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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里的女子闻言募地睁开了双眼。 一个月后,福川镇外来了两辆马车,其中一个赶车的小厮相貌清俊,仔细看可以看得出这是位扮了男装的姑娘。 “老板,我们到镇上了。”这个姑娘正是云菀。 离开上京以后,荣映就不再让她叫自己小侯爷,而是改称老板。 马车里,荣映瓮声瓮气的声音传来:“你记得地方吧?” 他感冒了,窝在马车里不愿意动弹。 云菀:“看过地图,记得大概的位置。” “记得大概就行,到时候再跟人问一下路。” “好。” 后头跟着的那辆马车没什么动静,荣映想着还是要问一下的,免得老头子以后翻旧账:“老师还在生气?” 他这次来福川镇可谓是拖家带口,连自己现在这个身份的授业恩师都连哄带骗的一起带过来了。 云菀往后看了一眼,话中有些无奈:“柴老可能只是一时无法接受。” 后面马车里听到这句话的柴训差点捏碎手中的核桃。 什么叫一时无法接受?嫡传的亲学生,好好的书不读,跑到穷乡僻壤来开青楼,除非他脑袋被门夹了,否则永远都不可能接受! 跟着一起离开上京时他就已经发过誓了,若是不能把那个臭小子劝回家,他就把自己的名字倒过来写! 荣映不知道柴训此时心里所想,他打了个哈欠:“老师既然都跟来了,就不怕他不接受,慢慢来吧,他会理解我的苦衷的。” 狗屁的苦衷! 学识渊博桃李天下的柴夫子暗地里爆了句粗口。 马车又哐当哐当的动了起来,荣映摸过一旁的帕子,通红的双眼半眯着,猛地拧了一下鼻涕。 外面的云菀有些担忧:“小…老板,要不我们还是先去找个大夫吧,你都发热两天了。” 荣映深吸了口气,他感冒有点严重,发烧鼻塞,说出口的话都含混不清:“到了地方安顿下来再找吧,不然我怕到时候一顿折腾,免不了又得病一次,还不如攒着一起治。” 云菀哭笑不得,这是个什么道理? 不过她也知道轿子里的人生性最怕麻烦,所以她只能加快速度,赶紧找到他们此行的目的地,让青年能安安稳稳的睡个好觉。 但是镇子里不比外面的荒野,这里人很多,马车的速度快不起来。 街边有摆摊的小贩,见有马车经过都觉得稀罕。 “这是哪户人家这么排场?” “不知道啊,没见过,你看这车上的装饰,鎏金的吧?” “应该不是镇上的,镇上只有孙员外家有一辆带顶棚的驴车。” “外地来的?” “错不了,就是外地的。” 云菀常年习武,耳力比寻常人要好,她听着街边的议论声,没忍住皱了皱眉头。 这个地方比她想象中的还要穷苦。 两边的房屋简陋寒酸,穿梭在其中的人们衣着朴素,见着马车就跟看到什么稀奇物件一样,盯着看。 街道狭窄,全为泥土铺就,晴天干燥,人踏上去就是一层灰尘,雨天……免不了泥水迸溅,坑坑洼洼,估计还不如晴天。 她不明白,荣映为什么选了这么个地方。 在乱如迷宫的街上鬼打墙一般绕了几圈,云菀泄气,决定去找人问路。 那人抬手指了个方向:“那边,房子盖得最高的那个。” 一路循着高楼找过去,马车终于在落日之前停到了那处建筑之前。 牌匾上“怜春楼”三个字看着笔触随意,仿佛是无知小童随手画上去,但云菀却知道,这是小侯爷最得意的杰作。 敲了敲马车的边框,里面好久才有了动静,云菀提醒道:“老板,我们到了。” “嗯,好。” 荣映回应了一声,他刚刚睡着了,但睡得极其不安稳,还不如不睡,弄得现在更累了。 从马车上下来,荣映刚站稳脚步,那边就从怜春楼里跑出一个人,还没到他跟前就激动开口:“是江老板吧,幸会幸会!” 第14章 恋风尘 荣映不着痕迹的打量了来人一眼,是一个模样精明的商人。 在上京时他就派人打听过此人的底细,知道他的名字叫孙五两,是镇上孙员外的独子,也是他买下的怜春楼的前一任主人。 “孙老板?” 孙五两笑得牙不见眼:“江老板好记性,这么久了还记得在下。” 荣映也笑:“孙老板客气了,我们上个月才见过面。” 孙五两脸上不见尴尬,他不在意的摆摆手:“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嘛,我与江老板一见如故,一个月的时间可不得觉得度日如年。” “说的也是。” 荣映总觉得自己再在这里跟人说一会儿话非得晕过去不可,所以他直截了当的阻止了孙老板想要继续客套的话语:“不知孙老板将地契准备好了没有?” 孙五两一愣,赶忙去掏自己胸前的暗袋:“有有有,早就给您备好了!还有楼里的一应物件,也已经全都按您的吩咐归置齐全!” 示意云菀接过那一摞地契房契,为了保险,荣映又问了一句:“楼里姑娘们的卖身契……” “都在都在!”孙五两急于出手怜春楼,因此并不敢怠慢眼前的青年,毕竟这个年头能找到这么个出手大方的冤大头可不容易。