”“那不可能的。无常勾魂是因为有生死簿,要不然你怎么会知道一个人什么时候死?魂魄离体之后,如果是与生死簿上的时间吻合,阴差会来接人;如果有怨念,可能留在阳间成鬼;如果两者都不是,那就是气数已尽,很快就会散去。就像我们给于悦搜集的魂魄,需要东方辰和黑子一直呆在医院,一旦判断这个魂魄确实是不能再转世的,就要马上下手,晚一点魂魄就散了,再收不起来。”“那怎么解释冰冰的事?”“没解释。至少我现在解释不了,只能说,左穆用的方法很高明,我现在还看不穿。”沈固安抚地摸摸他的脸:“他在暗,我们在明,被动也是肯定的。尽力就是了。好在我们现在知道他和一个做瓷器的女鬼在一起,可以多在这方面注意一点,也不算完全没有线索。”“只能这样了。”钟乐岑有点沮丧,不过随即提了提精神,“咱们过些天去看小人鱼,送点什么礼物好?”“这……”沈固没什么送礼物的经验,更不用说是送给非人类,“鲛人——喜欢吃什么?”“鱼,贝类,还有海藻。但我们能弄到的那些,人家恐怕都不屑一顾。”沈固无语。鲛人生活在海中,什么样的海鲜弄不到,当然不希罕人吃的那些。可是除此之外,他实在想不到送什么。钟乐岑灵机一动:“我们去弄一件周志的遗物好不好?上次就是咱们拿的那些照片才把于悦引出来的,但是照片总归只是照片,要洗多少张都行,怎么也让人觉得不太希罕。咱们去弄一件周志生前常用的东西送给孩子好不好?”“好倒是好,可是周志的父母肯给吗?咱们怎么跟他们说?说他们有个孙女,但是是个鲛人?”“我们可以不要跟他们讲啊。”“那你——”沈固突然明白,“你让我去偷啊?”“就偷一次呗,溜门撬锁的事你又不是不会做。”“喂——”沈固简直不知说什么好了,“有你这样的么?叫老公去偷东西?”钟乐岑没注意他的用词:“那有什么?又不是偷什么贵重物品!再说了,这个孩子永远不可能看见爸爸,拿一件遗物又怎么样?当然了,咱们不拿那种特别有纪念意义的,毕竟周志的爸妈也需要。可是拿件小的应该没问题吧?比如说,比如说周志的衣服扣子什么的。”“衣服扣子?”沈固以为钟乐岑说的遗物至少也是生前常用的手表啊手机啊什么的,没想到居然是衣服扣子,“这东西行吗?于悦会要吗?”“怎么不行?你不要小看衣服什么的,这东西生前穿在人身上,最贴身的东西,吸收的人气也最多,虽然只是一颗扣子,孩子也能感觉到爸爸的气息。”沈固摸摸下巴:“衣服居然还有这么多门道……”“你不知道衣服这东西很容易闹邪么?有不少书里都有记载,说死去的人又回来,一切举动与生前无异,后来又突然消失,只留下一身衣服像蝉蜕一样。其实这就是因为生前的衣物沾染了人气,死后鬼才能凭借着回到人世。所以不要小看衣服,这东西是很玄妙的。”“哦,那古话说妻子如衣服,是不是因为女人也是很玄妙的?”“你——”钟乐岑彻底无语了。偷周志的衣服扣子这种事,在沈固那真是小菜一碟,简直可以说比吃小菜还容易。他花了一天时间大致观察了一下周志父母的生活习惯,就在第二天,周志父母离开家出去买菜的那半个小时,他就带着钟乐岑大摇大摆进了周家。“就这个好了。”钟乐岑拿着小剪子,从周志房间的衣柜里捡出一件来。一件旧T恤,已经穿得发白了,看身量应该还是周志十来岁的时候穿的,样式很街头风,领口有颗装饰性的银色金属扣子,刻着星光纹,钟乐岑直接剪下来,又把衣服按原样折好放回去,“搞定!”“为什么选这件?”有什么特别意义吗?“这扣子还算好看,至少有个花纹,宝宝挂在身上也有点装饰性,否则弄一颗破塑料的,也不好往身上挂不是?”“挂在身上?”“对啊,爸爸的遗物,当然要挂在身上了。其实如果有戒指是最好的,可惜周志大概还没跟于悦买过结婚戒指。”“嗯,估计对于悦,这也是个遗憾吧。”“要是咱们能把孩子的照片给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