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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走到沙发,坐在他旁边的位置,假装是与他并肩。然后我低声说:“我也曾相信,只是我未能做到。”我没有再在那间夜总会看见卓居夏,或许他是厌倦了。这座不夜城,处处欢歌笑语纸醉金迷,从不让人记得孤独寂寞。他也只是过客。然后有一天,我从夜总会下班,被人拦在大厅。拦我那人笑嘻嘻问我:“你是瞿子芒?”这个男人我见过,他有时陪卓居夏一起来这里,年纪并不大,时常嬉皮笑脸的招惹店里的女孩子。连他变脸时,也是笑着掏出刀子来。我点点头,问他:“请问找我有什么事?”他并不说话,只是摸着下巴将我上下前后仔细打量一番。他又问我:“听说你以前和卓少是同学?”我答是,并不知道他问这些是为了什么。他拍拍我的肩膀,叫我不要紧张:“放轻松,我今天找你是有一件好事。”我看着他,他嘿嘿笑了笑,然后说:“卓少的司机前几天回老家结婚,他走得匆忙,我们没来得及找别人,我忽然就想到你。于是来问问你,愿不愿意去为卓少开车?”他说的字我一个都不相信,但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骗我。我对他说:“可是我并不会开车。”他似被我噎到,脸上的笑都变得尴尬。他摸摸鼻子,吱唔着说:“你不会开车?这个……其实嘛,车是可以慢慢学,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其他的事。”我接口道:“比如?”他想半天,似乎没有想得出我能在卓居夏那里做什么事。最后他一挥手说:“这些都不重要。我只问你,我开三倍薪水挖你,你来不来?”我略踌躇。大厅中灯火辉煌,水晶吊灯如璀璨星辰垂落天际。此时离黎明尚有数个小时,理智沉迷欲望脱缰的时刻,是梦醒前最后时刻。我想我并不该在这样的时间做出决定。可是最后我点点头,答应了眼前这个陌生人。或许因为我知道,若不抓紧,梦便会醒。作者有话要说:我不适合小清新文风(小清新你妹小清新,小心小清新揍你哦==),这篇以后还是接着写狗血雷文吧……☆、前尘青年告诉我他叫姜轻。“来,我先带你去见大老板。”姜轻对我说。卓居夏开门见到我,表情显得十分错愕,一时间竟未能说得出话来。看得出他事先并不知情,姜轻没有问过他的意思。他轻轻瞟了姜轻一眼,沉声问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姜轻将一只胳臂搭在我的肩膀上,笑嘻嘻的说:“你最近不是生气手底下的人做事做不好,整天发脾气。我特地请他来,你一定会满意。”卓居夏看我一眼,淡淡的说:“你觉得他能在我这里做什么?”姜轻只是朝他眨眨眼,没有回答。卓居夏虽然说了那样的话,但是他并没有让我走。他问我:“为什么答应姜轻?”我回答他:“因为他给我三倍的薪水。”卓居夏笑了,问:“你缺钱?”我不语。我不是缺钱,我是很缺钱。“你知不知道我是做什么的?”他又问。卓家做的事,我在夜总会工作时已有所耳闻。虽然已渐渐开始洗白,但背景始终不是那么光明正大。“姜轻只是请我来做司机,我不用管你做的什么事。”良久,我这样答他。“的确。”卓居夏点点头,“那么你去学开车吧,学会之前不用再来找我。”姜轻在手下里找了个人来教我开车。那小弟以为我同他老大关系匪浅,故而兢兢业业,尽心尽力。我很快拿到驾照。然而卓居夏很少用得到我替他开车,他自有其他懂得飙车夺命的司机,我更多的像一个摆设,不知道为什么摆在那里,他看得见,但从来没用得着我。反倒他的情人用到我比较多。卓居夏相貌财势都第一流,是那种埋没在人群里都会叫女人眼睛发亮的男人。但他对情人的品味一向十分差。他有一任女朋友,是名三流女明星,尤其喜欢在镜头前卖弄风sao,出演的电影部部都低俗不堪。她的消息向来只出没于无名八卦小报的角落。卓居夏开始同她来往,跌破所有人的眼镜。连姜轻也说:“我看他脑袋一定被门夹,否则怎么看得上那个女人。”但卓居夏仿佛并不在意,八卦杂志甚至一度传出他们要结婚的消息。我不太喜欢那女星,因为她太过嚣张得意,不懂得收敛。有次她参加宴会,穿一套火红色晚礼服,胸前开得几乎露出肚脐,她挽着卓居夏,半个身子几乎都贴在他身上,好似在向所有人炫耀她的成就。若她聪明一点,她不会这样张扬。卓居夏对她没有半点亏待,花大力气将她捧红,找最有名气的导演与制作团队为她量身定做电影。她从一个默默无闻的三流艳星一举成为一线女演员,走到哪里都是闪光灯的焦点,落魄往事无人再提起。但是卓居夏对她又不是十分温柔。他让她觉得寂寞。她空出大把时间等待卓居夏召唤,但卓居夏却极少陪着她,于是她便来支使我这个司机。她经常让我载着她在城里转圈,一条街又一条街,沉默的看着窗外的风景在眼前飞驰而过,就这样过去一天。不高兴的时候便去商场购物,衣服首饰只看一眼就刷卡,几乎将一层卖场都买下,我恨不得开着拖车跟在她身后。后来又一天她终于爆发。她砸烂卓居夏房子里一切可以砸烂的东西,在一片废墟里冲卓居夏歇斯底里:“为什么你要对我这么好,你根本不爱我!为什么你可以这么冷漠无情?”卓居夏始终冷眼旁观,一言不发看着她发疯。后来她终于没了力气,只能蹲在地上哭泣。卓居夏只是对她冷冷的说:“如果你觉得不快乐,我可以和你分手。”可是他离开她,她仍不甘心。她纠缠不休,无数次找上门来,卓居夏当然不会再见她,每次都是派出我来挡驾。我也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像以前那样开车带她到处散心。她逼我陪她买醉,拉着我进包房陪她喝酒,我酒量差,很快就醉。她又拿起麦克风要我陪她唱歌,那一首歌我从来没听过,不懂得怎么唱,张了嘴巴又合上,只好看着她唱。她唱歌一事上并无天赋,但她凝视屏幕唱得那样认真,神态竟也十分动人。那首歌叫。讲的是少男少女恋爱的故事,他爱着她,她也爱着他,但是为着一些原因,他们竟从未对对方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