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小说 - 言情小说 - 有种你过来啊!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18

分卷阅读118

    忽然想起什么,轻轻分开小狼的双腿,细细一瞧,笑道:“原来你是个男孩子呀!”

    说完还好奇地用指尖戳了戳它股间两颗毛茸茸的小球球。

    勾陈被她抓着双腿,挣扎不得,简直羞愤欲死!

    活了十几万年,他从未见过如此胆大、如此不矜持!如此、如此……的女子!

    浪惯了的唐丝丝浑然未觉有什么,她在思考灵宠的名字。既然决定收养这个小家伙了,她便想给它起个好听的昵称。抚摸着那层细嫩的白绒毛,唐丝丝很快有了主意:“你是生在雪山里的吧?就叫你‘雪宝’如何?雪宝?宝宝?”

    小白狼生无可恋地翻了翻眼皮:……随你高兴罢。

    作者有话要说:  勾陈:脸糙皮厚的小妖精!(一︿一 )

    丝丝:装嫩卖萌的老男人!ヽ(#`Д\')→

    勾丝:哼!=。=  | |  =  。= 哼!

    ☆、丝丝×勾陈2

    唐丝丝就此开始了奶妈生涯。她对这个新身份很感兴趣,每天也不出去浪荡了, 就眼巴巴守着雪宝, 照顾它、逗它玩。

    然而小狼并没有那么多精力应付它的救命恩人,它还在生长期,蒙着蓝膜的眼睛每天水雾氤氲, 像永远睡不醒似的。

    胡非日日派人送来新奶, 送奶的弟子第一次来, 进门就看到一只光秃秃的小兽趴在榻上发呆, 身上伤痕交错,药膏五颜六色,看上去就像一只奇葩小怪兽。

    那弟子惊得差点把手里的铜壶摔了,脱口而出就是:“好——丑——啊!!”

    勾陈:“……”

    以他的段位,自然早就不会在意皮囊。但自从变回幼兽后,勾陈觉得他的心性也跟着变幼稚了。那话一入耳,他瞬间怒从心起,只觉自尊心受到了一万点暴击!

    转头狠狠瞪了那小屁孩儿一眼, 毫无杀伤力的表情落在对方眼中, 却变成了:“咦,还挺萌的?”

    于是传到外面, 就成了“海棠师祖养了一只丑萌丑萌的小怪兽”。

    唐丝丝闻声赶来,把人赶跑后,见爱宠钻进毯子里,只露了个小屁股在外面,不禁好笑:这小灵兽居然能听得懂?

    遂温声细语地安慰:“雪宝乖, 别听他胡说,你现在不过是受伤了,等你长大后,一定是咱们白竹峰的第一美男子!”

    勾陈冷哼一声,岂止是白竹峰,当年他是整个霜极山的山草好吗?

    一个月后,小白狼终于受够了羊奶,在一次唐丝丝吃饭的时候,他扒拉着美人的袖子,嘴巴一拱一拱,眼睛盯着她碗里的牛rou羹,都快冒绿光了。

    唐丝丝掰开它的嘴瞧了瞧,尖利的牙齿初露端倪,确实可以断奶了。于是舀了一勺rou酱喂到它嘴边:“试试?”

    终于甩掉了倒胃口的羊奶,初尝鲜rou,小白狼激动得差点咬掉自己的舌头。唐丝丝怕它肠胃纤弱不好消化,一开始也不敢给它多吃,结果小家伙半夜里饿得哼哼唧唧,硬是推醒了唐丝丝,让她起来给它做夜宵。

    唐丝丝任劳任怨,谁叫小家伙是她的心头宝呢!她现在算是对早就当妈的好姐妹姜橙感同身受了。

    成长在幼兽身上表现得十分明显。伴随着牙齿的冒头,狼崽眼中的墨蓝胎膜也逐渐褪去,露出一双清湛的冰蓝色眼睛来,令唐丝丝直呼漂亮!

    三个月后,雪宝的毛终于全部长出来了,蓬松柔软,如昆仑白雪般圣洁无暇,毛尖还带着一截淡淡银色,足以预见长大后会有多么惊人的美貌。

    唐丝丝对它爱不释手,每天抱在怀里,像拢着一团白云。之前因为雪宝秃毛,唐丝丝怕它着凉,没敢带它出院子,如今皮毛厚实了,她便将它带去了自己最喜欢的地方——漱云顶最高峰,那里有一株参天的海棠树,唐丝丝最喜欢倚在枝头喝酒晒太阳,读姜橙寄来的书信。

    “丝丝,见字如晤……”

    “琅山圣会……恕不能陪?……又见喜信,需慎养之??”

    “妈蛋!清阳这个禽兽!”

    女子情绪激动,一双柳烟眉时蹙时扬。她自言自语了一会儿,声音越来越轻,渐渐就没了动静。勾陈僵硬地蜷缩在她怀里,感受着她清浅舒缓的呼吸,心想这是睡着了?

    他小心翼翼爬向她手中的信笺,一目十行地看完,最终确认他刚才听到的“清阳”确实就是他的弟子清阳。

    那么写信的是他的妻子姜橙?唐丝丝和她关系很好吗?她也是来自琅山的妖精?

    勾陈思忖片刻,扒住一截海棠枝,轻轻咬了一口。睡梦中的唐丝丝眉目明显地皱了一下,羽扇般的长睫颤了颤,换个睡姿又重新进入沉眠。

    果然,勾陈心道,这株海棠树应该就是她的本体了。

    清雅好闻的花香浮动在空气中,因是主人用法力凝聚出来的,香气里还带着属于她的淡淡灵气。勾陈沉浸其中,只觉通体舒畅。

    他真是怀念极了修炼的感觉,想到如今这具无法修炼的蠢笨身体,勾陈又抑郁烦躁起来:这一世的历劫,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

    第二年开春,万物萌发,海棠初绽,这是唐丝丝最喜欢也最舒服的季节。她在山上呆不住,又想出门云游去了,可又舍不得把雪宝单独留在漱云顶,便决定带它一起出门。

    唐丝丝最爱去的地方自然是繁华的阚京。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修真门派在大燕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练气修身的人多了,俊男靓女也跟着多起来,放眼望去街上美人成群,着实令唐丝丝赏心悦目。

    其中最得她喜欢的,是宴清都的林笑公子和帝春台的绯音姑娘。

    宴清都是相公楼,帝春台是青楼,唐丝丝来往切换身份,浪得风生水起,毫无压力。

    到阚京时已近黄昏,她直接女扮男装去了歌舞升平的帝春台。

    绯音是这里的花魁,也是“唐四(丝)公子”的老相好。唐丝丝进门的时候,绯音早已备齐酒菜等着她了。

    “还是你最懂我呀!”目光扫过满桌子她的最爱,唐丝丝笑得合不拢嘴。

    绯音笑道:“奴家得公子这样的知己,也是三生有幸。”

    唐四公子出手大方,性情随和,又通高雅、晓风月,很合她的脾性。只是有个怪癖,无比热衷美食,每次过来都会提前通知她准备好阚京现下最受欢迎的时令美食。

    绯音素手轻拍,上来了一众美人和乐师。清丽宛转的歌声响起,姑娘们裙袂飞扬,翩跹起舞。唐丝丝啃着香酥鸭,抓着芙蓉饼,青漓小酒入口甘甜,醉得她每根头发丝都舒服,只觉神仙也比不上她此刻的快乐。

    享受的同时也不忘爱抚怀里的灵宠:“雪宝你要不要尝尝这个酒?味道可不错了。”

    小狼充耳不闻,视线紧紧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