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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景宇,你到底想怎样?” “带你去一个地方。”程景宇笑得温柔,好像他们二人之间什么都没发生一般。 胡曼无奈,她也觉得,应该跟程景宇好好说清楚。 程景宇载着胡曼到了A大,两人走在校园里乱逛,新时旧景,没有多大变化。 程景宇带她来这里,是要做什么?缅怀旧情吗? 仔细算来,他们真正在一起的日子,实际上只有两年。 程景宇高她两届,她大一,他大三;她大三,他毕业;她毕业进蒋氏,却被调到分公司;她调回总公司,程景宇订婚。 胡曼看着他的背影,想问自己,还能否找回当年的心境? 当年的程景宇,剪着板寸,身穿篮球背心,也是这样拉着她,跟如今校园里手拉手的小情侣们一样,穿过校园,走遍大街小巷,两个人也许只为吃一碗麻辣烫而开心。 而现在的程景宇,西装革履,品味高级,依旧拉着她。 可是一样的地方,一样的人,却有不一样的心境。 胡曼不自觉地掉下一滴眼泪,刚一流出眼眶,就被一阵风吹走,没了踪迹。 她深吸一口气,心里知道,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 其实也没有那么让人刻骨铭心,不是么? 程景宇找到一个长椅,坐下,双肘撑着双膝,就像当年那样,打完一场篮球,会跑过来,因为胡曼在这里,会给他擦汗,还会递给他一瓶水。 可惜,现在的胡曼,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会对着他笑的少女。长裙换成职业套装,披散的长发高高梳起,唇角已经没有当年的弧度。 “曼曼。”他伸出双臂,想要拥抱胡曼。胡曼一错身,躲开,站了起来。 “时间已经不早了,我要回去了。” 程景宇拉住胡曼的胳膊,不松手。 胡曼皱着眉头,尽量心平气和地跟他说道:“程景宇,你这样没有意义。放手吧。” “不放,我这辈子都不会放手。”程景宇近似低吼的声音,引得过路的学生朝这边张望。 胡曼无奈,抬眼问道:“你到底想怎样。” 程景宇笑了,英俊的脸上浮起一丝顽皮。“曼曼,我饿了,陪我去吃饭。” 当年程景宇一惹胡曼生气,胡曼就会不吃饭,程景宇通常会拉着胡曼去陪他吃饭。 胡曼心软,他稍微有点要撒娇的样子,胡曼就会答应,继而就会原谅他。 程景宇将胡曼抓得很紧,胡曼挣不开。 她看着被拉着的那条手臂,上面还有昨日的青紫,想到昨晚黎成泽温柔地给她搓着药油,自嘲一笑。 这时,她的手机震动了起来。胡曼拿出手机,是宁可心。她划开,接听,听到那边声音吵杂,而宁可心却好像在压着声音说话。 “可心,你在哪儿?那边怎么那么乱?” “我在魅色啊,今天请同事吃饭唱歌的,你忘了?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猜我刚才见到谁了?” 胡曼撇撇嘴,估计她的好姐妹,又碰上了什么明星,急不可耐地要跟他分享八卦。 “我碰到了你老公!” 黎成泽? “你老公可真帅啊!蒋清雅想要堵他,他压根没看她一眼,直接走过去了。” 胡曼失笑。 这就帅了?她是没见过黎成泽帅的时候。 突然,胡曼发现,自己心里竟然已经默认了“黎成泽很帅”这个认知。尽管这是事实,但是刚跟一个男人认识不到一个月,就潜意识里对他印象如此之好,大概真是花痴癌晚期了。 程景宇见胡曼笑得甜甜,忍不住问道:“跟谁在讲电话?” 宁可心听到程景宇的声音,大吼道:“胡曼,你跟程景宇在一起?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好马还不吃回头草呢,你怎么还跟他纠缠不清!” 宁可心的声音刺激得胡曼耳朵发痛,她将电话拿远了一些,待宁可心吼完,才对着话筒说了一句:“我知道了,回去再说。”便挂了电话。 宁可心被胡曼挂了电话,气得不行。她刚一转身,便被一个高大的身影挡住了去路。 “你刚才说,胡曼跟谁在一起?” 第一卷 正文 第31章 少儿不宜 胡曼收起手机,见程景宇面色并不好看,她无奈地耸了耸肩。 程景宇跟宁可心的关系并不好。 胡曼刚谈恋爱,并没有告诉宁可心,宁可心知道的时候,两人已经确定关系好久。宁可心指着胡曼大吼“重色轻友”,胡曼当时哭笑不得。 自此,宁可心总觉得,程景宇抢了自己的好姐妹,哪怕一年见不了几次面,对程景宇也没有好脸色。但是胡曼知道,宁可心这是娘家人心态,并非针对程景宇。 可程景宇不这么觉得。他沉着脸,冷声说道:“宁可心还是这么泼辣。” 胡曼皱眉,她不喜欢别人说可心坏话,“可心是为我好,她说得没什么错。” “哦?那我呢?我对你不好么?” 胡曼不想跟他再纠缠下去,“我想回去。” “陪我吃饭。” “我要回去。” 胡曼态度坚决,程景宇心中酸楚,连陪他吃顿饭都不乐意了么? 程景宇的车开得并不快,他曾经幻想过,和胡曼结婚,两个人就这样,开着车,晚上一起下班回家。副驾驶的座位上正坐着他幻想中的女人,可这个女人,眼睛只是盯着窗外,看都不看他一眼。 程景宇的心逐渐凉了下去。夜色沉沉,看不清他逐渐阴鸷的双眼。 车开到宁可心公寓的小区,胡曼下车,程景宇也下车,他拉住胡曼,不让她离开。 不远处的树下停着一辆黑色的豪车,黎成泽见到胡曼下车,便再也移不开目光。他想下车,去拉开他们。但是他又不敢,怕胡曼会生气,继而推开他。 黎成泽从小顺风顺水,可以说没受过什么挫折,没有什么是他想要而得不到的。 但是对胡曼,他没有信心。他不认为自己比程景宇差,若一定要说比不上对方的,他只能是败给了时间。胡曼和程景宇的七年,是他无论如何都抹不去的。 他矜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