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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他合作多年,他一个眼神,便已经移动柔光架与打光板,‘咔嚓’一声按下快门,basile的相机里捕捉到了这完美的一幕。 另外一套礼服则以纯黑为主,相比较白色的圣洁与珠缎的奢华,黑色的礼裙就要显得低调了许多。 裁缝仍以大量刺绣缎面为主,袖子七分长,露出一截雪白的手腕。 裙子领口与白色雪纺仍能若隐若现的微露不同,黑色的礼裙反倒将江瑟包裹得严严实实,那线条并不夸张的胯衬出腰肢的细,修长的大腿被包裹在紧身的缎面蕾丝里,仅以婀娜的曲线,却令性感从骨子里透出。 这一次拍摄就很顺利了,两天时间将两套首饰拍完,港华的人还要留下来等着取成片,江瑟与basile及chloé等人相互交换了联络方式,也准备离开巴黎了。 她的工作暂时告一段落,原本与裴奕约了八月初在波尔多碰头。 但不知为何,本来说好八月初就能回帝都的裴奕,却迟迟手机没开,她这边工作被耽搁了几天,这会儿一空闲下来,整个人都放松了。 莫安琪想在巴黎好好逛一逛,最近忙于拍摄的事儿,在巴黎呆了这么久时间,却还没机会看看。 反正裴奕那边暂时还没消息,估计是被什么事儿缠住了,一时间也脱不开身,江瑟干脆决定在巴黎留两天。 这边事情一了,夏超群准备再次飞意大利,最近陶岑已经一连给她打过好几个电话了,但这一趟江瑟拍摄广告一事太过重要,所以夏超群一直亲自盯着,现在拍摄一完,她的助手定好了机票,临行前交待江瑟: “你先休息几天,稍后工作的详情,我会透过邮件交待莫安琪,后期港华可能会召开发布会,需要你配合。” 江瑟点了点头,送走了夏超群,直到八月十号,裴奕终于打电话过来了。 “瑟瑟。” 他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江瑟刚洗好澡,躺在床上都准备睡了。 巴黎这会儿的时间已经九点五十了,国内应该都已经凌晨了,他还打电话过来,估计是刚从外地赶回。 “对不起,我回来晚了。”他的声音好温柔,透过电话,如涓涓细流,缓缓淌入江瑟耳中。 他没有说想她,可他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里都透着思念。 行李他都顾不上拿,回到帝都下了飞机那一刻,第一时间就先开机打电话过来了。 她与他之间隔着很远的距离,驻京部队中的停机坪外,已经有车子等着接他了,他握着手机不肯撒手,前来接他的裴晋扬忍不住踹了他一脚。 裴奕却像是感觉不到痛,步履快速: “我现在定机票飞巴黎,你在那里等我。” 他脚步越走越快,声音都有些飞扬了: “等你醒来之后,说不定我已经快到了。”他说完这话,也不管跟在身后的裴晋扬,大声的问: “想不想我?” 不知电话另一端的人说了什么,裴晋扬看裴奕一下眼睛都亮起来了,笑得肆意张扬。 他还在跟电话另一端的人说话,目光柔和,裴晋扬摇了摇头,他总是这样,以前的时候是冯南,如今换了一个江瑟,那种热情却从来都没变过。 机场里裴奕问起江瑟最近做的事儿,听她谈起工作,谈起逛街及看秀,听她提起酒店里的美食与走过的巴黎街道,他突然觉得有些遗憾没有陪她一起去走。 裴奕的飞机下午才到巴黎,上午江瑟与莫安琪一块儿去凯旋门走了走,这里另一端连接着香榭丽舍大道,莫安琪提起前段时间法国国庆阅兵的盛况,那会儿从电视上看到了,但因为工作关系,哪怕离得很近,两人也没有过来,一时间觉得有些遗憾。 上午半天时间逛了会儿,莫安琪没忍住,买了一大堆东西,江瑟也跟着买了一点,两人算着时间,准备回去放了东西之后,中午用完餐再前往机场接裴奕。 哪知才刚回饭店,酒店大堂前就看到裴奕了。 他穿了一件灰色v领套头针织衫,下身配浅蓝牛仔裤,在酒店里像是等了很久,看到她的时候,张开了手: “瑟瑟。” 他瘦了一些,一头染成金色的顺直头发都被理成了平头,长出了黑色的发茬,才看到他的时候,江瑟险些没将他认出来。 江瑟东西往莫安琪手里一扔,先是朝他小步的走,最后加快了脚步,一下扑进了他怀中,既惊喜,又意外: “怎么这么快?” 他伸手将江瑟抱了起来,低头埋在她发间深呼了一口气,又接连亲了好几下: “临时有票,我就先走了。” 第三更~~~ 为昨天月票满一千加更哦~~~~ 第二百二十四章 两小 至于临时哪里来的票,裴奕就没有再说了,他的目光落到了江瑟耳边,她耳朵上戴了一对钻石耳钉,令他嘴唇都抿了起来。 七月他离开帝都的时候,江瑟还没有扎过耳洞,这会儿却已经戴上了耳钉。 他伸手去碰了碰,皱着眉,江瑟没想到他一来就发现了自己身上的变化,不由挽了他的手: “这一次拍广告时穿的耳洞。” 这也是工作需要,再加上将来出席活动或是拍电影时难免会有需要戴耳环的时候,她干脆也就拿了耳钉戴了起来。 “痛不痛?”他有些不开心,一连看了好几眼,想碰又不敢去碰,怕将她摸痛。 江瑟摇了下头,其实除了刚穿耳洞那几天,戴首饰拍广告时需要动作小心之外,这两天已经好多了。 她问了裴奕这次训练的情况,他只提到去了北面,多余的就没有再谈。 倒是他那一头金发被剃干净了,新长出来的头发还很短。 江瑟记得,他以前死活都不肯将头发染回黑色,更别提将头发剪短。 用餐的时候,她问起了裴奕的头发,他喝汤的动作一顿,缓缓抬头看了她一眼。 以前的他在江瑟面前,小心的掩饰着内心的情感,怕暴露的太多,惹她反感,怕追得太快,令她厌烦。 那时年少而不知所措的他,只有用自己笨拙的方法来想方设法想吸引她的目光。 其实他染成金发,并不是他有意装酷耍帅,也不是他想用独立特行的方式来表达叛逆,那会儿的他,更多的是希望冯南能看到他的改变,希望冯南可以看出不一样的他来。 那时他好多次都曾想过冯南也像裴老爷子一般对他说一声:“越大越不听话。”,来证明他的成长,而不是永远在她心中只是一个比她小了五岁的男孩儿,像弟弟一般。 他低下头,又喝了一口汤,云淡风轻的道: “留着也是麻烦,就剪了。” 他已经追到了江瑟,那些幼稚的想要吸引她注意力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