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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时间来陪他们,正好现在也没了工作,便打算在家里多待一些时间。 既然回了家,走访亲戚是自然不能少的。 与暮一向不太喜欢这样的社交,但也不得不妥协。工作久了,一些主要的人情世故她还是知道的,而且拜访的人大多都是长辈,象征性地去看看其实也无所谓。 去奶奶家的时候,大伯的儿媳妇正在奶奶家里坐月子。 大伯是父亲的亲哥哥,也是爷爷跟奶奶最疼爱的儿子。那时候没有计划生育,奶奶一共生了七个,除了大伯放在身边带着,其他都分别送到偏远的小镇请奶娘帮着带。父亲是里面最小的,从小又不在身边,所以最不受宠。 与暮听母亲说过,自己小时候体弱多病不受奶奶的喜欢,奶奶从小连抱她一下都没有。后来长大了,她自然也能感受到自己与其他兄弟姐妹之间的差异,便对奶奶有了陌生的生疏感。所以每次来奶奶家,她都要父亲跟着一起来 。 偏巧大伯的老婆也在这里,见到与暮的第一句话就是:“哟,与暮终于从外面回来了?瞧瞧这身打扮,真是从城里来的就不一样,穿得多妖娆。” “妖娆”这个词在小镇上来说真算不上是个赞扬人的词语,大多都是带着讽刺意味的。 与暮的这位大娘叫程晖,性格也有点怪。她最不喜欢别人的生活过得比她家好,除了自家的孩子,别人家的孩子都看不顺眼,每次见着面就要冷嘲热讽一番,与暮经常是她拿来娱乐的对象。 通常这个时候与暮都会对她的话听而不闻,就当作是狗在放屁。 今天也是一样。 不过大娘是个耐不住寂寞的人,眼看大家聊得其乐融融,又会插上一句话说:“你哥都生孩子了,不知道与暮跟谭小帅哥什么时候会有喜事?” 与暮用还没到年龄为借口搪塞过去,却不料她接下了话:“这怎么就没到年龄了?二十六岁不算小了吧?小心时间长了,要担心嫁不出去了,还是趁现在还有些姿色把自己给嫁出去,你知道女人在年龄方面老得很快的。” 这么明显的讽刺,不就是说她大龄剩女还没人要吗? 与暮皮笑rou不笑地说:“这个还请大娘放心,虽然我的年龄不小,但是大娘不是看起来还年轻吗,既然你都没老到入土为安的地步,我还担心什么呢?” 她看见大娘嘴角抽搐得厉害,却碍于奶奶在场没有将她的本性给爆 发出来。 奶奶到底是个精明的人,见两人剑拔弩张的气势便匆匆跟与暮说了话,语句里不乏有让她先回去的意思。 Part6 与暮打小便知道老人家不喜欢自己,而对自己不重视的人她也不上心,表面上礼貌地说了离开,踏出房门才感觉真正的轻松。 回家的路上难免被父亲说起刚才的事,无非是说他们都是长辈,即使再看不惯也得忍着。 与暮表面上点头应着,其实心里却是毫不在意的。 就在一家人回去的时候,发现院子门口聚集了许多人,正在对着什么东西议论纷纷。 有眼尖的邻居看见了他们忙走上来说:“老朝,快看看你家去,门口停了一辆好耀眼的车,一看就是这个数呢!”他伸出了一根手指,意思就是一千万。 老朝是邻居对与暮父亲的称呼。 朝父跟上前去看,老头子也是第一次现场看这么闪耀的车,他对车一向热爱,不过因为家里条件不好,自然也只是闻车名没见过真实的车样子。 这车的标志他是认识的,是世界顶级跑车……可一时间却又想不出名字。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它为什么会停放在自家门口? 与暮心情不好,对这些事根本没放在心上,只不过想回家就一定要经过那辆车。她的眼神刚触及还没什么反应,过了一会儿又觉得不对劲,她细看过去,才感觉那车竟很是熟悉,不就是傅致一和何筱筱配对的那辆 兰博基尼吗? 与暮扭身就想要赶紧逃跑,却不料车里的人早就发现了她,但走出来的,并不是她以为的傅致一,竟是叶凡。 “嗨,与暮,怎么跑得比兔子还快?”他也不追她,只是靠在车门旁大声地叫唤,这种情况下,即使与暮想要装作不认识也不行了。 众人的眼光齐刷刷地看向与暮,不敢相信朝家的女儿居然认识了这么有钱的大帅哥。 与暮顶着众人的目光不情愿地快步走到叶凡身边:“有什么事去我家说!”说完拉着他要走,他却将她给拉了回来:“哎……有话要跟你说的不是我……”他扬起下巴,示意车子里面还有个人。 与暮不用想也知道是谁坐在里面,可是在邻居围观的情况下,她怎么能坐在车里跟他说话? 而且时至今日,她根本就不想再见到傅致一这个人。 叶凡的火眼金睛好像知道与暮心里的想法似的,小声对她说:“放心,只要你上车,致一会将车子开离这么个显眼的地方。我知道你恨他埋怨他不想见他,但是你总不想看见他的这辆车一直停在这里被围观吧?别人对你议论得太多也不好是不?所以你就放宽心些,暂时先原谅他,待会儿上了车要打要杀还是要做别的都可以,反正只有你们俩在里面,把你的怨气都发泄出来吧!” 与暮白了他一眼,受不了他言语中的坏心思。 叶凡却朝她露出一个贱贱的笑。 “我 跟我爸妈说一声。”与暮说完就转身跑到自己父母前去交代了一声。 说实话这么多天没见,与暮不是不想傅致一的,可正是因为太想才更要克制住自己,不然自己这半个月的独自旅行不是白费了吗? 与暮有些心不甘情不愿地踱步过去,叶凡已经亲手将门替她打开,她看了他一眼问:“我们开车走了,你怎么办?” “啧啧,与暮真是个会关心人的好女孩。”叶凡嘴巴像是涂了蜂蜜,“与暮家乡这么美丽,我一个人去走走,欣赏下风景也不错,说不定还能有一次艳遇。” 与暮觉得自己跟他真是不属于同一国的话题人物,便没说什么,径自坐了进去。 车门一关,顶级跑车便发动了。 坐在后面的与暮忍不住说了句:“别开那么快,我家乡的马路比较窄,很容易撞到在马路边玩耍的小朋友。” 不过她的话却没人领情,前面开车的人闷不吭声,显然心情不是很好。 与暮悄悄打量过去,南方的天气现在已经算挺冷的了,他却只穿了一件单薄的黑色风衣。 与暮总觉得男人秋冬季节的时候会比夏天的时候要更俊帅一些,可用在傅致一身上就完全不具备意义。 无论是春夏秋冬,他给人的感觉都一样的好看,是那种一沾上便很难移开视线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