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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眼皮上的一颗粉刺,油腻腻地贴着睫毛根,也不知道挡不挡他的视线。 木子不忍卒看,忙收了目光,盯着自己杯子里的一片柠檬,一边回答他:“嗯,我就是长得小。” 他听着“嘿嘿”笑了两声,献殷勤地一边用夹子给她夹了快桂花糕。 他们两人坐在甜品店里一个靠窗的位置,场面尴尬,木子实在找不出话来跟他聊,只好看向窗外,以此消磨时光。 路上行人不多,多的是来往的车辆。偶有路人过,但都行色匆匆。木子无聊地咂了咂嘴,撑着下巴也不说话。忽然路边有个小东西吸引住了她的目光——是一只小型蝴蝶犬。 雪白的颜色,个头很小。它的主人给它穿了见棕色的小毛衣,看着很可爱。走路时尾巴一摆一摆的,颇有些神气。 她看着那条小狗,情不自禁笑了。油脸男人的注意力也被她带了过去,他这才发现她在看一只小狗。 他在旁开口:“木子你喜欢狗啊?” 木子转回头,勺子搅了搅杯子里的茶水,余乐未消,还带着笑,不过还是没说喜欢还是不喜欢。 “我受不了狗,我对狗毛过敏,一碰就得长疹子。”他顾自说着,连带着还打了个激灵。 木子静了片刻,心里也不知道捋了些什么事,蓦地抬头,故意道:“是吗?我们家就养了一条,一条拉多,挺大的,也挺闹,见人就扑。” “啊?” 木子将他惊讶的表情纳入眼底,无声地笑了笑,然后别开眼睛,抬头隔着窗户望向蔚蓝的天空。蓝色背景下没什么云,倒是个适合喝下午茶的天气——也适合想念。 她仰脸,吸了一口空气。甜品店里茶点香味浓郁,催人食欲。 啊——好想三井啊—— * “你什么时候养了条狗?!养在你那个小破屋子里?!” 晚饭木子和贺子洲吃饭的时候,她mama的电话忙不迭就进来了。 木子听着她的质问,有些无奈:“没有——我骗他的,我自己我都养不活,哪里养得活一条狗!” 贺子洲在旁边听得笑,直到木子隔着桌子没好气地瞪他一眼,他才憋住,只好安分下来一边夹菜,一边听她说话。 “在外面吃饭。” “跟一个朋友。” “怎么我说什么你都不信呢,那个男的说他三十岁你就信啦?我看他都能当我爸了都,还三十岁……你真该当面来看看你给我找的好男人!“ 一通争辩下来,没有好结果。木子气得挂了电话,抬头对上贺子洲,见他还在笑。 木子扁了嘴,把手机放回包里,说:“笑什么笑,就好像你没被催过婚一样。” 贺子洲摆摆手:“行,我不笑——吃饭吃饭!” 两人安安静静地吃了会儿,贺子洲突然停了筷子,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木子,我说,要不我们两个凑合凑合一起过得了,反正我找不到合适的,你也不想结婚。” “得了吧!”木子嚼着饭,含糊不清地答着,“你在我们这伙老同学里可是抢手货,我呢——看在我们这么多年交情的份上,我就不祸害你了,我得找个倒霉蛋祸害他去。” 贺子洲笑了笑,但笑意不抵眼底,犹有些苦涩。 能做这个倒霉蛋其实也挺幸运的。 一顿简单的晚饭吃完,贺子洲开车送她到她租屋的楼下,就此道别。 木子一条一条点开手机里新增的信息,一边慢慢上楼。有一条是王时的,她手指点开了界面看,几条语音,是王时在问她下午请假的相关事宜。 上午请假的时候,王时不在,她在副部长那里拿的批条。于是她照实回答了,本没想会收到王时的回复,但几乎是她消息发出去的十几秒后,她便再次收到了王时发来的信息: “请假倒没事,只是我不知道你请了假,本来下午找你有点事。” “什么事啊?” 王时这次措辞用了十几分钟,大概是他那边有事在忙,一直等到她回到租屋洗完澡,她才收到来自王时的回信。 “我们部门最近没什么大项目要做,这一个月估计都是闲着瞎忙活。所以我来问问你,有没有想法去外边挣点外快?” 木子正敷着面膜,看到这条信息,面膜差点没被惊得掉下去。她不太确定地回复:“外快?!” “也不能说外快。” “林英祥导演你知道吧?” 她回了个“嗯”。 “他们那边配音缺个声助,找我要人来着。我想着来问问你,看看你想不想干。不过你要不想就算了,我就跟那边说一下,帮你拒了。” 她刚要说“那就帮我回绝了吧”,王时的下一条信息刷新出来,看到信息内容她愣住了,好半天没有反应。 “其实工作也不多,就是配音演员的情况特殊,需要个整理材料的助手。工作时间也不长,最多一个星期,但钱也不少,就看你有没有那个想法。” “哦,对了,” “忘了说,那个配音演员是陆元。” …… “林英祥这次要拿去冲奖的电影改编自网络作家和宗的同名,由林英祥亲自担任编剧,和原作者一起对原本进行了新一轮的剧本创作。 电影主要讲述了发生在男女主人公之间的一段奇妙的相遇。 两位主人公——背负学业压力的高四复读生和虔心求佛在藏区修渡的僧人,两人因为一封信件,误打误撞开始了一次长期的通信。他们在信件中互相坦白,在文字里展露灵魂,最后在字字珠玑里爱上了彼此。 但故事从始至终,两人都不曾见过面。吸引着他们的,是对方的文字和思想。 故事梗概并不能称奇,但重在立意。林英祥的镜头没有过多地去渲染两人之间不落俗套的爱情,而是给到了书信的书写、当前教育现状以及人们至诚的信仰这三大角度……” 木子翻看着王时发来的关于的一些具体材料,文档上通篇的文字,时间长了,她看得眼睛发累,索性扔了手机不再理会。抛开旁余的事情,她窝在单人沙发上,开始对着天花板上的白炽灯发呆。 她答应了王时。 她不是拎不清的人。 见过形形色色的人,走过风景各异的街,她早明白很多时候冲动根本不能解决问题,一腔孤勇大多数时候换来的是惨痛的下场。 可是,这次她却想试一试。 她不能骗自己。 那晚,陆頫下巴搁在自己的肩膀上的那一刻,她才知道自己的心可以那样软。软得她想撒娇,软得想在陆頫怀里肆意无理取闹,软得——令她还想告诉他,尽管这么多年过去,她还是——最喜欢他。 他要她留下。 她就要为他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